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园林绿化施工与养护管理技术导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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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施肥注意事项

1施肥后,须及时灌水,使肥料渗入土壤内。 2有机肥料需充足发酵、腐熟,切忌用生粪。 3无机肥必须完全颗粒状,无结块。 4叶面喷肥要严格掌握浓度,以免烧伤叶片,避开高温时段喷酒。

1浇水频率:根据天气、土壤情、植物需水等情况适时浇水。 如遇炎热天气,视旱情增加浇水次数。浇水应细浇慢灌、浇足浇透 2浇水时间:早春土壤解冻之初,及时浇足返青水:初冬土壤封 东前,浇足、浇透封冻水,确保植物安全越冬。夏季中午气温较高 冬李早晚气温较低时,均不宜浇水。 3浇水年限:新栽植树木,应连续3年保证充足灌溉:土质保水

1排水措施: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对绿地和树 穴(池)排涝。 2排涝时限:绿地和树穴内积水不宜超过24小时甘02J02屋面,地被植物、宿 根花卉种植地内积水不宜超过12小时

4.5.1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原则及

4.5.2病虫害防治的方法

4.5.3病虫害防治注意事项

1五色草烂叶,应减少喷水,可喷药防治,喷后24小时内不可喷 水。根据病虫害情况,宜交替使用杀虫剂和杀菌剂,避免虫害抗药性 2水湿生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方法,严禁药物 污染水源。

4.6.1时间:植物生长李应及时进行中耕除草。雨后、灌溉后、土壤 板结时均应对绿地进行中耕保摘。草坪应及时清除枯草层。 4.6.2原则:杂草应遵循除小、除早、除尽三原则。清除的杂草要及 时清运。 4.6.3深度:植物根部附近的土壤应保持疏松。中耕、松土以不损伤 其根系为限,深度一般控制在5cm~10cm。 4.6.4除草剂的使用:在绿地内应慎用化学除草剂,并应经试验通过 后再应用

4.6.5应及时控制和清除具有侵略性的自生速生植物品种。

4.7.1防寒时间:应依据具体气候特点和平均气温等气象因素确定防 寒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下旬至翌年4月中旬。4月中旬植物萌芽前应 及时撤除防寒物

4.7.1防寒时间:应依据具体气候特点和平均气温等气象因素确定防 寒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下旬至翌年4月中旬。4月中旬植物萌芽前应 及时撤除防寒物。 4.7.2防寒方法:对不同品种的植物应分别采取涂白、裹干、灌冻水、 搭风障、根茎培土、培月牙形土堆、春灌、地热等方法。 1涂白:见本导则3.3.6第6条。 2裹干:采取主干缠草绳,或包裹麻布片、无纺布、塑料膜等保 温材料的方法。 3灌冻水:土壤昼融夜冻时,一般10月底至11月初,浇透封冻水。 4搭风障:在树的上风向架设风障,高度应超过树高。 5根颈培土:灌冻水后结合封堰,在树木根颈部培起直径80cm~ 100cm、高40cm~50cm的土堆,防止冻伤和蒸发的方法。

6培月牙形土堆:土壤封冻前,在树干北面向南培月牙形土堆, 高30cm~40cm。 7春灌:早春土地开始解冻后,及时灌水保持土壤湿润,可以降 氏土温,延迟花芽萌动,避免晚霜危害。 8地热:利用热水或热气通过根系周边的地下管道为土壤加温 4.7.3加强肥水管理:新植大树要控制氮肥,增施磷钾肥 4.7.4防冻打雪:及时清除树枝上的积雪,防止压折树枝

4.8.1补植依据: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进行补植。 落叶树宜在春季土壤解冻后、苗木发芽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土壤封 冻前补植

4.8.2行道树补植:树种选择应符合街路的整体绿化风格;规格应略 大于现有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及冠形与现有树木相统一。 4.8.3补植形态、朝向、深度: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应直立,不得 歪斜。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和栽植深度。

4.8.5反季节补植:应尽量避免反季节进行。必须反季节栽植时,夏 李应采取遮荫、树木裹干保湿、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等方法,减 少水分蒸发,提高成活率;冬季应采取防风防寒措施。 4.8.6草坪及地被植物、五色草补植:新补植品种应与现有品种一致 补植应及时。栽植后应平整地面,适度压实,不应有积水。 4.8.7种植调整:种植结构需要调整时,应将方案报相关部门,获批 后方可进行。苗本调整包括如下情况:

4.8.7种植调整:种植结构需要调整时,应将方案报相关部

1妨碍供电、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或安全的苗木,需移植的; 2林地种植过密,需移植或伐除的: 3枯朽、衰弱、严重倾斜而造成危险的树木,需伐除的: 4构成传播威胁的病虫害植株,需伐除的

4.8.8作业安全及注意事项

1伐除树未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设置围拦。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 3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应在两日内清除树桩。 4调整或伐除后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场光 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5绿化作业应文明施工,不损害周边原有绿化,

4.9.1 保护范围划定

1单株应为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m范围内。 2群株应为其边缘植株树冠外侧垂直投影外延5m连线范围内。

4.9.3冬季养护要点

1处于抢救复壮期和易受冻害的古树名木,应在其根颈部盖草 包、覆土或搭建棚架的方式进行保护; 2树冠覆盖积雪对古树名木生长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去除积雪; 3不得在古树名未保护范围内使用融雪剂;不得在古树名未保护 范围内堆放被融雪剂污染的积雪。 4位于道路附近的古树名木,宜设置围障,防止污染积雪溅入古 树名木保护范围

5.2.1保证园林绿地设施的完好性、美观性和安全性,及时维修更换 损坏的绿地设施。保证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

5.2.2绿地内不得随意设置商业广告,必要的公益广告应符合广告设 置规范,有损绿地园容和绿化功能的广告,要报有关部门予以拆迁 5.2.3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保证安全规范操作。 5.2.4保证园林绿地及绿化施工用电、上下水、喷灌等设施正常工作 消防设施止常使用。喷灌等设备冬李应采取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5.3.3卫生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摆放科学合理。公厕随脏随扫,定期 消毒。

5.4.1养护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

1明确与落实责任:明确养护管理的单位和人员,落实分级与属 地管理责任,推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建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养护所参照的标准规范 和法律法规、养护过程中积累的技术资料如技术方案、计划及总结、 日常措施及效果、植物生长势变化、周围环境及设施变化、新技术新 工艺的应用、挖除枯死苗木归档记录等。 3配备档案管理员: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相关的养护技术资料,保 管养护技术档案,按年份整理装订成册,同时保存为电子文件,需要

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

5. 4. 2 考核巡查制度

1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定期考核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考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2制定和完善科学、全面、严格、权威的考核标准,要通过相应 机构核准为规范性文件。 3固定考核机构,建立考核人员库。考核机构从库中随机抽取考 核人员并随机分组考核。考核人员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工作记录。 4加强绿化巡查及执法力度,对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执法 部门查处,并及时补植、恢复绿化。 5通过奖惩制度鼓励重视养护管理。考核成绩应与养护经费挂 钩,三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可中止养护合同。

5.4.3验收与移交制度

1验收与移交:城市园林绿地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验收与移交 程序。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工程移交是竣工验收后的工 程由建设方移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该工程的主管部门: 移交项目包括全部工程资料和绿地全部植物和设施。 2工程缺陷记录及补救:核查并对工程缺陷记录在案,工程承建 方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处理工程缺陷。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和工程缺陷报告。应在移交管理方的合同中明确补救处理缺 陷的费用,明确补救处理缺陷应该达到的标准,明确处理缺陷后的检 验和拨款程序。

GB 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 基材5.4.4审批备案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损坏城市 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对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 占用绿地等行为,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 批(许可)。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 场退地,恢复原状。造成绿化损坏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 2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以及五十年 以上树龄的大树,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 设立标志。

5.4.5 应急抢险制度

5.4.6安全工作制度

1完善园林机械、园林车辆安全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绿地的养护作业,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身着 安全警示服进行安全作业。 3高空作业区域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地面应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 入作业区。遇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4建立和实行高效、专业、实用的园林施工养护培训制度,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兑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 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在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 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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