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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922-2019 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pdf简介:
《SYT 6922-2019 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一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国家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煤层气井(又称煤层气开采井或煤层气井下作业)的井下作业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技术规定。它涵盖了煤层气井的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钻井、完井、井下作业、气体储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该标准旨在确保煤层气井的井下作业活动在保证生产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提高作业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通过遵循这份规范,企业和相关作业人员可以明确了解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保障煤层气开采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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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11一04发布
SY/T6922—2019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基本要求4防火防爆5施工准备6施工作业6.1起下管柱作业6.2射孔6.3注入/压降测试·6.4压裂6.5捞砂6.6施工交接7应急管理
SY/T 6922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6922—2012《煤层气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与SY6922一2012相比,除编辑 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增加了“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HSE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HSE监督管理 员,建立完善的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见3.2); 增加了“井下作业(包括射孔、压裂等作业)施工设计中应有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 果编制的防火防爆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见3.7); 增加了“已解吸井等井口可能存在逸散可燃气体的井,作业时井口应使用防爆排风装置,并 置于上风位置”(见4.9); 修改了井场布置的规定(见5.1,2012年版的5.1); 修改了施工作业前的有关内容(见5.5,2012年版的5.5); 增加了“已解吸井管柱进人液面或离开液面前,应控制管柱上提和下放速度不超过5m/min 密切注意井喷显示,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见6.1.5); 增加了6.2.3、6.2.4、6.2.5、6.3.2.1、6.4.4、6.4.5、6.4.6、6.4.7的内容; 增加了施工交接的内容(见6.6); 修改了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见7.1、7.2,2012年版的7.1、7.2); 增加了现场处置的有关内容(见7.3)。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安全环保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工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方武、赵军胜、潘俊鸥、张庆华、池圣平、季翔、谢先平、刘晓、王曦 香昊、杨松。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指导图集(防高坠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2月)SY/T 69222019
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作业和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最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层气井井下作业施工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81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SY/T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5436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范 SY/T572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6277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3.1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资质。 3.2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HSE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HSE监督管理员,建立完善 的HSE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作业队伍应取得规定的从事井下施工作业资质,施工过程应符合煤层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环 保要求。 3.4作业队伍应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含硫化氢井还应配备硫化氢检测仪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配备标准执行SY/T6277的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3.5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操作技能、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和环节保护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特种作 业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件。 3.6进入井场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7井下作业(包括射孔、压裂等作业)施工设计中应有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编制的防 火防爆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井下作业设计应按程序审批,确需变更,应按变更程序进行。遇 紧急情况时,依据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4.1井场安全用电应符合SY/T5727的规定。 4.2作业井场内的车辆、作业机、发电机排气管等动力单元应安装阻火器。
SY/T 69222019
4.3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作业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4.4井口操作应避免金属撞击产生火花,井下作业期间应配备防爆工具。 4.5作业区内禁止烟火,相关取暖设备应使用无明火器具。 4.6动火作业应按审批程序办理动火手续。 4.7井场施工用的发电房、值班房、甲(乙)类容器与井口距离不应小于20m。 4.8并场消防器材配备应符合SY/T5225的规定。 4.9已解吸井等井口可能存在逸散可燃气体的井,作业时井口应使用防爆排风装置,并置于上风位置
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作业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井口操作应避免金属撞击产生火花,井下作业期间应配备防爆工具。 作业区内禁止烟火,相关取暖设备应使用无明火器具。 动火作业应按审批程序办理动火手续。 井场施工用的发电房、值班房、甲(乙)类容器与井口距离不应小于20m。 并场消防器材配备应符合SY/T5225的规定。 已解吸并等并口可能存在逸散可燃气体的并,作业时并口应使用防爆排风装置,并置于上风位置
5.1井场布置应符合AQ1081的规定。 5.2设备安装要求应符合SY/T5727的规定。 5.3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应安装相应压力等级的采气树,并进行试压。 5.4设计中无特殊要求的煤层气井,井控装置宜采用自封封井器,配备与油管相匹配的旋塞阀。 5.5施工作业前,作业队伍应做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 按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应对设备、场地、照明装置等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申请开工验收。
6.1.1起下管柱应符合SY/T5727的规定。 6.1.2管柱起、下过程中,应关闭液压钳锁紧装置。 5.1.3 吊卡手柄或活门应锁紧,吊卡销插牢。 5.1.4 管柱遇卡和遇阻时,不应超负荷上提和下放。 6.1.5 已解吸井管柱进入液面或离开液面前,应控制管柱上提和下放速度不超过5m/min,密切注意 并喷显示,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1.1起下管柱应符合SY/T5727的规定。 6.1.2管柱起、下过程中,应关闭液压钳锁紧装置。 5.1.3 吊卡手柄或活门应锁紧,吊卡销插牢。 6.1.4管柱遇卡和遇阻时,不应超负荷上提和下放。 6.1.5已解吸井管柱进入液面或离开液面前,应控制管柱上提和下放速度不超过5m/min,密切注意 并喷显示,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2.1射孔作业按SY5436执行。 6.2.2射孔作业前,井筒应按要求灌入压井液。 6.2.3 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相应压力等级的防喷器,并现场进行并控设备、设施验收。 6.2.4 射孔施工过程中,井场不允许使用无线通信器材及动用明火。 6.2.5施工过程中,若遇到6级以上大风、雷雨、冰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施工,同时妥善保管火工品
6.3.1.1测试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位置坐封封隔器 6.3.1.2注入高压管线、注入井口应按照设计试压并固定牢固, 6.3.1.3注入泵应有触点式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 6.3.1.4高压区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应进人。 6.3.1.5冬季施工期间,地面注人设备应有保温措施。
6.3.2.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符合压力等级的防喷装置,并现场进行验收。 6.3.2.2 试井绞车应固定牢靠,在使用前应对刹车、滚筒等部位进行检查。 6.3.2.3 起、下钢丝时,不应在防喷盒压帽与滑轮之间擦抹钢丝油污。 6.3.2.4 测试开关井工具上部应连接震击器。 6.3.2.5 井下开井时,应缓慢上提钢丝。上提仪器距离井口小于100m时,应由人工上提钢丝。 6.3.2.6 确认仪器进入防喷管,在关井并对防喷管进行泄压后,方可取出测试仪器。 6.3.2.7 打压时,并口及管线周围10m内不得站人。邀压关并期间,应设安全隔离措施
6.4.1压裂施工前应召开会议,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安全阀限定值,进行安全施工准备。 6.4.2根据施工设计要求,配备相应压力等级的压裂设备、井口装置和地面管汇。 6.4.3压裂作业施工安全要求应符合SY/T5727的规定。 6.4.4施工期间应派专人负责巡视边界,严禁非施工人员进人井场;高压区必须设有警戒,无关人员 不得进入。 6.4.5压裂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剩余压裂液液面、支撑剂剩余量和供应情况,确保连续供液和供砂。 6.4.6使用放射性示踪剂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定期对放射性示踪剂的活度 存储装置是否完好进行检测,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 6.4.7放喷、排液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防止发生各类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6.4.8压裂施工结束后,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废弃压裂液和返排液。
苏J/T18-2007(二) 建筑防水构造图集(二) AU3-自粘橡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6.5.1捞砂起下管柱应符合6.1的规定。
6.5.1捞砂起下管柱应符合6.1的规定。 6.5.2捞砂管柱距离砂面100m以内时,应减缓管柱下放速度。 6.5.3捞砂作业过程中,应控制提、放管柱吨位
6.6.1作业前后,应进行并场交接。作业前应对作业队伍进行入场教育和风险告知,作业后应根据相 关管理规定对井场进行交接验收。 6.6.2施工期间,不宜进行交叉作业。如有交叉作业情况应签订安全协议,现场有相关资质人员进行 协调指挥。
7.1作业队伍应定期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根据现场情况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程序,并向煤层 气生产企业进行报备,纳人其应急管理体系。 7.2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7.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作业队伍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防止事故扩 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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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涵洞设计细则 JTG/T D65-04-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SY/T6922—2019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0.5印张13千字印1—400 2019年11月北京第1版2019年11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7968定价:10.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