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1-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4403/T 61-2020 供水行业服务规范简介:
DB4403/T 61-2020 是广东省地方标准,全称为《供水行业服务规范》。这个标准是针对供水行业(包括自来水供应)制定的服务质量规定,目的是为了提升供水行业的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用水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供水服务的各个环节,如水质管理、服务流程、服务态度、响应时间、维修效率、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供水安全:确保供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质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2. 服务态度:要求供水企业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热情、专业、耐心的服务。 3. 服务效率:规定了报修、维修、抄表等服务的响应时间,以及供水设施故障的修复速度。 4. 公众参与:鼓励企业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包括水质报告、收费标准等。 5. 环保与节能:强调供水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和能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DB4403/T 61-2020 是为了提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DB4403/T 61-2020 供水行业服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32063城镇供水服务 JJG162冷水水表 SJG16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 SZDB/Z64城市供水服务水压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供水服务watersupplyservice 供水企业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以及与客户在新装服务、抄表收费、售后服务、投诉 方标准 等过程中接触的活动。 3.2 客户customer 息服务平台 3.3 供水企业watersupplyenterprise 依法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承担城市供水的法人。 3.4 注册水表registeredwatermeter 由供水企业抄读和管理,用于客户与供水企业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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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753-2014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路面铣刨机安全要求DB4403/T 612020
4. 1.1服务渠道设置
4. 1.3 信息公开
4.1.4客户信息保密
供水企业应通过印制并派发宣传手册、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在线平台软文推送 频传播等方式传递日常用水健康科普知识
4.2.1客户办理更名过户、迁移、口径变更等各类用水业务,在资料齐全情况下,供水企业应在规 定的时限内办结。对资料修改业务,供水企业应当场办结;对其他业务,应在9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非供水企业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办结的,需告知客户。 4.2.2客户办理用水业务提供资料不齐全时,供水企业应一次告知客户应补充的资料。 4.2.3经审核能够办理的,供水企业应及时为客户办理;经审核不能办理的,供水企业应及时答复 客户。
4.3.1客户苏理用水报装业务,用水接人水表口径DN50以下的,供水企业受理审请、验收通水应 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含施工时间,下同);水表口径DN50及以上的,供水企业受理申请、验 收通水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3.2非居民客户办理正式用水报装,供水企业应告知客户及时向水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水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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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供水企业上门核实用水情况、办理供水业务和维护客户供水设施,应联系客户预约具体上门 时间。 4.4.2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与客户约定的上门服务时间,确需更改上门时间的,供水企业应提 前通知客户,并约定新的上门时间。 4.4.3一般情况下,供水企业不得第二次更改上门服务时间
4.5.1供水企业应与客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可同时签订银行托收合同。
a)水价标准、用水性质; b)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违约责任等。
业应与客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可同时签订银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4.6.1客户办理正式供水手续时或使用城市供水过程中,供水企业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核实客户 实际情况确定用水性质。用水性质一经核定,供水企业与客户不得擅自变更。 4.6.2居民用水性质应根据规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用途和实际用途综合界定。 4.6.3特种行业用水性质应根据客户实际用途或工商营业执照行业类别确定
4.7.1房屋用途为居民住宅且实际用于居家生活的,供水企业应严格按照市物价主管部门文件核定 居民用水定额。 4.7.2以居民户为主的小区入住率未达100%的,按空置率核减其居民用水定额,但不得变更其用 水性质。
4.7.4城中村范围内属历史遗留问题建筑,可向供水企业申请执行合表价格,或按该房产的业主户 数核定居民用水定额。但若该房产在当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了合法出租手续并依法纳税,可按 实际租住户数或按实际租住面积计算户数予以核定居民用水定额。
4.8.1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和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居民小区、以及新建居民小区,经供水 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新建居民小区宜使用远传水表。 4.8.2居民小区抄表到户工作按照“提交申请一现场勘验一签订合同一结清水费一抄表收费”的步 骤办理。 4.8.3抄表到户后,供水企业应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对相关生活供水设施进行管养维护。消防 设施按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由相关责任人管养维护。 4.8.4抄表到户后,总表之后的所有用水项目(含消防)必须装表计量。
4.9低收入及优抚家庭水费减免
4.9.1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人员待遇的居民家庭,按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减免水费。 4.9.2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依据为深圳市以及各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 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确认优抚人员待遇的依据为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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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供水企业为客户办理用水报停业务时,工作人员应核对申请人身份,抄录水表尾数水量, 并在结清客户应交水费、污水处理费后拆除水表。 4.10.2当房屋用水人对报停提出异议时,供水企业不得提供报停服务,已办结的报停业务应予以 撤消。
5. 1. 1抄表周期
供水企业应定期抄录客户水表。一般情况下居民水表的抄表周期不超过两个月,非居民水表的 抄表周期不超过1个月。
供水企业应做到定期准确抄表。抄表人员需进客户家中抄表的,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工作号片 表人员应自带鞋套,抄表后应恢复抄表环境并礼貌道别
5.1.3水表口径复核
供水企业每年应对DN40(含DN40)以上水表的计量负荷进行复核,查看客户实际用水量曲线是 否与水表规格相匹配,如不匹配供水企业应为客户更换合理口径的新水表并向客户解释原因。如果 因客户虚报用水计划导致水表口径不合理,更换新水表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5.1.4水量明显波动
抄表时发现客户用水量发生明显变化的,供水企业应及时向客户派发水量波动通知,提醒客户 核对用水量。居民客户月用水量超过上个抄表周期用水量1倍以上、且用水量超过50吨/月的,视为 水量明显波动。非居民客户月用水量大于1000立方米(含1000立方米)且日均用水量较上月日均用 水量增长30%以上的视为水量明显波动。
5.1.5抄表准确率和及时率复查
供水企业应建立抄表复查制度,每月对抄表准确率和及时率进行抽样复查,现场复查率不低 5%。
5. 2. 1收费水量
5. 2. 2收费方式
供水企业为方便客户应提供银行托收、营业厅人工收费、线上支付等多种水费收费方
5. 2. 3 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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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收费后应向客户提供收费凭证(含电子凭证),客户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按要求提供(合 电子发票)
5.3. 1 提醒义务
供水企业有向客户发送水费账单提醒客户按时交纳水费的义务。对未按时交费的客户,供水企 业应发送催交水费通知。
5. 3. 2 欠费违约金
5.3.2.1对一笔应收水费,供水企业在抄表计费后,应给予客户15天的交费期。客户逾期交费, 供水企业可按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客户收取欠费违约金。 5.3.2.2欠费违约金的总额一般不超过水费本金。
5.3.3继续提醒义务
费客户,供水企业应继续履行提醒义务至采取停!
5.3.4.1从开始计收欠费违约金之日起确定客户欠费。客户欠费达60天的,供水企业可停止供水; 采取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提前10天通知客户。 5.3.4.2若供水企业未采取停水措施(医院、福利院、学校等特殊客户除外),导致客户继续用水 和欠费的,供水企业只能收取相应的水费和应采取停水措施前所发生的水费的欠费违约金;对之后 发生的水费和欠费时间,供水企业不得向客户收取欠费违约金
5. 4. 1用水信息
5.4.2信息通知方式
【5层】4300平米农业局办公楼毕业设计(计算书、施组、建筑、结构图)DB4403/T 612020
6.1币政供水设施维护 6.1.1供水企业应遵循“网格划片、分级管理、责任明晰”的原则,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 巡检。 6.1.2供水企业应落实市政消火栓供水和维护保养职责。消火栓的排放频次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管网水质明显下降的,应加大排放频率, 6.1.3供水企业每年应制定产销差控制目标,采取措施降低管网漏耗,节约水资源。 6.1.4供水企业应有计划组织供水管网的更新和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率每年不应低于2%。 6.1.5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选用应符合SJG16的有关要求。 6.1.6供水企业应制定阀门年度保养、维修和更换计划,根据阀门重要性和阀门状况等级进行 一 二级分级保养
6.2客户供水设施维护
6.2.1供水企业应加强客户注册水表的日常巡检,对于不能正常运行或表针缺失的水表(包括消防 表),一经发现应立刻处理。 6.2.2抄表到户后,注册水表后供水设施由客户自行管养维护,注册水表前供水(不含消防)设施 由供水企业统一管养维护,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供水企业应保证客户水压满足供水服务承诺的要 求。 6.2.3生活用途的二次供水水池(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少于1次。
6.3.1客户反映市政管道漏水、供水井盖丢失的,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相关信息后1个小时之内派员 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在4小时之内做出处理响应。 6.3.2一般情况下,直径小于或等于600mm的管道,应于12小时以内修复;直径大于600mm,且 小于或等于1200mm的管道,宜于24小时以内修复;直径大于1200mm的管道,宜于36小时以内修 夏。
6.4水表首次检定和周期更换
6.4.1水表首次使用时应强制检定。 6.4.2供水企业应建立注册水表台帐或数据库、制定水表的年度更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6.4.3水表检定周期应符合JJG162的有关规定。 6.4.4消防表不纳入周期更换,在每年进行通水检测发现故障时更换。 6.4.5供水企业未按期更换或校验水表的,客户因水表计量问题提出异议时,若经检定水表计量偏 快,则计算退费时间可追溯到水表应更换时间;若经检定水表计量偏慢,供水企业不得要求客户补 交水费。
阳光山城A型独立别墅6.5计划停水及应急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