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完整高清正版).pdf

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完整高清正版).pdf
标准编号:GB/T 50546-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1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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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546-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完整高清正版).pdf简介:

GB/T 50546-2018《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主要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规划与设计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南。该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的线网规划,包括线网布局、线路选择、站点设置、换乘设施规划、线网规模与结构、技术经济评价等方面。

该标准旨在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合理、高效、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效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以及满足公众出行的需求。它为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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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时可采用高架线;中运量全封闭系统线路宜采用高架敷设为 主,对于寒冷地区、飓风频繁地区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的条件下 可采用地下线;中运量部分封闭系统线路宜采用高架、地面敷设 为主。在中心城区以外,全封闭系统线路宜采用高架敷设为主, 有条件的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

7.5.1车站交通接驳应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为核心进行

交通接驳方式可分为步行、非机动车、地面公交和出租车等

交通接驳方式可分为步行、非机动车、地面公交和出租车等GTCC-057-2018标准下载

1集散广场、人行步道等设施应满足车站步行客流集散需 求和通过能力要求; 2车站出人口宜设置客流集散广场,面积不宜小于30m², 对于突发性客流敏感车站,集散广场的设置应控制与之相适应的 规模; 3应减小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与公交车站、非机动车停车场 等换乘设施间的换乘距离,提高换乘效率; 4有条件时车站出人口应与周边建筑结合,合理规划步行 空间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7.5.3车站的非机动车方式接驳,应结合用地条件在城市轨道 交通车站出入口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其规模应满足非机动车交 通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分散布 设,中心区宜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布设方式; 2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布设在车站出入口附近,接驳距离不 宜大于50m。 7.5.4车站的地面公交方式接驳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交车站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人口的接驳距离不宜大 于50m,并不应超过150m; 2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未端车站应设置接驳公交车站。 7.5.5在车站出入口周边应结合用地条件配置出租车候客区 出租车候客区与车站出入口的接驳距离宜控制在50m以内, 难条件下不应大于150m。 7.5.6线路的外围地区车站或末端车站,可根据小汽车交通需

8.0.1车辆基地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布局应坚 持资源共享的原则,选址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 8.0.2车辆基地规划应统筹确定车辆基地的功能、规模和布局 8.0.3车辆基地应结合线路特征、用地条件和沿线土地使用功 能统一规划布局,合理确定车辆基地选址。同一层次线网的车辆 制式宜保持一致,不同线路相互临近的车辆基地宜统一选址。 8.0.4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宜避开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不良地段: 用地位置应靠近线路,并应有利于与城市道路连接及出入线布 置,出入线长度不宜超过1.5km,用地面积应满足功能和布置 的要求,并宜为远景发展预留弹性。 8.0.5线网中相同车型线路的车辆大、架修应统筹规划,集 中设置综合维修基地,应通过配置必要的联络线实现多线共用 一个综合维修基地,一个综合维修基地服务的线路规模宜为 80km~120km。 8.0.6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设一处车辆段,当车辆段至线 路另一端起终点的距离普线超过20km、快线超过30km时,宜 增设停车场;对于超长线路宜设置一处车辆段和多处停车场,每 处车辆段或停车场的停车规模不宜超过60列。 8.0.7车辆段应设试车线,其长度应满足列车高速运行性能试 验要求;当用地长度不足时,试车线长度可按中速运行试验要求 确定

9.1.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对线路区间、车站、车辆基地 及控制中心、主变电所等其他设施提出用地控制原则与要求,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用地条件。

9.1.2用地控制范围应包括建设控制区和控制保护区。控制保

9.2.1在城市建成区,线路区间宜优先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内; 在城市待建区或改造区,线路区间可结合用地规划进行布置 9.2.2线路区间建设控制区宽度宜为30m。当2条及以上线路 共用走廊时,建设控制区宽度应相应增加,并应满足线路区间布 置的要求。

9.3.1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内的车站,车站主体宜布置在城市道路 红线内,车站附属设施宜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外两侧毗邻地块内 每侧的车站附属设施建设控制区指标宜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车站附属设施建设控制区指标

9.3.2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外的车站,车站建设控制区指标宜符 合表9.3.2的规定。具备越行、折返等功能的车站建设控制区范

围应相应增加,满足车站布置要求

9.4.1车辆基地建设控制区总规模宜按每千米线路0.8hm²~ 1.2hm控制。 9.4.2车辆基地建设控制区应满足功能和布置的要求。车辆基 地建设控制区指标宜符合表9.4.2的规定

表9.4.2车辆基地建设控制区指标

9.4.3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00km/h的线路设置的综合维修基地 或车辆段,应根据试车线功能和技术要求确定建设控制区规模和 尺寸。

9.5.1控制中心分布应满足运营管理要求,选址宜接近监控管 理对象的中心地带;根据监控管理对象的线路规模,控制中心 可分为单线控制中心和多线控制中心。单线控制中心建设控制 区不宜大于3000m?,多线控制中心建设控制区可按每条线路 2000m?~3000m²控制。 9.5.2主变电所分布应满足资源共享要求,选址宜靠近车站 每座主变电所建设控制区宜为3000m²~4000m,长度宜为

9.5.2主变电所分布应满足资源共享要求,选址宜靠

每座主变电所建设控制区宜为3000m²~4000m²,长度宜为 60m~70m,宽度宜为50m~60m,

10.0.1综合评价应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综合多方面 影响因素,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并 应在设定的自标及服务水平下循环进行,以求取最佳线网方案。 10.0.2综合评价应贯穿于线网方案形成与比选的全过程。综合 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与城市规划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协 调性、服务水平及客运效果、工程可实施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10.0.3评价指标体系应层次分明、结构清晰,覆盖经济社会指 标、环境指标和技术指标等多个方面DB37/T 3051-2017标准下载,力求全面反映城市轨道交 通线网方案的综合情况。 10.0.4评价方法应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 理想方案法等评价方法。宜采用多种方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方 案进行评价。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目次1总则·282术语·313基本规定…324交通需求分析·375服务水平与线网功能层次·405.1服务水平405.2线网功能层次·436线网组织与布局·476.1一般规定·476.2线网组织·486.3线网布局…·516.4运能配置597线路规划·617. 1般规定617. 2线路627.3车站637.4敷设方式··647. 5交通接驳·658车辆基地规划·679用地控制·689.1一般规定689.2线路区间……·699.3车站699.4车辆基地709.5其他设施·7110综合评价7327

1.0.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影响城市发展、土地使用、交通 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投资等多个方面,是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 线网规划存在的技术向题较多,一些城市交通需求分析弱,规划 线网层次不清晰,客流预测结果的可信度低,缺乏与城市空间, 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的协调JB∕T 2984-2014 履带式推土机和液压挖掘机托链轮,缺之与历史文化、生态保护范围的空 旬协调;一些城市将大运量系统的规划布局方法移植到中运量系 统中,线网方案不尽合理;一些既有运营线网的城市,线网运能 严重不足,车相内乘客拥挤不堪;大部分城市缺少城市轨道交通 系统的服务水平指标,导致居民出行时耗过长,城市时空效率低 下;城市轨道交通无适用的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难以在法定 规划中落实等,影响了线网规划的科学性。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编 制的目的

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 城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令第146号)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 强制性内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第三十四条规定,编制综合 交通、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轨 道交通线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多年来,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实践中一般分两个规划层面: 第一层面是基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第 二层面是基于详细规划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定线规划,或独 立编制的运营规划、供电规划等专项规划。目前,第一层面的线 网规划内容深度不一,有的城市编制时涉及第二层面的规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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