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748-2020 宁夏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B64/T 1748-2020 宁夏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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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748-2020 宁夏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简介:

"DB64/T 1748-2020" 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全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这个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旨在规范宁夏地区煤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通过优化开采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的一种发展模式。该标准可能涵盖了煤矿开采、选矿、加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包括节能减排、水资源管理、土地保护、噪声与振动控制、废弃物分类和处理、生态环境恢复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说,DB64/T 1748-2020 标准可能会提出关于矿山开采的技术标准、环境管理标准、节能减排目标、生态保护措施等内容,旨在使宁夏的煤矿企业达到绿色矿山的建设目标,提升行业的整体环境绩效和社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版本和解释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查阅最新的标准文本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DB64/T 1748-2020 宁夏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64/T 17482020

宁夏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 GB/T 24358-2009》本标准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煤矿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9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04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522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T 28754 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导则 GB/T 29162 煤研石分类 GB/T 29163 煤研石利用技术原则 GB/T 29444 煤矿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9445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31356 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 信息服务平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97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GB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 51214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 GB 51289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设计标准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章节) HJ446 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 HJ65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TD/T1036 土地复星质量控制标准 TD/T1048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DB64/T17482020

5.1.2矿区所处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划,不应在规定禁止、限制开采范围内,周边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 要求,资源开发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防洪安全相协调。 5.1.3矿区按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相关规定,并 应有相应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其中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施齐全,食堂、澡堂、宿舍、厕所等基本场所 应干净卫生。 5.1.4矿区地面运输、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应齐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 牌、线路示意图牌、入井须知警示牌、安全警示牌、皮带机警示牌等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规 定;煤矿道路交叉口、变电站、井口、配电室、提升机房、油库、压风机房、主通风机房、研石山、排 洪沟、边坡弯道、排水仓或加油站等需要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14161 规定。 5.1.5大中型煤矿地面运煤系统、运输设备、煤炭贮存场所应全封闭管理;煤炭运输、贮存未达到全 封闭管理的小型煤矿应设置挡风抑尘和酒水喷淋装置进行防尘,鼓励建设地下储煤仓。 5.1.6矿区生产、生活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积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符合GB18599 以及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安全、环保和监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2.1矿区整体环境应整洁美观,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因地制宣合理搭配易生存、生长快、适应 性强、抗逆活率高的植物,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2.2露天开采煤矿应对排土场、终了边坡进行复垦和绿化,矿区主运输通道在不造成违法占地的情 况下应进行路面硬化,暂时难以处理的应铺设碎石并充分洒水碾压,同时进行定期维护,道路两侧因地 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

6.1.1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额减少对自然环境的 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6.1.2开拓开采方案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节能、环保和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做到薄厚酉 采,资源利用最大化。 6.1.3矿山应根据煤层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及开采设计。

6.2开发方式及生产布局

6.2.1新建(含改建、扩建)矿山设计应符合GB50215(井工)和GB50197(露天)等相关规定;工 业场地及井口位置的选择应坚持少占地、少压资源、减小矿区生态破坏的原则;改扩建、技术改造及资 源整合矿山应优先合理利用原有井筒及生产系统。 6.2.2新建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编制瓦斯抽采专项设计,并实施 预抽等先治理后开采措施。

6.4减排保护性开采技术

6.4.4充填开采注意事宜:

a)环境敏感区和“三下一上”(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承压含水层上等,下同)压煤区域 应采用充填开采技术。 b) 其他地区优先考虑采用充填开采,充填区域的选择及充填开采方案应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有机结合。 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应优先利用煤研石等固体废弃物充填采空区。 6.4.5 保水开采注意事宜: a) 生态脆弱区、井下强含水层或地下水严重渗漏区应采用保水开采技术。 b 开采中应采取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控采动裂隙对关键含水层的不利影响。 c) 有可能与重要河流和水库、民用水源联通的区域应通过惟幕、隔水层加固等方式有效隔离。 6.4.6 共伴生资源合理开采技术注意事宜: a) 达到工业指标要求的可利用共伴生资源应与煤炭同时进行开采。 b) 新建矿山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与煤炭开采、洗选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 C 煤矿瓦斯应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实现应抽尽抽、以抽保用、以用促抽、抽采平衡。

环境敏感区和“三下一上”(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承压含水层上等,下同)压煤区 应采用充填开采技术。 其他地区优先考虑采用充填开采,充填区域的选择及充填开采方案应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地复垦方案有机结合。 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应优先利用煤研石等固体废弃物充填采空区。

6.4.5保水开采注意事宜

6.5.1新建大中型煤矿应配套建设选煤厂或中心选煤厂,原煤人选率应不低于75%。 6.5.2应根据不同煤质,选用先进、环保、安全、适用的选煤设备和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 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和装备,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6.5.3对复杂难处理的细粒粉煤宜采用适宜的选煤工艺,提高精煤产率。 6.5.4生产商品煤质量应符合GB/T31356的要求。

并工煤矿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应符合GB50215规定,分别见附录A中表A.1、表A.2,且应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限值。 露天煤矿资源回采率应符合附录A中表A.3限值

DB64/T17482020

矿山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山资源,科学利用固体废 弃物、废水等,发展循环经济

7.2.1应对煤系地层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制 定及执行煤与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7.2.2煤矿共伴生矿产资源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进行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 7.2.3宜推进煤系高岭土(岩)、耐火黏土、硅藻土、铝矾土、膨润土、硫铁矿、油母页岩、石墨、 灰岩、石灰石等共伴生矿产精深加工产业化发展,减少资源浪费;宜对与煤共伴生的铀、镓、锗等资源 开发利用;对暂不能回收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采取保护性措施。 7.2.4应推进煤矿瓦斯安全利用、梯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煤矿瓦斯(煤层气)的利用应参照GB/T28754 相关规定执行,利用率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指标限值。

7.3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3kV及以下直流系统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NB/T42049-2015》7. 4 矿井水、疏干水利用

7.4.1矿井水、疏干水应设计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抽采方案,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和工 艺进行合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7.4.2应实施矿井水资源利用工程,优先用于煤矿建设、发展其他工业项目、煤炭洗选、井下生产用 水、消防用水、绿化用水、电厂用水等,矿井水利用率应符合附录C中的表C.1指标限值。

矿山宜充分利用井下热能、煤研石热能和生产余热,改善矿山能源利用结构

DB64/T1Z482020

8.1.1矿山企业应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形地貌 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因矿制宜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执行,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管理。 8.1.2矿山企业应按照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则,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完善的治理 措施和年度计划,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8.1.3矿山企业应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的原则,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保 护与预防,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发引起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 8.1.4矿山闭坑阶段应将地下巷道、煤矿采空区范围、采空区充填等情况调查清楚,形成相关地质图 件,编写闭坑地质报告、闭坑设计和实施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不遗留矿山生 态地质环境问题,

DBJ50-055-201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DB64/T 17482020

应对开采中和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区域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测,由专职人员对土地复垦质量进行检 验。 e 矿区隐患区(点)应设有警示标志,并制定防治应急预案,符合治理条件的应及时治理

9.2废气、粉尘、噪声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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