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3-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763-2020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标准.pdf简介:
"DB11/T 1763-2020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标准.pdf" 是一份由中国北京市的地方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干线公路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其附属设施如服务区、停车区、养护站、监控设施等的用地配置和设计规范。它明确了各类设施的用地面积、布局要求、功能区划分等,旨在优化公路设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公路的顺畅运行和沿线环境的和谐,是公路行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这份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20年,反映了最新的技术和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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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管理设施各部分用地面积取值如下表所示:
.4根据对现状北京市养护管理设施需求调查,养护功能应配备:服务人员工作配套、食宿、杠 放、修理、库房等用房,以及停车场(机械停车、小汽车停车)、融盐池、库房等用地。应急 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服务人员工作、宿舍等用房,以及停车场(机械停车、小汽车停车)全
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用地面积根据现状容积率中位
护管理用地面积根据现状容积率中位值计算得出
6.1.1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完善“护城河”工程,综合检查站应结合 京津冀区域公路网科学规划、合理设置。
6.1.2为了缓解综合检查站周边道路交通的拥堵现象,实现以人为本、快捷高效的公路网系统,综合 检查站应通过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提升管理等措施,宜在不显著影响公路交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履 行检查功能,保障进出站车辆安全、快捷通行。
5.2.1~6.2.4本标准的使用对象主要为项目规划、设计、审批与管理人员,为方便本标准的使用, 综合检查站的分级应在满足设施特征的基础上简洁、明确。由于各等级干线公路在功能定位、交通 量等层面存在差异,所需的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强度不同。因此,将综合检查站分为三个等级。其 中,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一级综合检查站标准;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一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 用二级综合检查站标准,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二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三级综合检查站标准。同时, 考虑到货车比例与交通量大小对建设规模的影响,当货运功能强、交通量大时,可专题研究确定是 否按上一等级进行规划设计。
6.3.1根据《关于加快北京市公路综合检查站建设的通知》京交发[2006]40号,综合检查站可具有治 超、交管、治安、运政、路政、动检、林业、环保共8个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自2015年起,增加武警 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至此,综合检查站一般具有治超、交管、治安、运政、路政、动检、林业、环保 和武警等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 5.3.2特殊专业运输车辆的进京通道由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因此综合检查站的具体功能设置应根据公 路功能定位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特征合理确定。
6.4.1综合检查站是进京车辆与人员接受检查的场所CJ 94-200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为避免进京车辆在道路两侧穿行,同时考虑到 大型车辆的行驶特征,综合检查站的主要功能宜设置在干线公路进京方向。 6.4.2为避免异地执法等问题的出现,综合检查站宜设置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当地形及用地条件受限 时,本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原则,可在北京市域以外的地区选址,应协调好综合检查站运营管理的体制 机制。
6.5.1~6.5.2本标准结合《关于北京市综合检查站规划审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7年、现状综合 检查站相关基础数据、综合检查站功能调整情况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食堂等相关建筑标 准,同时为弥补相同等级公路车道数差异所带来的影响,分别以单向三条机动车道的一级综合检查站、 单向两条机动车道的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一条机动车道的三级综合检查站为基准测算建设规模,并提 出车道数调整的修正值。
.5.3本标准结合道路交通量、称重通道能力等,同时为弥补相同等级公路车道数差异所带来的影响, 分别以单向三条机动车道的一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两条机动车道的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一条机动车道 的三级综合检查站为基准测算卸载场用地面积,并提出车道数调整的修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