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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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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2263.22020
DB44/T2263.22020
区域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主要以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数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 查(以下简称“详查”)中的农用地详查单元和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数据进行耕地土 襄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数据不足的情况下,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 南》,以土壤为主,农产品辅助判定,划分基于详查单元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应尽可能补充调查充足的农产品重金属数据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保障评价结论的可靠性。
充筹考虑耕地所在区域的河流分布、地形地貌和水文气象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力 平价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不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等数据资料GB∕T 23615.2-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酯隔热胶,及时 类型或等级。
以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对于优先保护类耕地,如果有明显证 主农产品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应进一步补充调查并进行评估,基于当前农产品质量状况判定风险 及是否需要调整;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多次采取措施无法达到安全利用目标的,应进行风险类型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可划分为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和评 价报告编制四个阶段。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DB44/T2263.2—2020评价启动资料收集与分析资料收集评价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污染源资料土壤及农产品资料与分析详查单元划分地理单元土壤重金属点位风险农产品重金属点位风险点位风险评价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确定治理单元7地理单元底图搭建范围加载H范围核定边界划定点位类别治理治理单元划定单元风险计算治理单元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评价计算治理单元内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治理单元内风险评价类型与等级+7I级风险ⅡI级风险Ⅲ级风险IV级风险V级风险+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务平台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不确定性分析风险评价报告编制评价结束图1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程序3
DB44/T 2263. 22020
6.1评价区域环境资料
6. 1. 1 基础图件
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类型图和土壤环
6.1.2区域地质背景
针对目标区域,采用数据、图件收集与实地勘探等手段,详细调查研究目标区域的地形地貌、成土母 质和岩石等地质特征。
6.1.3区域水文与水化学背景
详细调查目标区域的水系与河流分布、灌溉用水渠分布等水文特征,分析灌溉用水的酸碱度、特征阴 阳离子含量。
6.1.4区域气候与气象特征
括目标区域内多年的年降雨量、蒸发量、湿度和
6.1.5区域土壤类型及其基本特性
6.1.6区域农业生产布局
包括目标区域内不同季节种植业结构、主要作物品种与分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来源以及主要 巴成分等。
6.1.7社会经济现状
包括行政区划、人口状况、农村劳动力状况、工业布局、农由水利和农村能源结构情况,以及 人水平、第一产业的占比、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等。
6.2.1重点工矿企业污染情况
5.2.1.1主要包括重点工矿企业通过天气、水等污染速径,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重点工矿企业污染源 筛选原则及其影响范围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确定。 6.2.1.2对于不能采用重点工矿企业影响估算的,可采用数据收集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目标区 域灌溉用水、大气干湿沉降等的情况,估算土壤重金属输入通量。灌溉用水的采集参照HJ91.1相关规定, 则试与分析参照GB/T7475、HJ694、HG/T4326和GB/T11910或GB/T11912相关规定。大气干湿沉降的 样品采集参照GB/T15265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明显大气排放源的区域,可以采用所在地区的年平均值作为 缺省值,对于大气重金属干湿沉降输入通量较大的区域,应在切断或有效控制污染源的基础上,开展耕地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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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已经公开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发现所使用的肥料与农药重金属含量异常,则应调查每年施 入目标区域耕地土壤的肥料和农药等的种类、数量;采集肥料和农药样品;参照NY/T1978、GB/T14540、 HT491、GB/T24875相关规定测定其重金属含量,估算经肥料和农药输入耕地土壤的重金属总量。
6.2.3大气王湿沉降
区域内已经公布的大气质量数据,计算大气重金
6.2. 4 其他来源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其他可能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参考以上几种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和测试模式,估 算经其途径输入土壤的重金属。
6. 3土壤及农产品资器
6. 3. 1历史资料收集
6.3.1.1收集目标区域内多年来的土壤与农作物重金属含量数据。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与详查,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例行 监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粮食储备等部门的相关调查,以及有关科学研究相关调查或监测。 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纳。 6.3.1.2分析目标区域的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时空分布、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对有重 金属污染风险的区域应进一步进行耕地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
6. 3. 2 补充调查
6.3.2.1布点原则
结合目标区域污染源输入调查、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初步分析结果,根据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 量水平,将目标区域划分为若干采样单元。布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a)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程度越高,布点密度越大; b 根据大样本理论,每个地理单元内最少布设30个采样点;小区域内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变异 越大,布点密度增加;调查点位数量的确定,可根据地理单元的数量调整; C 根据污染成因进行优化布点,如大气源成因按照主导风向布点,灌溉水成因按照水流方向布点; 布点按照NY/T398相关规定,在选定的调查区域内或附近布设调查点位
6.3.2.2采样原则
土壤及农作物的采样应遵循以下原则: a)采集土壤与农作物一一对应的样品; b 按照作物类型采样,对于水稻产区,按照1:1的原则采集早稻与晚稻样品;对于蔬菜产区,按照 蔬菜类型(叶菜类和瓜果类),按照1:1:1的原则在春季、夏季与秋冬季采样; C 尽可能采集重金属富集能力较强的水稻与蔬菜品种或品系;若单季情况,采集本季度典型农作物 即可
6.3. 2. 3检测指标
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指标(pH值、阳离子代换量和有机质等)和土壤与农产品样品的重金 砷、铅、铬和汞)
6.3.2.4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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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GB15618规定的方法开展土壤重金属分析GB/T 709-2019标准下载,参考GB2762规定的方法开展农产品重金属分析。
5.4.1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在详查单元的基础上划分地理单元。 6.4.2地理单元可以是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的详查单元,也可以在原有详查单元的基础上,将同一 行政区域内,受同一污染源影响且污染程度相似的单元划为同一地理单元,具体边界应统筹考虑耕地物理 边界、地块边界和权属边界等因素。原则上,每个地理单元必须仅属于同一行政边界范围内。 6.4.3应用地统计学方法检验地理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的空间分异性,即检验每个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重 金属样本点的方差。
7.1参照《农用地主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确定地理单元内壤点位风险类型,包括优先保护类、 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7.2以土壤污染指数进行判定;同时结合敏感物种的农产品污染指数进行辅助判定。 7.3针对同一点位,原则上取较为严格的重金属污染物级别作为该点位等级。例如,某点位同时存在镉 铅两种污染物,该点位依据镉级别划为安全利用类,依据铅级别划为严格管控类,综合考虑该点位应划为 严格管控类。
8. 1. 1划分因素
8.1.1.1治理单元的划分具体考虑因素为: 点位风险评价:在地理单元的基础上,评价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点位风险,原则上尽量保持每个地 理单元内的点位风险类型水平一致; b 污染源类型:污染源类型及其影响范围是划定风险评价单元的重要考虑因素,污染源类型一般包括 灌溉水污染型、大气污染型、化肥与农药污染型、其他污染型和污染成因不明型; C 其他因素:在上述二类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方式、作物种植结构和地块边界等因素综合确 定风险评价单元的区域和边界,评价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的空间分异性。 3.1.1.2评价土壤和农产品区域风险,在地理单元的基础上划分治理单元。
8. 1. 2 划分方法
基于已有资料及图件,采用地统计学等空间统计方法GB 50287-201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依次叠置求交集划定相关类别单元的边界,最 后划定相对均一的治理单元。治理单元划分方法如下: a 底图搭建:工作底图包括行政区划、河流水系、交通(公路)、土壤类型分布、全国第二次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地形地貌、植被类型及覆盖率分布等基础性图件以及遥感影像图; b 范围加载:加载点位风险评价结果,初步划定风险评价单元;按照主导性原则,若每项污染物80% 以上的土壤点位分类结果一致时,则采用该结果判定该项污染物所代表的治理单元类别;加载示 意图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