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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2/T *07*-20**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pdfDB3302/T *07*-20**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302/T *07*-20**《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管线探测工作的技术标准。该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适用于浙江省内的管线探测活动,旨在规范管线探测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技术要求,以保证探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管线探测的各个环节,如管线的识别、定位、数据采集、处理和报告等,对管线探测设备的选择、操作、维护,以及环境条件下的管线探测技术都有明确的规定。它涵盖了各种管线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公共设施的管线。
通过遵循此规程,可以确保管线探测工作的质量,减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工程效率,对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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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管线pipelines 用于传送液体、气体或粉末的管道(沟、廊)和用于输送电力、信息的线缆及其附属设施,按功能 可分为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的分布包括地下、架空(含地面)。 服务平台 3.2 管线探测pipelinedetectingandsurvey 获取管线走向、空间位置、附属设施及其有关属性信息的全过程。 3.3 非开挖trenchless 利用各种岩土钻掘设备和技术手段,通过导向、定向钻等方式在地表极小部分开挖的情况下(一般 指入口和出口小面积开挖),敷设、更换和修复各种管线的施工新技术。 3.* 综合管廊(沟) municipal tunnel (trench)
是指建于城市地下,可敷设多种管道、线缆的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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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00坐标系Ningbo2000coordinatesystem 是基于CGCS2000椭球建立、全市似大地水准面确定高程、NBCORS框架网实现和维持,并考虑历史 数据衔接应用GB∕T 5**0*-2020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具有三维、地心、动态、直接应用、便民服务等特点的新一代宁波市平面坐标系统。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NBCoORS:宁波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服务综合系统(NingBoContinuousOpreational Reference Stations) CGCS20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GeodeticCoordinateSystem2000) WGS**:****世界大地坐标系统(WorlsGeodeticSystem****)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总称(GlobalNavigationStatelliteSystem) RTK:实时动态定位(RealTimeKinematic PDoP:位置精度因子(PositionDilutionofPrecision)
5.*.*坐标系统宜采用宁波市2000坐标系,采用其他坐标系时应与宁波市2000坐标系建立转换关系。 5.*.2高程系统应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基准采用***5国家高程基准。
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5.3探测方法的可行性、先进性、科学性
6.*管线探测对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和其他管线。 6.2管线探测应查明管线的类别、平面位置、走向、埋深、偏距、规格、材质、载体特征、管线性质、 建设年代、埋设方式、权属单位等,测量管线平面坐标和高程。根据管线探测任务类型的不同,具体应 符合下列规定: a)管线普查时应建立管线数据库; b) 管线详查时应查明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的信息; C 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应满足管线数据库更新的技术要求。 6.3管线探测基本程序宜包括下列内容: a)接收任务(委托); b)技术准备; 管线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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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管线测量; 管线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 编写技术总结报告; g)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6.*管线普查取舍标准宜按表*执行,管线详查及管线峻工测量取舍标准按相应规定或委托方要求进 行。
表*管线探测取舍标准
6.5管线探测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6.5管线探测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精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精度
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
3)管线点测量精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b)管线详查和管线峻工测量精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约定,但不得低于管线普查精度要求 6管线探测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具体按CJJ6*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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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线探测前应进行技术准备,技术准备的内容可根据管线探测任务的类型确定。 7.*.2现有管线资料的调绘应对已有的各种管线资料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并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 形图上。 7.*.3管线探测应根据调绘成果对测区进行踏勘,初步拟定针对测区的探查方法和技术手段, 7.*.*投入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5管线探测应在管线现况调绘、现场踏勘、仪器检校和探查方法试验的基础上编制技术设计书。
7.2.*现有管线资料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现有管线资料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搜集已有管线资料; b 分类、整理所搜集的已有管线资料; C 编绘管线现况调绘图。 7.2.2 搜集的管线资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a 管线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示意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 b 技术说明资料及地下管线成果表: C 管线工程规划审批资料; d 现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地形图数据应满足DB3302/T*00*和DB3302/T*005相关规定
b)技术说明资料及地下管线成果表; 管线工程规划审批资料; d 现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地形图数据应满足DB3302/T*00*和DB3302/T*005相关规定。 7.2.3管线现况调绘图应根据管线峻工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编制,无竣工图、竣工测量 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时,可根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按管线与邻近的建(构)筑物、明显地物点、现有 路边线的相互关系编制。编制时应对所搜集的资料应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位置、连接关系、管线构 筑物或附属物、规格(管径或断面尺寸)、材质、电缆孔数、根数、压力(电压)、理设年代等管线属 性数据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并注明管线资料来源。 7.2.*管线现况调绘图应按DB3302/T
7.3.*现场踏勘应核查下列内容
a) 核查管线现况调绘图与实地是否一致; b) 核查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 C 察看测区地物、地貌、交通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 d 核查地形图的现势性。 7.3.2 现场踏勘后应进行如下工作: a) 在管线现况调绘图上标注与实地不一致的管线点; b) 记录测区控制点点位保存及点位变动情况,并初步确定新布设控制点位置; C) 判定地形图的可用性; d)初步确定管线探测仪器检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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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已知单一管线上,选择一种信号施加方式,以相近的工作频率、发射功率和收发距,用接收 机探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 用钢卷尺量测仪器探测的平面位置与实际平面位置间的差值,并计算仪器探测深度与实际深度 间的差值,将结果记录在本标准附录A中; 变换接收机,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所有投入使用的探测仪器均完成检校; d 探测仪器检校结束后应编写探测仪检校报告。 *.3投入生产使用的探测仪器,其定位、定深均方差(单台时采用偏差)不应超过相应限差的三分 ;不能满足要求的探测仪器,不得投入生产应用;对分批投入生产使用的探测仪器,每投入一批(台) 均应进行检校。
7.5.*探查方法试验应在管线探测前进行。
a 试验场地和试验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 b 试验应在测区范围内的已知管线段上进行; 试验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材质、不同埋深的管线和不同地球物理条件分别进行; 拟投入使用的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探测仪器均应进行方法试验。 7.5.3探查方法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和校核,评价、确定有效的探查方法和技术参数, 并编写探查方法试验报告。验证和校核内容应包括探查方法和仪器的有效性、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 性、探查结果的可靠性与精度
JTG *00*-20*7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7.6.*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述:说明任务来源、工作目的与任务、工作量、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和完成期限等情况; b)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及已有资料情况:说明工作环境条件及地球物理条件等情况、已有控制资料、 地形资料及管线资料; C 执行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 d 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e) 设计方案:拟投入设备计划、技术流程、控制测量、管线探测、管线图编绘、提交成果资料、 f) 进度计划安排; g 有关的设计图表。 .6.2 技术设计书应审批后进行实施。重大管线探测项目宜在技术设计书编制完成后组织技术设计评 审。 7.6.3探测任务简单或工作量较小的建设工程或施工场地的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可根据第7.6.*条进 行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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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地调查应在管线现况调绘图所标示各类管线位置的基础上,通过对所出露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按表5要求实地调查管线及其附属物的属性信息,做好记录和量测,并按附录C要求填写《管线探查记 录表》,同时应确定隐蔽管线段
*. 2.2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应按下列要求进
a 明显管线点埋深宜采用钢尺量测,不能用钢尺直接量测时,应采用L尺在地面进行量测,L尺 的长轴方向应保持与地面线垂直,读数时应在地面拉水平线,水平线与L尺长轴方向的交点即 为读数起始位置; b) 架空管线埋深量取管线底距地面的高度,埋深取零或负值; C 含有保温层、保冷层等外包层的管线理深应量测地面至外包层; d 给水、燃气、热力等阀门埋深应量测地面至阀门与主管接合处; e 当检查井被掩埋物、淤泥等覆盖(包括给水管线的阀门手孔、燃气管线的凝水缸等),不能直 接量测理深时,应采用仪器探测、打样洞等方法查明地下管线的理深,同时应在附录C《地下 管线探查记录表》中注明定深方法;对于排水管线并盖被沥青、混凝土浇筑或建(构)筑物堆 压,无法开井量测时,可根据被埋井两侧井内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方法获取被调查井的埋深,并 在管线点成果表中内备注说明; f 管线点深度的计量单位为米,读数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检修井、压力井、沉井、净化池、隔油池、化粪池、酸碱中和池、人孔、手孔、倒虹井等窖井 深度可根据委托方需要进行调查,调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第*.2.2条。
【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 DB2*/T*3*2-200*》*.2.*管线断面尺寸量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