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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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简介: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是一份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技术标准或操作指南。这份文件主要介绍了如何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合法、安全、环保的回收和拆解过程。它可能包括了详细的步骤、流程、设备要求、环保措施、安全规定、质量控制等内容,以确保在处理报废车辆时,既能防止环境污染,又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份规范可能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日常运营,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对这类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它有助于规范行业行为,提升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绿色发展水平。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4.1.1企业所在地区(地级市)类型依据年机动车保有量确定,企业数量依据地区年总拆解产能确定。 地区年总拆解产能按当地年机动车保有量的4%5%设定。地区类型分档和年总拆解产能计算方式 详见表

GB221282019

《钢筋混凝土用锌铝合金镀层钢筋 GB/T32968-2016》表1地区类型及年总拆解产能

表2中单个企业年拆解产能标准车型为GA802中 的小型载客汽车,其他车型依据整备质量换算,标准车型整备质量为1.4t

表2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

4.2.1企业建设项目选址应满足如下要求

a)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 *)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 环境敏感区内,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 c)项目所在地有工业园区或再生利用园区的应建设在园区内。 4.2.2企业最低经营面积(占地面积)应满足如下要求: a)1档~Ⅱ档地区为20000m²,Ⅲ档~IV档地区为15000m²,V档~V档地区为10000m²; *)其中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不低于经营面积的60%, 4.2.3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标准,且场地建设符合HJ348的企业 建设环境保护要求。 4.2.4企业场地应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括临时贮存 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 4.2.5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构建物,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环保设施设备齐全。 4.2.6贮存场地应分为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物贮存场 地应具有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

4.2.7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还应满足以下场地建

a)具备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和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场地应设有高压 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专用容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 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 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应单独管理,并保持通风。 C) 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并设有烟 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d) 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地面应做绝缘处理

4.3.1应具备以下一般拆解设施设备

4.3.1应具备以下一般拆解设施设备: a) 车辆称重设备; *) 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 c) 车架(车身)剪断、切割设备或压扁设备,不得仅以氧割设备代替; d) 起重、运输或专用拖车等设备; e) 总成拆解平台; f) 气动拆解工具; g)简易拆解工具。

4.3.2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设备

a)安全气囊直接引爆*置或者拆除、贮存、引爆*置; *)满足GB50016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 c)应急救援设备。

4.3.3应具备以下环保设施设备

a 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 配有专用废液收集*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C) 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 d)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

4.3.4应具备电脑、拍照设备、电子监控等设施

4.3.5I档~Ⅱ档地区的企业还应具备以下高效拆解设施设备:

精细拆解平台及相应的设备工*; *) 解体机或拆解线等拆解设备; 大型高效剪断、切割设备; d)集中高效废液回收设备。

绝缘检测设备等安全评估设备; *) 动力蓄电池断电设备; c) 吊具、夹臂、机械手和升降工*等动力蓄电池拆卸设备; d) 防静电废液、空调制冷剂抽排设备; e) 绝缘工作服等安全防护及救援设备; f) 绝缘气动工具; g) 绝缘辅助工具; h) 动力蓄电池绝缘处理材料; 心 放电设施设备

4.3.8具体设备名称可参见表A.1

4.4.1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 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 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 4.4.2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具有动力蓄电池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 作证人员。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应具有动力蓄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等相关专业知识。拆解人 员应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拆解

1应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按以下方式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固体废物信息: a)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要求将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单位)名称、有效证件号 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和/或动力蓄电池编码、车辆识别代 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等相关信息录人“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信息 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 * 将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人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关系统,其中危险废物处理(流向)信息 保存期限为3年。 ) 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将报废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代码、 动力蓄电池编码、流向等信息录人“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 平台”。对于因租赁等原因导致动力蓄电池被提前从电动汽车上拆卸回收的情况,应检查保存 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租货运营等机构出具的回收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 2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实时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过程。相关信息 存期限不应低于1年

4.6.1应实施满足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 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 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 4.6.2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 护*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 4.6.3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 4.6.4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标志的要求。 4.6.5应按照GBZ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 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

4.7.1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 制的相关要求。 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 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7.1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 制的相关要求。 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 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GB 221282019

常住人口密度低于130人/km²的地区(省级)内企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执行4.1和4.2.2的 定。

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取适 的方式收集泄浦的液体或封任泄蒲处,防止废液渗人 地下。 5.2对报废电动汽车,应检查动力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等部件的密封和破损情况。对于出现动力蓄电池

6.1.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 6.1.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 别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卸, 6.1.3、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 损的车辆应隔离览存

.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 .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DB31∕T 255-2020 集中式空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要求,高度分 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卸。 3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 4电动汽车中的事故车以及发生动力蓄电池破损的车辆应隔离贮存

6.2.1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 6.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的 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 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 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 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 6.2.6 容器和*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6.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 6.2.8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贮存方法可参见表B.1。

6.2.1固体废物的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 5.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设施及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 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 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 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 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 6.2.6容器和*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5.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 6.2.8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贮存方法可参见表B.1。

6.3.1回用件应分类贮存和标识,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贮存场地中。 6.3.2回用件贮存前应做清洁等处理

5.4.2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安全,且使于存取。 6.4.3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JTG 5220-2020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并隔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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