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329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是一份由中国安徽地方标准(DB34/T)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文件。该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大型商业综合体,这是一种集购物、餐饮、娱乐、办公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建筑。这份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防火设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维护等方面。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运行。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34/T37002020

DB34/T37002020

由第一责任岗以书面形式指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担任。管理人岗对第一责任岗负责,实施和组织 客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履行 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惠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列 出租、使用; 名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告知区域责任岗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经专家评审的商业综合体,应 告知原消防审批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特殊要求且不得擅自更改,并督促落实;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 1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一责任岗季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由承租区各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区域责任岗 为其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遵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a)在室内装修、改造升级、业态变更等施工期间,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各项审 批手续,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b)严禁私搭阁楼、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违规存放易燃可燃危险物品: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DB34/T37002020

4.5消防控制室值班岗

由经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防火巡查检查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人员担任,对大型商业综 合体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a 熟悉大型商业综合体环境和布局,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位置,以及各种消防通道的位置; b) 掌握综合体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要求、产品性能、检查方法等内容,并熟练使用、操 作; C)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各楼层、各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相关巡查、 检查记录,巡(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并保存;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及时处置火 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由主管部门向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提出书面报告, 并由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确定整改的措施和期限,

DB34/T37002020

由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与消防设施维修员担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 防电源处在正常工作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在正确位置; b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人报告: 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维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 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做好相关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DB34/T37002020

3)引导消防救援队进入火灾现场施救,引导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及接合器; 4)警戒火灾现场,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防止不法分子伺机作案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5)灭火后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当地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由具备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 川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 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单位接受培训人员、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 对新上岗和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的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 防安全教育培训; C 根据不同消防安全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制订相应消防安全考核内容及方式,分岗位进行考 核,考核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正式上岗,确保不同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 消防安全制度、熟悉本岗位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等; d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e 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名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的情况,确保 全员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店庆、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 种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单位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报告检 查情况

由单位负责消防绩效考核的人员担任,定期对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评估本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状况,并履行下列职责: a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表,为消防安全工作 提供考评标准,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行; b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整体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自我评 估: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消项制度,及 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C 每月对各部门、各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核结果详细记录进消防安全工作考 评表中,上报至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并存档留查,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d 考评结果经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审定后,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包含表彰与批评),并以此对 相关人员采取奖惩措施,落实考评与奖惩制度。

1.1主体实责,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2岗位实名,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岗位实名分解到每名员工,做到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

GB∕T 18575-2001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DB34/T37002020

5.1.3培训实操,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能力水 平。 5.1.4器材实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成果 发挥消防设施器材的最大实用性。 5.1.5运行实效,单位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降低消防安全事故风险

5.2.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 5.2.2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 完好有效。 5.2.3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 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4大型商业综合体应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 吏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2.5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场所,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 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同时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 立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 防车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6对于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 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向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 作有人抓、有人管。 5.2.7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甲、乙 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建筑内。 5.2.8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使用的宣传条幅、产告牌等临时性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5.2.9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性 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 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在进行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应当采取禁正或者限制 使用该建筑的有效措施。 5.2.10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 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保温材料且采用与基层墙体、装 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5.2.11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应当优先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其他建筑、安全出口保持足够的 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应当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要求,并应加强巡查巡防或采 取安排专人值守、加装自动断电、视频监控等措施。

5.3安全疏散通道、设施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共使用的疏散通道等区域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管理,各门店 (承租单位)负责本经营区域的疏散通道、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具体落实以下措施: 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 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 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S901~902 民用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计深度图样(2009年合订本)DB34/T37002020

c)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 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 宜设置推门式外开门; 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5.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