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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432-2020 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件玻璃基板生产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51432-2020《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是一个专门针对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玻璃基板生产工厂设计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工厂的建筑设计、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
TFT-LCD玻璃基板是液晶显示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过程涉及高温、高压、腐蚀性等复杂环境,因此该标准旨在确保工厂设计的安全性、效率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它包含了详细的工艺技术规定、设备布局、防火防爆、气体排放控制、职业健康防护等方面的规定,以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护员工健康,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的部分,帮助设计者和执行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标准,确保TFT-LCD玻璃基板工厂的设计和运行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
总的来说,GB51432-2020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标准,对于规范我国TFT-LCD玻璃基板产业的发展,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推动绿色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GB51432-2020 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件玻璃基板生产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 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有关规定; 2结构布置、选型和构造处理,应根据生产工艺、建筑功 能、施工技术、自然环境、岩土工程条件、材料供应和改扩建需要 确定; 3建筑结构的强度、刚度和延性应满足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熔化区相关区域的楼层刚度应加强; 4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应具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7.1.2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工 广的生产规模、停产后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修复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来划分,并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3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2.1厂房楼面、屋面悬挂设备及管道时,其荷载应按实际负载 定,但不宜小于0.5kN/m;有洁净要求的房间吊顶荷载不宜小 :1.5kN/m²。当设有管线综合支吊架时,应考虑管线综合支吊 集中荷载效应对结构的影响
1楼层使用荷载应按工艺提出的要求确定; 2楼层堆料荷载应按大面积密集堆料或局部堆料两种分布 状况确定; 3有明确支承点的大面积密集堆料,当支承面的中心距不大 于0.8m,且各支承面积不小于0.09m时,可按投影面积计算其单 应面积的荷载; 4当支承条件不符合本条第3款要求时,应根据支承面数 量、间距及几何形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有关规定进行荷载计算; 5设备搬入口和搬入通道应根据设备搬入时的最大荷载需 求确定。
7.3.1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CJJ 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并应 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应结合生产设备对地基变形的适应程度、上 部结构类型、房屋高度、施工技术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地基 基础设计方案。熔化区相关范围的地基基础沉降差,应从严控制。
7.3.2高压缩性软土地基上的厂房,建筑物室内或附近地面有大
7.3.2高压缩性软土地基上的厂房,建筑物室内或附近地面有大
7.3.2高压缩性软土地基上的厂房,建筑物室内或附近地面有入 面积堆料时,应考虑由于地面堆载所产生的地基不均匀变形及美 对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4.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生产厂房的结构设计应 合平面、立面和竖向剖面的规则性要求。不规则的建筑物应按 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物应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论证 并应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
7.4.2结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7.4.3玻璃基板厂房的建筑与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各主要工段之间,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地基条件和 上部结构荷载分布情况设置变形缝,并应考虑大面积堆载对周围 基础的影响; 2应合理选择设备支承结构的抗振刚度,并应使支承结构的 振幅和振动加速度限制在允许范围内;对于振动较大的设备宜采 用与厂房脱开的独立支承,当难以脱开时应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3柱网布置应满足生产操作、熔炉冷热修的要求,并应为熔 炉冷修时的局部改造留有余地
7.4.4生产厂房建筑与结构选型选材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的框架、排架结构; 2楼面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梁混凝土板组合结构
8.1.1气体动力系统应满足生产、安全、环保及节能等要求,并应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8.1.2气体动力系统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为施工安装、操作 维护提供便利条件。
8.2.1冷、热源设置应根据负荷特性,结合气候特点、能源结构
8.2.1冷、热源设置应根据负荷特性,结合气候特点、能源结构、 环保要求综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厂房的冷、热源应集中设置; 2 宜优先采用城市、区域供热和利用当地工厂余热; 3在气候适宜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宜采用冷冻水系统热 回收、自由冷却等节能措施
.2.2冷、热源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冷、热源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
1设备台数和单台容量应根据全年冷、热负荷工况合理选 择,并应保证设备在高、低负荷工况下均能安全、高效运行,冷、热 源设备不宜少于2台; 2工艺用冷、热负荷的设备宜设置备用或在设备选型时预留 备用容量。
8.2.3燃油燃气锅炉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带比例调节燃烧器的全自动锅炉,单台锅炉的设计容 量宜使其实际运行效率不低于50%; 2烟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3271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8.3.1气体应有一用一备两个供气源。
8.3.4厂区工业气体管线宜采用地上管架数设方式.地上、地下
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8.3.5可燃气体管道、氧气管道的车间入口处应设切断阀,可燃
8.3.6氮气、氧气管道及其阀门、附件
8.4.1压缩空气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供气量和供气品质等 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气规模应按生产工艺所需实际用气量及系统损耗量 确定; 2熔炉区压缩空气应确保在市电停电时能正常供应; 3供气品质应根据生产工艺对含水量、含油量、微粒粒径要 求确定; 4宜选用能耗及噪声低的无油润滑空气压缩机。 8.4.2风冷式空气压缩机的设置场所及设备布置,应采取防止冷 却空气发生短路的措施。
钢球阀或不锈钢蝶阀; 3压缩空气主管道的直径应按全系统实际用气量进行设计, 支干管道的直径应按局部系统实际用气量进行设计,支管道的管 径应按设备最大用气量进行设计; 4管道连接的密封材料宜选用聚四氟乙烯垫片; 5采用软管连接时,宜选用金属软管; 6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不锈钢管道应采用氩弧焊
8.5.1玻璃基板生产厂房宜设置清扫真空系统
8.5.4清扫真空管路应布置成树枝状形式,弯头应采用长半
8.5.7清扫真空系统排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
9采暖、通风、除尘、空气调节与净化
9.1.1生产厂房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 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 9.1.2生产厂房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以及洁净室型式应根 据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确定。 9.1.3生产厂房内的采暖、通风、除尘、空气调节的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的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 规定。
9.2采暖、通风、防排烟
9.2.2除熔化工段、成型工段等处不需供暖外,一般生产工艺厂 房、辅助用房、库房、可能受冻后有损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工 艺对环境温度有要求的场所宜设置集中供暖;供暖系统设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9.2.3散热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3散热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
1原料车间、配料间等环境粉尘浓度较高或防尘要求高的部 位应选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2具有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宜选用防腐型散 热器。
9.2.4玻璃基板工厂建筑设计除应采取自然通风外,并应满足防 毒、防尘和通风换气要求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有关规定。
以及在生产中会产生高温蒸汽的区域,应根据工艺生产的要
以及在生产中会产生高温蒸汽的区域,应根据工艺生产的要求采 取节能的通风降温措施。玻璃基板工厂熔化区域的通风量计算 宜根据熔化区域设备散热量和熔化区环境温度的要求进行设计
1 排风风机应根据排风性质及排风温度选用; 2 熔化区域宜采用机械送、排风方式; 3 应防止室外气流倒灌; ? 对含有水蒸气的排风系统,应设置坡度及排示口; 5工艺设备局部排风系统的室外风管,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 设置防结露保温措施。
9.2.7变电所应以自然通风为主,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环境
9.2.8玻璃基板厂房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和《电子 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 2洁净区的排烟系统应有防止室外气流倒灌的措施,并应设 置用于平时巡检的旁通管路; 3对于密闭空间的排烟系统,应同时设置排烟补风系统
3.1王 玻璃基板工厂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除尘系统: 上料、卸料、配料、混合系统产尘区域; 熔炉投入料口等易产尘部位;
9.3.1玻璃基板工厂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除尘系统:
3生产过程中玻璃基板切割、研磨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 4碎玻璃溜槽入口。 9.3.2除尘系统应包括污染源(尘源)控制装置、除尘管道、除尘 器或净化装置、风机、排气筒(烟窗)、卸灰和输灰装置。 9.3.3除尘系统形式应根据污染源工艺设备产尘情况、粉尘性 质、浓度以及产生时段确定。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32620.1-2016》9.3.4除尘器的选型应根据除尘系统内的粉尘的物化特性、粒
9.3.5除尘器的滤料特性、除尘管道材质、壁厚等应根据 的磨琢性、浓度等因素确定,除尘系统风管设置应符合现行 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关规定。
9.3.6玻璃基板工厂熔炉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应包括废气收集
电(气)动阀门、降温设施、酸性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脱硝设 备、自动控制系统、化学供应系统、风机、风管等,系统设置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GB51401的有 关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管理 AQ2013.4-2008 》9.3.7玻璃基板工厂熔炉废气脱硝可采用高温脱硝及低温脱
两种方式。高温脱硝宜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或高效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ESNCR),低温脱硝宜采用活性焦炭逆流 式选择性催化还原法(CSCR)。
9.3.8玻璃基板工厂熔炉废气收集系统风管设计应符合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