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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pdf简介:
"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pdf"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的一份技术规范文档,全称为《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这份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抗震设计标准委员会编写,中国交通出版社出版,主要针对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抗震性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
该规范涵盖了公路工程在地震风险区的抗震设计原则,包括桥梁、隧道、路基、路面、涵洞等各种公路工程设施的抗震设计方法、抗震性能评价、抗震加固技术等方面。它旨在保障公路工程在地震中的安全,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提高公路工程的抗震能力。
《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pdf》是公路工程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的重要参考文献,对于公路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E,=0.30C,A.W/g E,=0.35C.A.W/g
式中:Ea 地震时作用于挡土墙背每延米长度上的主动土压力(kN/m),其作用点 为距挡土墙底0.4H处; 一土的重度(kN/m); H一挡土墙高度(m); K一非地震作用下作用于挡土墙背的主动土压力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DB44/T 1848-2016标准下载一挡土墙背土的内摩擦角()。
K=cos/(1+singp)
7.2.6挡土墙墙身的截面偏心距e应符合式(7.2.6)的规定。基础底面的合力偏心 矩e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式中:p 截面核心半径(m)
武中:p 截面核心半径(m)。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表7.2.6基础底面的合力偏心距e地基土e岩石,密实的碎石土,密实的砾、粗、中砂,老黏性土,J.≥300kPa的黏性土和粉土≤2.0p中密的碎石土,中密的砾、粗、中砂,150kPa≤f<300kPa的黏性土和粉土≤1.5p密、中密的细砂、粉砂,100kPa≤f.<150kPa的黏性土和粉土≤1.2p新近沉积的黏性土,软土,松散的砂,填土,f.<100kPa的黏性土和粉土≤1. 0p7.2.7挡土墙的抗震稳定性验算应按现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C7.3抗震措施PreS7.3.1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手或等于彻块)石挡土墙的高度不宜超过于或等于0.40g时,不宜超高速公路级公路不应使用干砌片石挡土7.3.2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时,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的最低砂浆强度(JTGD61)提高一级采用,挡土墙市度不大于表7.3.2的规定。当挡土墙高度大于表7.2所斤列数值时,宜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或分级式挡六文表7.3.2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的高度限值计基本地震力峰值加速度0.20g、0.30g≥0.40g速公路、一级公路12 10公路等级路三级公路14127.3.3混凝土挡土墙的施缝和衡重式挡土墙的变截面处,应采用短钢筋加强、设置不少于占截面面积20%的头等措施提高抗剪强度7.3.4挡土墙应分段修筑,每段长度不宜超过15m;在墙的分段处、地基土及墙高变化处,应设置沉降缝。7.3.55位于液化土及软土地基上的挡土墙,应按本规范第4章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当采用桩基时,桩尖应伸入稳定土层。
路8路基8.1一般规定SS8.1.1择填料,确定路基高度礼断面形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路基安全。8.1.2用排、挡及改善软弱层带的工程性质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减轻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对路基的危害。8.2算通8.2.1路基应接表8.2.1规定的范围和要求验算其抗震稳定性。表8.2.路基抗震稳定性验算的范围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入级公路、三级公路、高速公路二级公路四级公路0.10g (0.15g)0.20g (0.30g)≥0.40≥0.40g用岩块粉性土、有不验算H>20验算H>15验算H>20验算岩石、非机质土除外非液化水土及非不验算H>12验算H>6验算H>12验算填筑软土地基上的水库地区用渗水性土填筑不验算H,>3验算H,>2验算路堤H,>3验算地面横坡度大于1:3的路基不验算验算验算验算路堑黏性土、黄土、碎石类土一般不验算H>20验算H>15验算H>20验算注:1.H为路基高度(m),2.H.为路基浸水常水位的深度(m)。8.2.2公路路基可采用静力法进行抗震稳定性验算。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20g地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挖方高度超过20m,填方路堤高度超过29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
滑坡地段的路基,宜对抗震稳定性进行专
8.2.3当路是高度大于20m且位于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20g地 区时,路基抗震稳定性验算应考虑垂直路线走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其余 情况只考虑垂直路线走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8.2.4地震作用应与结构重力、土重力组合,对于水库地区浸水路基以及滨河地区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浸水路基还应计人常水位的水压力和浮力。 8.2.5采用静力法对路基进行抗震稳定性验算时,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路基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基边坡抗震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15,路基边坡高度小于或等 于20m的,不应小于1.1;三级、四级公路的路基边坡抗震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05。 8.2.6采用静力法对路基进行抗震稳定性验算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路基边坡抗震
采用静力法对路基进行抗震稳定性验算时,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路基 大于20m的,路基边坡抗震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15,路基边坡高度小于或等 ,不应小于1.1;三级、四级公路的路基边坡抗震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05。 采用静力法对路基进行抗震稳定性验算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路基边坡抗震 K: 作用于冬土体条块重心处的地震作用应按下式计算,
乡村小型别墅Ehsi =C,C,An,Gi/g Ewi = C.C,AG/g
路基表8.3.9边坡高度超过10m的岩石路堑参考边坡坡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岩石种类0.20g (0.30g)0. 40g风化岩石1:0.6 ~1:1.51:0.75 ~ 1:1.5一般岩石1:0.1 ~1:0.51 :0.2 ~1 :0. 6坚石1:0.1~直立1:0.1~直立8.3.10路基通过发震断裂S按本规范第3.6.11条判定,需要考虑发震断裂错动对路基影响时,高速公路高度和路堑边坡高3m,通文3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
9.0.1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20g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 公路上的涵洞,应选用外形封闭的圆管涵或箱涵。 9.0.2 软土或液化地基上的涵洞,地基基础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有关规定 9.0.3 涵洞可按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其综合影响系数C, 可取0.3。 9.0.4 钢筋混凝土管涵的涵节接头两侧宜置于同一土层上。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大于或等于0.40g的地区,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环式接头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
3.1桥梁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3.1.1考虑到公路桥梁的重要性和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本着确保重点和节约投 资的原则,根据桥梁的重要性和修复的难易程度,将桥梁抗震设防类别分为A、B、C、 D四类。
抗震设计规范》(JTJ004一89)中桥梁抗震设防性能目标要求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实 际上,是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理念贯彻到具体的结构类型上,在 此基础上,进行结构的抗震设计。
3.1.3各类桥梁的抗震重要性修正系数C;是在基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一2001)所给出的设防水准,即该地区未来50年内在平坦稳定的一般(中硬) 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具有10%超越概率,地震的重现期为475年的基础上,综合考 虑桥梁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地震危险性以及桥梁工程的结构重要性等因素进行了 修正。其中,E1地震作用相当于第一级水准设防,E2地震作用相当于第二级水准 设防。 本规范的抗震设防标准基本上维持原规范的水平,关键是引人了两阶段设计的概 念。第一阶段的抗震设计,采用弹性抗震设计方法;第二阶段的抗震设计,采用延性 抗震设计方法。通过第一阶段的抗震设计,即对应E1地震作用下的抗震设计,可 达到与原规范基本相当的抗震设防水准;通过第二阶段的抗震设计,即对应E2地 震作用的抗震设计,来保证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确保结构的延性能力大于延性 需求。 为便于实际应用,对于E1地震作用,可通过引入不同的抗震重要性修正系数来调 整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弹性设计是恰当的,并可以取消原规范的综合影响系数。本规 范B、C、D类桥梁的抗震重要性修正系数分别取0.43(0.50)、0.34和0.23,对应的 设计地震动的重现期大约分别为75(100)年、50年和25年,与原规范基本相当; A类桥梁CJ∕T 195-2004外层熔接型铝塑复合管,抗震重要性修正系数取1,设计地震动重现期为475年。 对于E2地震作用,B、C类桥梁的抗震重要性修正系数与原规范一致,对应的抗 震重要性修正系数分别取1.7、1.3和1.0,设计地震动的重现期大约分别为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