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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841-2020 水利工程建筑信息设计规范.pdf简介:
"DB32/T 3841-2020 水利工程建筑信息设计规范" 是一份由中国江苏省地方标准发布的文件,它主要针对水利工程建筑领域的信息设计提供详细的指导。这份规范旨在推动在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和运维过程中,采用建筑信息(BIM)技术,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BIM是一种数字化工具,通过创建三维来整合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运营等,从而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工作。DB32/T 3841-2020 规范详细规定了水利工程BIM的设计要求、数据交换标准、的建立流程、的使用方法以及的维护和更新等内容。
该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维护单位,旨在统一和优化水利工程BIM设计过程,提升工程项目的可视化、协调性和可追溯性,助力行业向数字化转型。
DB32/T 3841-2020 水利工程建筑信息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用文件,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GB/T51212 建筑信息应用统一标准 GB/T 51269 建筑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 SL617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618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619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32/T3841—2020
水利工程建筑信息的创建应考虑其在工程全生命周期申各阶段、各专业的应用 建筑信息的信息输入应保证输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交付物的质量。 建筑信息应赋予分类和编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7027和GB/T51269的规
4.4精细度应依据设计应用需求符合相应的等级要求。 4.5建筑信息设计过程中,应利用所含信息进行协同工作,实现工程设计各阶段、各专业信 息的有效传递。 4.6协同过程中,各阶段的建筑信息应用应基于同一,文件应设置各参与方使用权限便 统一管理。 4.7同一阶段的交付成果宜采用统一的交付格式,变更后交付成果应作相应更新。 4.8实施过程中应约定相关参与方对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所有者权益和信息安 全。
5.1.1各设计阶段的水利工程建筑信息应按照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创建,当按工程部位、专业等分 别创建时,各子应协调一致,并能够集成应用。 5.1.2应统一分类、命名,并设定编码规则。 5.1.3及其信息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在应用的不同阶段趋于一致性
5.1.3及其信息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在应用的不同阶段趋于一致性。
5.2文件夹及文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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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水工建筑物构件命名示例
表2机电设备构件命名示例
4.1拆分可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按照子项、专业及参与方协同工作的需求折
5.4.2拆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选择合理拆分方法,满足客设计阶段应用要求,并考虑的 沿用性和贯穿性; b)拆分方法应考虑专业内设计人员的分工,并利于专业间协同作业; c)各单个拆分之间,内容不应重复;
5.5.1各专业的颜色应满足直观区分的需求,符合附录C的规定。 5.5.2 地上建(构)筑物的颜色应接近实物外观效果。 5.5.3地质的颜色应体现地质分层和岩土特征。 5.5.4管线的颜色应便于区分不同管道系统
6.1基于不同软件平台的可采用三维与二维的方式进行信息输入,三维信息输入方式应与 式相结合
6.2信息输入的内容应包括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信息之间应注意其相关性
5.6.2信息输入的内容应包括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信息之间应注意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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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创建,避免的残缺与允余。 5.6.4信息的输入应根据实际构件的几何尺寸,完善物理、化学等特性进行参数化定义,满足虚 拟建造的要求。
5.7成果及精细度
5.7.1成果按工程设计阶段可划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所建应具有连续性。 5.7.2建模范围应包括水工建筑物、场地、地质、房屋结构、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等专业 以保证工程的完整性, 5.7.3各阶段所建应具有连续性,标识出的尺寸、位置等信息必须与外形参数具备关联性与 一 致性。
表3水利工程建筑信息精细度要求
5.7.5精细度应由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精细度组成。
6各专业精细度等级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8构件和构件资源库
5.8.1构件宜使用建筑信息软件相应的构件类型进行创建, 5.8.2构件精细度应符合各阶段精细度等级要求。 5.8.3构件资源库应对构件分类、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储方式等方面进行管理,构件的分 类及编码宜在构件属性中体现。 5.8.4构件和构件资源库分类和编码宜采用分面分类法进行分类。
5.8.5应建立统一的构件和构件资源库管理制度,实现构件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废除等的有效 管理
6.1.1水利工程建筑信息设计过程应在协同平台中进行,协同平台宜与互联网技术结合。 6.1.2应制定协同规则,规范设计流程,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 6.1.3在使用协同工作平台时,应分阶段、分类别、分专业设置的权限,保护知识产权和信 息安全。 6.1.4应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专业间的协调工作,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内协调工作并与其他专业负责 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对接。 6.1.5应设置平台维护人员,负责进行协同平台的实施和维护,保障平台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正常运 行。 6.1.6协同平台应确保文件储存和传输的安全,
6.1.1水利工程建筑信息设计过程应在协同平台申进行,协同平台宜与互联网技术结 6.1.2应制定协同规则,规范设计流程,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 6.1.3在使用协同工作平台时,应分阶段、分类别、分专业设置的权限,保护知 自安
6.2.1协同工作开展前,拆分应符合5.4的相关规定 6.2.2协同平台应规定权限分级。各设计人员应确定文件权限,明确工作范围。 6.2.3在协同平台中文件应统一存储和管理,确保设计人员依据各自权限从协同平台中获取所需文件 6.2.4协同平台中的文件及应按统一原则命名,符合5.2的相关规定以区分文件信息内容。 6.2.5协同平台宜划分不同工作区,满足设计过程中编辑、共享、发布、归档的要求。 6.2.6信息共享前应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和协调性检查,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数据须经过审核、清理; b)数据应确保版本统一;
6.2.1协同工作开展前,拆分应符合5.4的相关规定 6.2.2协同平台应规定权限分级。各设计人员应确定文件权限,明确工作范围。 6.2.3在协同平台中文件应统一存储和管理,确保设计人员依据各自权限从协同平台中获取所需文件 6.2.4协同平台中的文件及应按统一原则命名,符合5.2的相关规定以区分文件信息内容。 6.2.5协同平台宜划分不同工作区,满足设计过程中编辑、共享、发布、归档的要求。 6.2.6信息共享前应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和协调性检查,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6.3.1项目负责人宜具有项目管理和管理经验,负责建筑信息设计过程中相关的协调管理工 作,其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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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制定项目计划和协同规则,并监督执行; b)定期组织相关沟通协调活动; c)根据项目计划,收集、发布信息; d)跟踪项目情况,包括设计进度、质
a)制定项目计划和协同规则,并监督执行; b)定期组织相关沟通协调活动; c)根据项目计划,收集、发布信息; d)跟踪项目情况,包括设计进度、质量、各参与方对的需求等
a)根据国家、地万、行业现行相天规范 设计; b)建筑信息设计过程中应遵守项目计划和协同规则; c)向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出本专业所需的相关要求,配合跨专业协同工作; d)根据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要求,导入或提交必要的数据文件; e)生成本专业相应交付物TB 10212-1998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且交付物应符合8.1~8.3的有关规定; f)根据需求进行可视化、专项性能化分析、量化统计等各种应用
7.1.1各设计阶段建筑信息应用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照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和地区经 齐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 7.1.2与信息的共享宜贯穿设计全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宜传递至施工和运维阶段。 7.1.3在各阶段设计过程中,宜应用建筑信息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各专业的协同设计提高沟通效 率和设计质量
7.1.4各设计阶段、各专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各专业应根据项目规模、组织方式、所使用的软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协同方式 b)后续阶段宜在上阶段基础上根据相关现行规范和设计内容要求创建; c)制定统一的存储与管理标准,实现各专业间的建筑信息共享; d)各专业应采用统一项目的坐标、高程基准。
表4设计阶段建筑信息创建及应用内容
型成果保持一致,并满足下列要求: b)图纸中宜提供构件的三维视图; c)应提供满足专业表达要求的平面、立面、剖面、大样等视图,必要时可提供明细表; d)视图中应具备完整的尺寸定位、尺寸标注及必要说明等; e)标注宜与信息相关联,确保信息修改时标注可同步更新; f)当局部投影视图不符合表达要求时,可通过二维方式抽象处理
JTJ 283-99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DB32/T 3841—2020
7.2.1项目建议书阶段可基于建筑信息,依据SL617的要求对工程建设任务、工程规模、工程投 资等进行分析,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明确外部条件和影响,确定工程整体布置,控制工程投资。 7.2.2本阶段精细度应不低于LOD100。 22去除段建铭信自描型应用流租主票包好以下中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