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42158-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42158-2018 核电厂用UPS设备技术要求简介:
NB∕T 42158-2018《核电厂用不间断电源(UPS)设备技术要求》是一部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核电厂中使用的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设计、制造、性能和测试。UPS设备在核电厂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负责提供电力,特别是当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能确保关键设备如核反应堆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应急照明等的电力供应持续稳定,保障核电站的安全运行。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1. UPS设备的基本要求:包括设备的结构、材料、尺寸、重量等基本物理特性,以及环境适应性、可靠性、耐用性等性能要求。
2. 电气性能要求:包括输入和输出电压范围、频率响应、谐波失真、瞬态响应等电气参数的规范。
3. 储能系统要求:如电池的类型、容量、充电管理、放电特性等。
4. 故障保护和报警功能:要求UPS设备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发出警告,并具备保护措施以防止故障扩大。
5. 安全性和防护:包括电磁兼容性、防辐射、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
6. 测试方法:规定了设备性能检测和验证的方法。
通过遵循此标准,核电厂的UPS设备能够确保在极端条件下也能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支持,保障核安全。
NB∕T 42158-2018 核电厂用UPS设备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6.7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B/Z299C一2006的评估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
UPS正常工作时,模拟单个风机或辅助电源板故障88J12 无障碍设计,UPS应正常工作,并有故障指示。
输入电压调整为允许变动范围的 连续运行直到UPS内各部件 热平衡稳定值。各部件温度的变化率小于1℃/h,则认为温升已达到稳定值。在达到热平衡稳定
NB/T421582018
查各部件温升,结果应符合5.9的规定。
6.10.1交流输入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UPS由市电逆变供电,输出接10%~50%电阻性负载,当市电电压超出规定范围时应转 运行状态,并有声光告警
6.10.2直流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UPS由电池逆变供电,输出接10%~50%电阻性负载,当电池电压超出过压设定值或低 值时,应自动关机并有声光告警
6.10.3输出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6.10.4输出过载保护
6.10.4.1逆变过载保护
UPS正常工作时,分别调节输出电流为额 110%、125%和150%,UPS应分别持续工作 规定的时间后转旁路工作或自动关机, 同时发出声光告警。过载排除后,应正常工作。
6.10.4.2旁路过载保护
UPS旁路工作时,用5倍额定电流冲击,持续时间1s,UPS应无任何故障发生。
6.10.5输出短路保护
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UPS的输出端短路,UPS应持续工作100ms后关闭逆变器,同时发出声光台 警,排除短路后,应正常逆变工作
6.10.6过温度保护
UPS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使机内温度达到过温保护点,UPS应有过温声光告警并转旁路工作或自动 关机。等机内温度降至允许温度后,UPS应正常工作
6.10.7风机故障告警
正常工作与电池逆变工作时,使UPS的风机停止工作,UPS应发出声光告警
6.12.1外壳防护等级
安照GB/T4208的试验方法,结果应符合5.12.1
6.12.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2的规定进行试验,用尺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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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T3859.1一2013中7.2的试验方法用表3的测试电压分别测量输入端、输出端与外壳之间的 绝缘电阻,结果应符合5.12.3的规定。 核安全级UPS根据GB/T3859.1一2013的7.2的试验方法用表3的测试电压分别测量输入端与输出 端之间的绝缘电阻,结果应符合5.12.3的规定
用接触电流测试设备测量UPS的接触电流,结果应符合5.12.4的规定
按照5.12.5检查输入与输出是否有电气隔离 核安全级UPS中,按照GB/T13286一2008自
用耐压测试设备分别对UPS输入端对地、输出端对地按照5.12.6的规定承受频率为50Hz土5H 页耐压试验,历时1min,或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方均根值的1.4倍,不应出现击 各现象,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见表3。
接地电阻测试设备测试金属外壳、部件与接地螺钉间的接触电阻值,结果应符合5.12.7的规
6.13.1传导发射试验
按照GB/T7260.22009中规定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5.13.1的规定
6.13.2辐射发射试验
6.13.3抗扰度试验
6.14.1低温贮存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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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按照GB/T2423.1一2008中“试验Ad”进行。产品无包装,试验温度为0℃土2℃的条件下,通 电加额定电阻性负载保持2h,UPS应正常工作。试验后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电压失真度和输出频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4.3高温贮存试验
试验按照GB/T2423.2一2008中“试验Bb”进行。试验温度为55℃土2℃。产品无包装,不通 电,不含电池。达到试验温度后,持续时间16h。然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UPS应正常 工作。
6.14.4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按照GB/T2423.2一2008中“试验Bd”进行。产品无包装,在试验温度为40℃土2℃的条件下, 通电加额定电阻性负载保持2h,UPS应正常工作。试验后,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电压失真度和输出 频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4.5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按照GB/T2423.3一2016中“试验Cab”进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试验温度为40℃土2℃, 相对湿度为93%土3%。达到稳定后,通电加额定负载,试验持续时间2h,UPS应正常工作。试验后, 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电压失直度和输出频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试验按照GB/T2423.10一2008中“试验Fc”进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不含电池。振动频率 2~150Hz,振幅为0.15mm,3个方向各连续10个循环。试验后,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 动,通电后应正常工作。
试验按照GB/T2423.5一1995中“试验Ea”进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不含电池。峰值加速 m/s,持续时间11ms,3个方向各连续冲击3次。试验后,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不应松 后应正常工作。
试验按照GB/T2423.18一2012中试验Kb”严酷等级(2)进行,三个喷雾周期,每个周期2h,每 个喷雾周期后紧接着一个为期20h~22h的湿热贮存周期。试验后,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不应松 动,通电后应正常工作
安照GB/T13625一1992的试验方法,结果应符合5.1.6的规定
NB/T421582018
产品应逐台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应在每台设备装配完成后进行。所有出厂试验项目应全部符合 第5章的规定,判定该台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 如果出厂试验有任一项目不符合规定,应排除造成不符合的原因,重新进行该项目试验。如果重新 进行的该项目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继续进行下一试验项目。如果重新进行的该项目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规 定,应再次排除造成不符合的原因,重新进行该项目试验,直至符合出厂试验规定。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研制或转产的产品; b)当设计、工艺、材料、主要元器件改变而影响到产品的性能时: c)停产5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型式试验可在一台或在相同设计制造的同一批设备的多个部件上进行。某些试验项目也可在相同设 计制造的关键部件上进行,例如系列设计产品,可选取若干典型品种、规格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样机应在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数量一般为每批不多于两台。 型式试验合格的样机应进行标记,并出具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或报告。 型式试验的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若某项目不符合第5章的规定,应在排查造成不符合的原因 后复试,直至试验结果符合第5章的规定。
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的检验项且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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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10761-2013标准下载9标识、包装、运输、购存
标识、包装、运输、购
产品表面应有标识,包括制造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序列号、产品主要参数等。 UPS的各部件应具有代号标识。 如果有特殊要求,由制造商与购买商协商规定
包装箱应标有: 产品名称、型号; 一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为cm: 一毛重,单位为kg; 一日期:年、月、日。 包装箱外印刷或贴有“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 的规定。包装箱外印刷或贴的标志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脱落。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振的要求。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附件及有关随 机文件。
包装后的产品应以合适的交通工具, 运时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同车(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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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GB/T50076-2013》NB/T421582018
运,并且产品不允许经受雨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