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910-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3910-2017 汽车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pdf简介:
GB/T 33910-2017《汽车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是中国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中的一份技术规范,它主要规定了汽车制造业中使用的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尺寸、形状、表面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耐腐蚀性、加工工艺等技术要求。这份标准适用于汽车车身、车门、车窗、内饰件等各种铝合金挤压型材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因其轻质、强度高、耐腐蚀等特性,在汽车行业中被广泛应用,包括车身骨架、部件结构等。GB/T 33910-2017详细规定了产品的尺寸公差、表面粗糙度、硬度、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指标,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保障汽车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生产质量,推动汽车产业的科技进步,以及保障消费者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GB/T 33910-2017 汽车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pdf部分内容预览:
4.1.1牌号、供应状态及表面处理类别
材的牌号、供应状态及表面处理类别应符合表1
牌号、状态及表面处理头
:除T64、T66状态外,其他供应状态应符合GB/T16475的规定。 b各类表面处理的膜层代号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固溶热处理后人工时效,通过工艺控制使力学性能达到本标准要求的特殊状态。 d一般有弯曲要求。
型材按使用特性分为三类GB∕T 10168-2020 土方机械 挖掘装载机 术语和商业规格,如表2所示。
2008、2010、2036、4B01、4B91、5252、5457、5657、6008、6011、6022、6151、6053、6S02、6A61、71 合金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牌号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牌号的成分均应控制w(Pb)≤0.1%,w(Hg)≤0.1%,w(Cd)0.01%,w(Cr+)≤0.1%
GB/T33910—2017
4.3.14B91合金型材用铸锭,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25mL/100gA1,固态测氢时的氢含量 应不大于22.5μg/100gAl,其他型材用铸锭的氢含量,在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15mL/100gAl, 固态测量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13.5μg/100gAl。 4.3.2型材用铸锭的渣含量应符合GB/T32186一2015中的Ⅱ级要求。
应不大于22.5μg/100gAl,其他型材用铸锭的氢含量,在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15mL/100gAl,
型材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14846一2014中高精级的规定,不同于高精级或需要超高精级时,应 在图样中注明
4.5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 4规定,壁厚超出表4规定的型材,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 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附实测结果
表4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GB/T33910—2017
态性能时,则做T42状态性能,并达到表中T4状态的性能规定。 如无特殊要求或说明,A适用于壁厚大于12.50mm的型材,Asomm适用于壁厚不大于12.50mm的型材。 壁厚不大于1.60mm的型材不要求断后伸长率,如有要求时,可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H111状态供货的型材试样能达到规定值时,可不取样做O状态的性能检测
型材的布氏硬度参考值如表4所示
方对型材高速拉伸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术
4.8.1对型材有弯曲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试样采用4倍壁厚 的弯曲半径,按GB/T232进行90°的弯曲试验,试验后其试样表面不准许裂纹存在。 4.8.2需方对型材全截面弯曲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相关数据,
需方对吸能盒用型材的全截面压缩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相关数据。
型材的低倍组织应符合GB/T 上不准许有裂纹、缩尾、光亮晶粒、非金属 夹杂及白斑、初晶等点状缺陷存在
型材的显微组织不准许有过烧。对显微组织中的晶粒度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 合同)中注明。
对普通结构件和碰撞安全件用2×××、5×××、7×××系型材,有晶间腐蚀性能要求 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对型材有疲劳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15.1型材的表面应清洁,不准许有裂纹和腐蚀斑点存在。 4.15.2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伤、划伤、表面粗糙、局部机械损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准 许超过所在部位壁厚的负偏差值,且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2mm,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5mm。其 缺陷的总面积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2%,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5%。 4.15.3型材上需要加工的部位,其表面缺陷深度不应超过机加工量。 4.15.4型材的表面允许供方沿型材纵向打磨至光滑表面。 4.15.5表面处理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4.15.1型材的表面应清洁,不准许有裂纹和腐蚀斑点存在。 4.15.2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伤、划伤、表面粗糙、局部机械损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准 许超过所在部位壁厚的负偏差值,且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2mm,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5mm。其 缺陷的总面积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2%,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5%。 4.15.3型材上需要加工的部位,其表面缺陷深度不应超过机加工量。 4.15.4型材的表面允许供方沿型材纵向打磨至光滑表面。 4.15.5表面处理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5.1.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20975或GB/T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20975规 定的方法。 5.1.2仅对表3、GB/T3190中相应牌号的“铝”及“其他”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 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5.1.3“A1”含量按GB/T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1”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 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值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5.1.4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本标准的表3或GB/T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GB/T33910—20175.3尺寸偏差5.3.1除“阳极氧化”和“阳极氧化十电泳涂漆”类别外的表面处理型材,应在去掉膜层后测量尺寸偏差。5.3.2测量型材平面间隙时,先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当型材借自重达到稳定时,用100mm长的直尺(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平面与直尺间的最大间隙值(F,),如图1所示,该值(F,)即为型材任意100mm宽度上的平面间隙;将长度大于型材宽度的直尺(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靠在型材的凹面上,测量直尺与型材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或将型材的凹面置于平台上,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与平台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如图1所示,该值(F)即为型材在其整个宽度上的平面间隙。100mm直尺型材宽度直尺(或平台)图1型材平面间隙测量示意图5.3.3其他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4846的规定。5.4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6865的规定。表面处理的型材,仲裁时应去除拉伸试样表面的膜层。5.5布氏硬度型材的布氏硬度测试方法按GB/T231.1的规定进行。5.6高速拉伸性能型材高速拉伸试验用试样的厚度为型材的原始壁厚,若厚度大于试验设备规定试样的最大厚度时,则应加工至设备规定的最大厚度。高速拉伸的试验方法应按GB/T33227的规定进行。5.7弯曲性能5.7.1型材的弯曲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32的规定进行。5.7.2型型材的全截面弯曲试验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5.8全截面压缩性能型材的全截面压缩试验方法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10
型材的低倍组织检验方法按GB/T3246.2的规定进行
型材的显微组织检验方法按GB/T3246.1的规定
5.11 晶间腐蚀性能
2×××、7×××系合金型材的晶间腐蚀试验方法按GB/T7998的规定进行,5X××系合金型材 的晶间腐蚀试验方法按GB/T26491的规定进行。
型材的疲劳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外观质量的检测按GB/T6892的规定进行。
6.1.1型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型材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型材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JG∕T 30-1999 土方机械 自卸汽车车厢 容量标定6.4.1每批型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低倍组织和外 检验。
每批型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 力字性能、低借组织和外观质 率火型材每批均应进行显微组织检查。 铸锭的纯净度由供方工艺保证,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应进行检验
6.4.2率火型材每批均应进行显微组织检查
GB/T33910—2017
6.4.4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测弯曲性能时,应检验弯曲性能。 6.4.5对全截面弯曲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检验全截面弯曲性能时,供方应提供试样给需方进行全截面弯曲性能检验, 6.4.6对晶间腐蚀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中注明检 验晶间腐蚀时,应检验型材的晶间腐蚀性能。 6.4.7对全截面压缩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检验全截面压缩性能时,应检验型材的全截面压缩性能。 6.4.8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高速拉伸性能时,供方应提供试样给需方进行高速拉伸性能试验。 6.4.9对疲劳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疲 劳性能时,应进行疲劳性能的检验。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率火型材,其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全截面压缩性能、显微组织、晶间腐蚀性能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铁建设[2009]152号,生产厂按批(或热处 炉)次取样,仲裁时按批取样
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低倍组织取栏
表7疲劳试样在横截面上的切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