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540-2022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pdf简介:
DB31/T 540-2022 是上海市地方标准,其全称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这个标准主要针对上海市内的重点单位,如大型企业、商业综合体、公共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等,规定了他们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应遵循的要求和规范。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法规遵守:重点单位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并采取预防措施。
3. 组织管理: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4. 设施配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等。
5. 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6. 安全操作:规范电气设备使用,防止电气火灾,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7. 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8.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告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总之,DB31/T 540-2022 是为了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DB31/T 540-2022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与灭 火救援设施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和施工现场管理,微型消防站管理,消防档案 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文件。
消防安全“三提示”firesafetythreetips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示,告知防火注意事项、火灾逃生路线、消防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及使用方 法等。
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4.1.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 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非独立法人单位的消防安 全管理人应由所属十一级独立法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本级和上 一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通过文件正式任命并经过消防 培训,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修订文件和组织培训。 4.1.3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在单 位公共部位进行公示,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消防安 全规章制度落实 4.1.4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训练演练,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接受 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调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1.5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 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 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 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1.6同一建筑物由两个及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资任,共同协商,签订协议, 明确各自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 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4.1.7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 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 消防宜传教育。
DB3311/T 152-2020 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pdf4.2消防安全贵任人职贵
4.2.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工.作 4.2.2统筹安排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2.3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组织和人员保障。 4.2.4确定逐级和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任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审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6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保障人员和装备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训练 演练。 4.2.7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高层公共建筑应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 次防火检查。 4.2.8每月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9定期组织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2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4.4.1与单位(含外包服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经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应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和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原理及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工作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 4.4.2设有集中报警系统及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 作证。 4.4.3全面监控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系统,实时掌握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4.4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换班时落实交接和检查。 4.4.5配合消防设施维保和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维护、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证消防控制室设备的 完好有效。 4.4.6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发生火灾时,及时核实、确认火灾情况;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 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5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4.5.1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5.2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掌握火灾 时白救逃生的能力。
.5.1 主动按文消防安丰直传教育培训,遵寸消防女主制度和保作规性: 4.5.2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掌握火灾 时自救逃生的能力。 4.5.3清楚本岗位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5.4每日到岗后及离岗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 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4.5.5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4.5.6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员工应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4.6.1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单位各部门和员工落实消防安全
4.6.4组织或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4.6.5负责施工作业中消防安全的审批和监管,审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国家、行业或地方 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6.6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根据相关制度和消防奖惩规定开展检查考核,并将考核 结果通报给人事主管部门。
4.8.1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保和检修规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GB/T 5169.44-2013标准下载, 4.8.2制定或审核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 护、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8.3制定或审核消防设施设备专项整修、改造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4.8.4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专业培训。 4.8.5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保、检测和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考核和评估。
4.9.1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和本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执勤 用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并落实相关人员。 4.9.2熟悉单位、场所平面布局、重点部位和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快速参与火火与应急救 援工作。 4.9.3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4.9.4制定完善单位、场所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9.5 5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宜传教育、业务培训。 4.9.6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接受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统 调派。
4.9.1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和本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执勤 用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并落实相关人员。 4.9.2熟悉单位、场所平面布局、重点部位和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快速参与火火与应急救 授工作。 4.9.3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4.9.4制定完善单位、场所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9.5 5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宜传教育、业务培训。 4.9.6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接受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统 调派。
5.1.1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宜传教育,明确负责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落 实培训经费,制作培训教材 5.1.2单位应至少每年组织·次对每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至 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每名员工的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和进人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5.1.3 3单位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其他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内容。
一一其他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内容。 公众聚集场所的培训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1.4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面、发放消防刊物、播放视频、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 种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 5.1.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将消防知识纳人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落实教材、课时、师资、场地 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教育活动。
5.2.1单位应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5.2.2防火巡查、检查中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检定规程,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忠;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 档。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记 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和存在的问题。检查记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巡查情况、火灾隐患整 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