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

CECS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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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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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简介:

CECS462-2017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SCEC)发布的《健康住宅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旨在推动和规范健康住宅的建设和设计,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障居住者的健康。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健康住宅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环境:对住宅的物理环境,如采光、通风、噪音控制、空气质量、温湿度等提出严格要求,以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

2. 建筑材料:强调使用环保、无毒、无害的建筑材料,减少室内环境污染。

3. 安全性:包括消防、电气、结构安全等,保障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健康设施:提供便利的健康设施,如健身设施、儿童游乐区、健康教育区等。

5. 生活便利:考虑到生活的便利性,如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等。

6. 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服务。

CECS462-2017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住宅的品质,使其不仅仅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更注重提升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CECS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5.1【水质检测制度物业服务部门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定期检 测各类用水的水质,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 并累计: 1 生活饮用水、直饮水每季度检测1次,得3分; 2 室内游泳池水质检测每月检测1次,得3分; 3 生活热水每季度检测1次,得3分; 4非传统水源、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每半年检测1次,得3分 5有完整清洗消毒与水质检测数据记录,得3分。

7环境安静7.1一般规定7.1.1环境安静包括室外声环境和室内声环境。7.1.2环境安静指标体系按表7.1.2确定。表7.1.2环境安静指标体系指标名称设计阶段运营阶段分值室外噪声指标V控制项声环境规划J10室外声环境设备安装5施工组织5声环境质量提升10分户隔声控制项设备隔声控制项电梯布置J控制项室内声环境室内噪声指标V20围护结构隔声指标35设施噪声指标157.2室外声环境I控制项7.2.1【室外噪声指标】建筑室外环境噪声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Ⅱ评分项7.2.2【声环境规划】项目有声环境专项规划,并进行声环境预评21.

7.2.3【设备安装】在设备安装及材料选用计划中有噪声振动控 制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7.2.4【施工组织】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有专门的声环境控制 及监测要求,评价分值为5分。

7.2.5【声环境质量提升】建筑室外环境噪声值低于现行国家

《交错桁架钢结构设计规程 JGJ/T329-201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所在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3dB(A 5dB(A)之间得5分;5dB(A)以上得10分。

1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 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十C)>50dB,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 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C)≥50dB。 2分户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隔声压级LnT.w≤70dB的要 求。

【设备隔声设备隔声符合下列

1公共设施设备,如变压器、水泵、风机、冷却机组、供热机组 等噪声源不与卧室、起居室等噪声敏感房间邻; 2对各类公共设施设备及其管路系统采取的降噪和隔振措 施有效;

7.3.3【电梯布置电梯设置符

电梯井道不紧邻卧室布置: 2电梯紧邻起居室布置时,采取的隔声和减振措施有效

标要求,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表中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7.3.5【围护结构隔声指标】住宅建筑的外墙、外窗、户门、分户 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和楼板撞击声隔声符合下列指标要求,评价 总分值为35分,并按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外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w十C)>45dB,得5分: 2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w十Ct)>35dB,得5分; 3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w十C)>30dB,得5分: 4分户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 修正量之和(Rw十C)>55dB.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 谱修正量之和(Dnlw十C)≥55dB,得5分; 5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十C)>55dB,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 修正量之和(Dmt.w十C)≥55dB,得5分:

6分户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隔声压级DnT.w≤65dB,得 分。

7.3.6【设施噪声指标】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卫生器具

管道(包括雨水管道)、排风排气装置等设备在卧室中产生的瞬时 噪声不大于45dB,评价分值为15分

管道(包括雨水管道),排风排气装置等设备在卧室中产生的瞬时 噪声不大于45dB,评价分值为15分

8.1.1光照良好包括天然采光、人工照明。

8.1.2光照良好指标体系按表8.1.2确定

表8.1.2光照良好指标体系

8.2.1【日照指标】住宅日照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1【日照指标】住宅日照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设计规范》GB50180的相关规定。每套住宅有1个居室、4 以上户型有2个居室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2【太阳反射光控制】住宅主要居室窗台面受太阳反射光连 响时间不应超过30min。

8.2.3【采光指标1任宅室内天然采光标准值符合表8.2

3【采光指标1宅室内天然采光标准值符合表8.2.3的指 求,评价分值为12分。

表8.2.3住宅室内天然采光标准值

8.2.4【眩光防护】住宅设置防眩光措施,评价分值为8分:

1可控制的遮阳装置: 2透过率可控制的玻璃,最高可减少90%透过。 8.2.5【大进深空间采光】大进深的起居室或卧室75%以上面积 的采光系数不小于2%,评价分值为6分。 8.2.6【公共空间采光】公共空间采光,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 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电梯厅、公共走道等公共空间采用天然采光,得4分; 2地下室或伤车库采用天然采光,且地下室或停车库20% 以上面积的采光系数不小于0. 5%.得8分

1【安全照度】室内安全照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准》GB50034的要求。

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

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

8.3.2【舒适照度】室内具有良好的舒适照度,评价

2【舒适照度】室内具有良好的舒适照度,评价总分值为11

表8.3.2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表8.3.2室内舒适照度

8.3.3【照明舒适度】室内照明的色温、眩光、显色性和频闪等指

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可自动调节的照度,调节后的人工照明和天然采光的总照 度不低于各采光区域所规定的室内采光照度值,得4分; 2人工照明控制系统与遮阳装置联动,得4分,

总分值为8分,开按下列安求别评刀开系计: 1可自动调节的照度,调节后的人工照明和天然采光的总照 度不低于各采光区域所规定的室内采光照度值,得4分; 2人工照明控制系统与遮阳装置联动,得4分。 8.3.5【老年人与儿童照明】老年人与儿童活动区域照明,评价总 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老年人活动区域的照度值是表 8. 3. 2 中指标的 1. 2 倍~ 1.5倍范围内,得2分; 2儿童活动区域照明显色指数在85以上,得2分。 8.3.6【过道照明】住宅卧室至卫生间之间的过道设置夜间安全 照明设施,如脚灯,夜间生理等效照度水平照度不高于501x。评 价分值为3分。 8.3.7【地下车库照明】地下车库照明符合表 8.3. 7 的要求,评价

8.3.6【过道照明住宅卧室至卫生间之间的过道设置夜

8.3.7【地下车库照明】地下车库照明符合表8.3.7的要求,识 总分值为8分。

表 8. 3. 7 地下空间照明

8【室外安全照度室外安全照度,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 3.8的指标要求评价

表 8.3.8室外安全照度

9【夜间眩光控制】控制室外夜间照明眩光,评价总分值为8 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不对行人和驾驶员造成眩光,得2分; 2在住宅窗户外表面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高于51x,得4 分; 3室外公共活动区域的眩光限值符合表8.3.9的规定,得2 分。

表8.3.9 室外公共活动区域眩光限

注:表中最大光强Imax是指给出的灯具在安装就位后与其向下垂直轴形成的指定 角度任何方向上的最大发光强度。

9.1.1健康促进包括促进交往、促进健身、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和 健康创新。

表 9. 1. 2健康促进指标体系

最新标准往定期更新往空间资源技豪:有求必应

设置住区级、组团级和住栋级交往空间; 住区级交往空间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 组团级交往空间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m。 9.2.2 【交往设施】项目设置交往设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住区中心广场、公共绿地和室外活动场地集中设置交往 设施; 2 在绿化系统和步道系统中设置休憩场所或连廊; 3 步道系统中的座椅间隔不大于50m; 4集中设置交往设施的场地周边100m范围内有对外开放 的公共卫生间

.3【开放街区】项目规划采取开放街区的形式,评价总分值为 .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9.2.7【绿化环境】营造优美的绿化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不少于35%,得2分; 2选择抗病虫害、无毒、无花粉污染的适种植物,且近人处不 种植带针刺的植物,得2分

1【场所面积住区内设置集中健身场所,场所面积满足表 1的指标要求。

9.3.1的指标要求。

表9.3.1室内外健身场所面积(m/人)

9.3.2【场所距离】距项目出入口500m范围内有集中健身场所。

1每一处集中健身场所中的健身活动器具种类不少于8项; 2每一处集中健身场所中的健身活动器具至少满足力量练 习,耐力练习、柔韧伸展练习和协调练习的需求; 3室外健身路径中布置不同形式的健身器具,器具间距适 当,器具周边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DL/T 1928-2018标准下载9.3.4【场所标识】健身场所设置专门标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场所平面示意图、健身设施使用说明和禁烟标志等标识 2“体育运动安全规则”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出口等安 示标识及其位置醒目。

5【慢跑道】项目内设有专用健身步道或慢跑道,评价总分值 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慢跑道及其辅助设施与住宅卧室和起居室的主要门窗的 垂直距离不小于5m,得2分; 2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2,且不小于200m,得2 分; 3慢跑道铺装色彩鲜明的弹性减振材料,得2分; 4设置慢跑道专用标识,得2分

9.3.6【健身服务】住区提供健身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

总分值为4分Q/GDW 10678-2018 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并按下列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位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并不少于建 户数的100%,得2分; 2项目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有不少于2条线 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9.3.8【鼓励使用楼梯】楼梯设置便于日常使用,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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