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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217-2020 河道人工湿地设计规范.pdf简介:
DB13/T 5217-2020《河道人工湿地设计规范》是一份地方标准,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适用于河北省内河道人工湿地的设计与施工。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河道人工湿地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技术要求、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指导人工湿地在河道治理、水质改善、生态恢复等环保领域中的科学建设和管理。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湿地的选址、规模确定、生态系统的构建(如水生植物、微生物群落、水体流动等)、污染物质的处理机制、生态效益评估等方面,旨在实现河道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遵循该规范,可以确保河道人工湿地的功效,同时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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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人工湿地riverconstructedwetland 又称河流型人工湿地,包括自然土壤湿地、人工基质湿地。位于江、河、溪流等自然形成的线 内,暂时或长期覆盖水深不超过2m的低地
自然土壤湿地naturalsoilwetland 指在现状河床自然土壤地层结构上或通过表层稍加挖填平整后,提供湿地植物和微生物生长的植物 种植和水体漫流的湿地,可自然运行,也可通过人工控制运行。
人工基质湿地constructedsubstratewetland 指利用天然土壤、砂、砾石等材料,和(或)沸石、石灰石、陶瓷等人工材料人为建造和控制运行, 并为湿地植物和微生物生长的植物种植和水体漫流提供基质床体,模拟自然湿地结构和功能的湿地。其 主要目的是用于水质净化,根据水流形态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潜流人工湿地两种基本形式GB∕T 26949.4-2016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 mm的拣选车, 3.4 湿地基质wetlandsubstrate 指提供湿地植物与微生物生长并对污染物起过滤、吸收作用的填充材料,包括土壤、砂、砾石、沸 石、石灰石、页岩、塑料、陶瓷等。 3.5 湿地池wetlandpool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圩筑形成的一个封闭区域,其水流从区域的一端流向另一端。
4.1河道人工湿地设计应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并依据现状河道生态状况、地形地貌、河道走势, 显地规模及需求,分区块进行湿地生态建设或修复, 4.2河道人工湿地应满足水质深度净化指标、水系沟通等要求,还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并与区域 水功能区、生态景观相协调。 4.3河流湿地形态应与河势方向一致,利用地形变化以及水面宽窄、曲直变化等来影响和控制水流线 路和速度 4.4湿地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应符合SL/Z479、SL709、SL/Z712等有关规定,并提出最低和适宜的生 态水位和生态基流要求。 4.5湿生植物和水生植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不得采用入侵性植物物种。 4.6河道人工湿地工程有水质深度净化功能要求的,应遵循下列原则: 应设置独立的功能性湿地区; b 人工基质湿地区宜布置在河道滩地相对较高的区域; C 湿地内给水系统应相对独立; 选择当地优势水质净化能力强的作物,并制定专项维养方案; e 宜采取适当保温措施,保障湿地生物在低温季节正常生长,确保冬季湿地净化效果; f 应提出生态需水过程和需水总量的要求,确保动植物生长所需水量。 4.7河道人工湿地工程设计应对河床糙率值的改变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复核河道的过流 能力、推求水面线。必要时调整湿地工程布置、湿地植物种类和种植密度等河道综合治理总体布置。 4.8本标准未尽事宜,如工程配套设施、辅助工程等按有关规范执行。
道人工湿地工程规模、防洪排涝标准和水质控制
5.1湿地工程规模、防洪排涝标准
5.1.1湿地工程的规模宜按表1划分
表1湿地工程规模划分
5.1.2河道人工湿地工程一般不设防洪标准,可根据湿地工程的重要性、遭遇行洪时水毁损失程度, 可分区块按河道主槽行洪排涝流量或水位确定保护标准。 5.1.3大、中、小型湿地工程的排涝保护标准一般可按5年、3年、2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设计,耐淹 水深和耐淹历时等参数可按当地或邻近类似地区排水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分析确定,具体计算可参照 SL4、GB50288等。 5.1.4专为湿地工程配置的渠系及其构筑物应满足湿地输水、排涝等规模要求,设计标准宜采用湿地 排涝保护标准。 5.1.5湿地范围内的现状水系不宜做大幅度调整,承担行洪、排涝功能的水系,应保障其运行安全 其设计标准应满足行洪、排涝要求。 5.1.6穿堤建筑物或在堤上修建的湿地配水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工程级别,
5.2河道人工湿地工程的进、出水水质要求
2.1湿地工程的 文永质标准要求 2.2湿地工程的出口 求的水质指标标准,且不低于河道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标
6.1.1自然土壤湿地多属表面流湿地,河道地形整治与塑造应尊重原有地形、地貌,利用为主、改造 为辅;需要进行较大规模地形改造时,宜遵循土方平衡原则。 6.1.2河道地形整治与塑造应通过地形设计、水域设计、驳岸设计、种植设计实现。通过水系沟道水 面、绿道将婉蜓曲折的河道、浅滩、深潭划分成不同风格的生境环境,以满足河道行洪、排涝,缓洪滞 蓄、水质净化、生态保育、生态缓冲、生物栖息等各种生态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1.3湿地水系进水口、出水口及泄洪通道内,应控制植物种植密度,不得妨碍水系运行及安全。
6.2河道地形整治与塑造
6.2.1湿地形态应考虑水体交换及景观要求。宜利用地形变化以及水面宽窄、曲直变化等来影响和控 制水流线路和水流速度。 6.2.2湿地的总体布置应结合水源地、配水渠道划分成区段等湿地单元,每一个湿地单元可由若干个 串联或并联的湿地池组成。 6.2.3湿地池沿河道水流方向呈长方形布置,长宽比适度,以保证水流流态均匀稳定,也可参照5:1~ 20:1布置。 6.2.4湿地池水深宜保持在0.2m~2.0m的范围内,纵向水力坡度宜小于0.5%且应小于基质表土颗粒 吕动流速的90%;湿地整体纵向坡度不大于现状河道纵坡。 6.2.5当河道滩地横向坡度较大时,应布置成阶梯状湿地,每一个湿地池内的横向坡度应为零,起伏 差不宜超过5cm。
6.2.6对砂卵石等透水性较大的河滩地,可采用控渗措施,以便形成表面流湿地。
6.3.1湿地水系布置应满足生态保护、湿地功能分区等要求,依据水系现状特征及综合利用要求统筹 规划。 6.3.2 湿地水系统一般由水源、水系布局、水循环、水质监测系统等组成。 a 湿地水源可直接接纳来自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或上游河道基流,并通过配水沟渠进入湿地池; 6 湿地水系布局可分为人工控制型、自流型。人工控制系统包括结合地形修建的各类拦蓄水工程 等; 湿地水循环应考虑湿地池形态对水流的影响,应通过对湿地池设计保证池内水流均匀稳定,不 应出现死水区: 对湿地出水水质指标有达标提升能力要求的河道人工湿地,湿地出水系统应保证能够满足湿地 池水力停留时间要求。 6.3.3湿地池内水流方向应与河道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流态应均匀稳定,无回流漩涡;有条件时可通 过物理或数学模拟分析池内流速、流态状况,优化确定湿地池纵、横向布置。 6.3.4湿地配水渠系水力计算参照SL482、GB50288等相关规范执行。
6.4直然土壤湿地水质净化能力分析
6.4.1对湿地出水水质有要求的湿地工程,应进行湿地水质净化能力分析计算。 6.4.2湿地水质净化能力分析应根据污染物特性,选择影响水功能区的主要污染物指标作为分析控制 对象,确保出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6.4.3湿地的表面水力负荷、水力坡度、水力停留时间、表面有机负荷等设计参数,参照HJ2005等 范进行计算。 6.4.4湿地水质净化能力不仅与6.4.3条中的湿地设计参数有关,还与日照、温度、降雨等因素有关, 尤其是与湿地植物种类、生长期、植物长势状态、管护及收割情况以及湿地运行年限等关系密切,宜通 过试验确定,工程设计阶段在无试验观测资料的情况下,可参照表2估算,
表2不同类型植物水质净化能力
单位:kg/(hm²·a)
5.4.5对新建或已建湿地工程: 实测数据,参照GB/T25173、附录A分单 元建立一维或二维逐级进行计算, 最终得到出口水质净化能力
土厅 挖填平衡原则 7.1.3湿地配水渠系内一般不宜种植植物,对宽浅的土渠也可适当种植植物《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信息数据元 JT/T1022-2016》,种植植物的密度不得妨 碍水系运行及安全。 7.1.4存在内涝威胁的湿地应采取适宜的防内涝措施。 7.1.5水质达不到入河标准的水不得引入河道内的人工湿地。入河前可采用傍河湿地等前处理措施滤 除水中泥沙、浮水物以及超标污染物等,使入河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标准
7.2.1人工基质湿地通常布置成处理能力较强的潜流湿地。潜流湿地应按照配水主干渠道(供水管道) 划分成区片(或块、段),再按照配水支渠道(管)划分成若干个湿地单元,每个湿地单元中的湿地池 个数不宜超过4个。 7.2.2湿地池沿水流方向宜呈长方形布置,长宽比可取3:1~10:1,以保证水流流态均匀稳定,无回 流漩涡;有条件时可通过物理或数学模拟分析池内流速、流态状况,优化确定湿地池纵横向布 置等。 7.2.3潜流湿地水深宜为0.4~1.6m,水力坡度宜小于0.5%~1%。考虑底栖动物越冬水深要求,局部 水深可控制在1.5m~2.0m。对潜流湿地人工基质的厚度还应考虑植物根系的影响深度。 7.2.4湿地池纵向坡度可根据地形、水头差等条件确定,一般不陡于现状河道纵坡。
7.2.1人工基质湿地通常布置成处理能力较强的潜流湿地。潜流湿地应按照配水主干渠道 划分成区片(或块、段),再按照配水支渠道(管)划分成若干个湿地单元,每个湿地单元 个数不宜超过4个。
7.2.2湿地池沿水流方向宜呈长方形布置,长宽比可取3:1~10:1,以保证水流流态均匀 流漩涡;有条件时可通过物理或数学模拟分析池内流速、流态状况,优化确定湿地 置等。
7.2.3潜流湿地水深宜为0.4~1.6m,水力坡度宜小于0.5%~1%。考虑底栖动物越冬水深要求,局部 水深可控制在1.5m~2.0m。对潜流湿地人工基质的厚度还应考虑植物根系的影响深度。 7.2.4湿地池纵向坡度可根据地形、水头差等条件确定,一般不陡于现状河道纵坡。
3.1人工基质材料选择应本着就近取材原则,所选基质材料应满足水质深度净化要求JB/T 6888-2018 风机用铸钢件 技术条件,基质材 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7.3.1人工基质材料选择应本着就近取材原则,所选基质材料应满足水质深度净化要求,基质材料不 得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7.3.2人工基质选择应根据基质材料的强度、比表面积、稳定性、孔隙率及表面粗糙程度等因素确定。 7.3.3常用人工基质材料有壤土、砂砾卵石、碎石、矿渣、蛭石、沸石、高炉渣、页岩、石灰石等透 水性较好的材料,以及有利于植物种植和微生物生长的材料。 7.3.4人工基质材料的渗透系数宜通过渗透试验确定,无渗透试验情况下,可参照表3确定初始渗透 系数。
表3洁净基质线性渗透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