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1/T 74-2020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办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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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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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01/T 74-2020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办理规范.pdf简介:

DB2301/T 74-2020《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办理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或规范,它详细规定了在执行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中,当企业需要拆除或者暂时停用其防治污染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备等)时,需要申请的许可程序、所需材料、审批流程、责任和义务等相关内容。这个标准旨在确保企业在进行设施改造或调整时,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度污染,同时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实现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它适用于在中国黑龙江省实施的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

DB2301/T 74-2020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办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

需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单位

GB∕T 40240-2021 生态社区评价指南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

DB2301/T742020

本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D) 《申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哈尔滨市及各区、县(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排污单位已无污染物排放或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使污染物排放达标; b)建设项目通过其它途径使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排放标准的; c)水污染物符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市政污水排放管道纳污标准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关于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相关情况的请示。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即办)

4.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办理进程查*、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DB2301/T742020

中请八法 按照审批机关已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料的清单要求 交申请材料: 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积极配合审批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评审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4.12. 2**回复

4.12.2.1回复**

4.12.2.2回复机构

4. 12. 2. 3回复时限

许可证件为《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批复文件》,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的批复文件无有效期限; 防治污染设施闲置的批复文件的有效期由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的期限予以核定。

申请人根据所需办理的具体事项按4.8的要求通过受理窗口或哈尔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a)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b)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3日内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 受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b)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3日内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 受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不境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踏查,审核材

DB2301/T742020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许可

请人或被许可人自行到窗口领取,并予以签收。

5. 5. 2邮寄送达

根据申请人或被许可人意愿,采取邮寄**进行送

根据申请人或被许可人意愿,采取邮寄**进行送

审批机关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当日邮寄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对被许可人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

6. 1.1 投诉**

6. 1. 2投诉渠道

《高效燃煤锅炉房设计规程 CECS 150:2003》6. 1. 2.1 审批机关

尔滨市及各区、县(市)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6. 1. 2. 2监察机关

6. 1.2. 3上级主管部门

6. 2. 2 行政诉讼

DB2301/T742020

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审批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应用技术规程 CECS446:20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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