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505-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17505-2016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简介:
GBT17505-2016《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之一,它主要规定了钢及钢产品的交货状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一般技术要求。这个标准适用于各种通用型钢材,包括但不限于碳素钢、合金钢、不锈钢等。
1. 交货状态:标准规定了钢材的交货状态可以为热轧状态、冷轧状态、热处理状态等,具体状态应按照合同或技术文件要求。
2. 质量要求:根据钢材的种类和用途,对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精度、表面质量、金相组织等有具体规定。
3. 检验方法:规定了对钢材的各种检验方法,如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表面质量检查等。
4. 包装:要求钢材的包装应能保护钢材免受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包装标识应清晰。
5. 标志:规定了钢材的出厂标识,包括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厂名等信息。
总的来说,GBT17505-2016标准是为了确保钢材产品的质量,保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性能,同时也是规范钢产品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据。
GBT17505-2016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规定检验和试验specificinspectionandtesting 交货前,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在交货的产品上或其中的部分产品上进行检验和试验,以便验证它 们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3.5 检验代表inspectionrepresentative 检验代表可为一个或几个人,他们可能是: a)制造商委托的检验代表,他们不能是生产线上任一生产工序中的人; b)用户委托的代表; c)第三方指定的检验代表。 3.6 试验单元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注1:见图1。 注2:本术语也被称作"检验批(inspectionlot)”或“批(batch)”。 3.7 抽样产品sampleproduct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块板)。 注:见图1。 3.8 试料sample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中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1:见图1。 注2: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9 样坏roughspecimen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注:见图1。 3.10 试样testpiece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坏。 注1:见图1。 注2:在某些状态下,试样可以是试料,也可以是样坏。 3.11 熔炼分析cast(heat)analysis 钢铁企业测定样品熔炼化学成分的分析。 注:熔炼分析一般是指在钢液浇铸过程中采取样品进行的化学分析。但真空电弧重熔法(VAR)和电渣重熔法 (ESR)则在钢锭上取样分析,其结果也作为熔炼分析。 3.12 成品分析productanalysis 在交货产品上进行的化学成分分析
GB/T 175052016
序贯试验sequentialtesting 一组或一系列试验(例如冲击试验、厚度方向的拉伸试验等),由该试验得到的平均值和单个值来判 定产品是否符合合同和/或产品标准的要求。 3.14 制造商manufacturer 按合同的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性能进行相应产品生产的组织。 3.15 中间商intermediary 从制造商获得产品GB/T 708-2019标准下载,不经加工或经加工后(但不改变合同和产品标准规定的性能)供应给需方的 组织。 注:例如,中间商可以是钢材服务中心或批发商
4由用户提供的订货信息
图1第3章规定的定义示例
.1用户在选择钢的牌号、产品外形、尺寸时,应考虑到进一步加工和最终使用的需要。必要时,可 正求制造商的意见。
.2合同应包括描述产品特性所需的全部内容以及下列有关交货的详细内容: a 交货的重量、长度、数量和面积; 产品外形(例如:图纸号); ) 公称尺寸; a)和c)特性值的公差; e) 钢的牌号; 交货状态(热处理、表面处理的方式等); 表面质量和内部质量的特殊要求(见7.4); 所需检验文件的类型或质量证明书、检验和试验的类型(仅指产品标准未规定时)(见第8 章); i 当需要时,采用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包装、标志和储运; k) 产品标准提出的任何选择要求或产品标准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 34.2中的内容还应规定采用下列任一方法: a 采用一个或几个国家(或行业)标准; b 当没有标准时,合同中规定的特性值和条款; 如果合同中引用的标准未注明日期,应采用签订合同时的有效版本。如果对现行的标准版本 有显议,所用的版本应供需双方协商
除非在订货时有协议或在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制造工艺应由制造商选择。 注:制造工艺包括从炼钢到产品交货的各个工序。
6.1中间商若没有对产品进行任何加工处理,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交制造商的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 检验文件的类型应符合GB/T18253的要求,质量证明书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注:如GB/T247、GB/T2101、GB/T2102、GB/T2103、GB/T2104、YB/T5242是有关质量证明书的标准。 6.2为了保证供货产品和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之间的可追溯性,由制造商提供的检验文件或质量证 明书应包括相应的产品标志的方法(见第10章)。 6.3如果中间商改变了产品的尺寸,则应提供一份符合这些新状态的附加文件。这也适用于制造商检 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没有包含的所有特殊要求。 6.4任何组织在加工时改变了产品的冶金性能,则被视为产品的制造商。
产品应符合合同的要求。无论采用什么类型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见第8章),制造商都应进行 适当的工艺控制、检验和试验,使其交货的产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如果进行试验时可能存在危害 安全和健康的隐患,则应为标准的使用者制定一个足够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除非特殊指明是成品分析,有关化学成分的要求均是指熔炼分析。分析方法应符合GB/T146 花定。
在产品标准中,如果产品的力学性能值按尺寸的大小分组(如厚度、直径)时,此时所指的尺寸应是 力学性能取样所规定位置的产品公称尺寸。
7.3.2适用的材料状态
7.3.3冲击吸收能量值的评定
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力学性能值均是指在交货状
除非合同或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冲击吸收能量值应以8.3.4.2测定的所有单个试验值的平均 示。
7.4表面质量和内部质量
7.4.1.1所有产品都应有良好的质量。如果是在正常的生产状态下产生的轻微的表面和内部缺陷,不 应作为拒收的理由。
当需要时,所采用检测缺 粉检测等)及其试验单元 数量和处理试验结果的方法 货时协商确定
7.4.3表面不连续的清除
除非合同或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表面不连续可以用机械的方法或火焰予以清除,但应保证产 寸和性能满足合同或产品标准规定的界限值
4.4.1焊接修补仅适用于, 形成裂缝) 4.4.2如在合同或产品标准中 进行局部修补
,4.4,1煤接修本外仪值用
8.1检验文件的类型与检验和试验的类型
在签订合同时,如需要,用户 书相关要求L见4.2h)」,并说 检验和试验的类型:非规定检验和试验(见8.2)或规定检验和试验(见8.3)
GB/T 17505—2016
GB/T 175052016
对于非规定检验和试验,用户可以要求制造商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证明书或者试验报告(见 GB/T18253)。当用户要求试验报告,而在产品标准中又对其要求的产品特性值没有具体规定时,用户 应指明在试验报告中应给出的产品特征值的检验结果,
8.3.1.1订货内容
当用户要求按规定检验和试验来验收,在询价和订货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所要求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文件的类型(当产品标准未规定时); b)试验的频数(见8.3.2); c)取样、试料和试样的制备(见8.3.3); d)试验单元的标识(如果有的话); 试验方法(见8.3.4); f 外部检验单位的地址(当质量证明书和检验 报告由外部检验代表签
8.3.1.2规定检验和试验的场所
规定检验和试验的场所最好在制造商进行。如果制造商不具备所需的设备,检验和试验应在供需 双方协商的另一处进行,或在政府认可检验单位进行。如果不在制造商进行规定检验和试验,制造商在 没有收到检验结果的报告之前,产品不得交付
8.3.1.3规定检验和试验交付
制造商或委托的代表应按合同的要求在适当的时候通知检验代表对部分或全部交货批进行规定检 验和试验的日期。为了避免影响制造商的正常生产和相关文件的交付,制造商和检验代表应协商确定 检验和试验的日期和时间
8.3.1.4检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进行商定的检验和试验,在商定的时间内,检验代表应能自由地出人所需进行试验和检验产品 的生产厂房和库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试验单元中选取抽样产品,并切取试料;有权参加试样的选取、 制备(切削和处理)以及试验工作。检验代表应遵守制造商所有相关制度,特别是有关的安全规程。制 造商有权要求对任一检验代表进行陪同。进行试验和检验时,应尽可能减小对正常的生产运行的干扰。
3.3.1.5试验中的可追溯性
8.3.2.1试验单元的组成
3.2.1.1对每类试验,试验单元的组成应在产品标准或合同中规定。通常试验单元由下列一项 页组成: a)同一牌号
同一冶炼炉号; 同一浇次; d) 同一轧(锻)制度(或批); e) 同一热处理制度(或炉批); 同一产品形状; g) 同一厚度或直径范围; h)试验单元的批量(重量或数量)。 .3.2.1.2在某种情况下,试验单元可以由单件产品组成。
8.3.2.2抽样产品、试料和试样的数量
GB/T 175052016
对每类试验GB∕T 50664-2011 棉纺织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在产品标准或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下列内容 a)每个试验单元应抽取的抽样产品数量; b)每个抽样产品应抽取的试料数量; C)每个试料应抽取的试样数量。
8.3.3取样、试料和试样的制备
8.3.3.1力学试验用试料的制备按GB/T2975的规定执行;化学分析用试料的制备按GB/ 规定执行。 8.3.3.2力学试验和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部位、取样方向和试样制备应符合GB/T2975和 GB/T20066和/或产品标准或合同中的规定,
8.3.4试验方法和结果评估
8.3.4.1试验方法和设备
8.3.4.1.1试验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 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采用其他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应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见4.2h)]。 8.3.4.1.2对于在合同或产品标准中所包括的特殊要求,供方为验证其特性值所采用的检验、测量和试 验设备应按国家(或行业)发布的规程(如有的话)用规定精度的校准设备进行校准、调试和维修。如果 没有国家(或行业)的相应规程,应先制定校准程序文件。供方和委托的代表应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 备的校准记录。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精度应能满足其规定值和偏差的要求。 8.3.4.1.3钢的化学成分可用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方法测定。仲裁时,供需双方应协商确定所采用的 方法。 8.3.4.1.4钢产品其他试验方法常用标准见参考文献[1]~[7]、[13]和[14]。
DBJ61∕T 152-2018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 复合免拆保温模板应用技术规程8.3.4.2序贯试验结果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