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055-2013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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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1055-2013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介:

DB11/1055-2013《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针对防水卷材制造业这一特定行业制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这个标准的出台,旨在对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严格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空气质量。

标准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根据标准,企业需要对生产过程中的这些污染物进行排放限值规定,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提高设备能效,优化生产工艺等。

通过执行这个标准,可以有效控制防水卷材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推动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重目标。

DB11/ 1055-2013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防水卷材行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 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防水卷材生产 线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内的导热油炉执行 DB11/13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8.6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6部分:沥青防水卷材 长度、宽度、平直度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袋法 GB/T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花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Z159 工业场所空气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芪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I/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水卷材waterproof sheet 可卷曲成卷状的柔性防水材料 ,包括沥青类防水卷材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3.2 沥青类防水卷材 asphaltwaterproofsheet 包括沥青防水卷材和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防水卷材是用纤维织物、 玻纤等胎体材料浸涂 沥青,表面覆以隔离材料制成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料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以聚合物改性沥青为

DB11/10552013 涂盖层《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GB 12476.8-2010》,纤维织物、玻纤等为胎体,粉状、粒状、片状或薄膜材料为覆面材料制成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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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芯吴 3.12 现有污染源existingpollutionsource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13 新建污染源newpollutionsource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时段划分 4.1.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 2015年6月30日止,现有污染源执行第I时段相应标准限 4.1.2自2015年7月1日起,现有污染源执行第Ⅱ时段相应标准限值。 4.1.3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新建污染源执行第Ⅱ时段相应标准限值。

4.2.1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产过程中排气简大气污染物最高充许排放浓度热行

表1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充许排放浓度

4.2.2总量排放限值

表2沥青烟总量排放限值

4.2.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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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苯并花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热行表 4知

跳放执行表 4规定。

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4.1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 3m以上。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m 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以上。 4.4.2当排气筒高度由于特殊原因达不到 4.4.1规定时,其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相应排放限值的 50%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外推结果再严格 50%执行。 4.5操作规范 4.5.1生产车间开的天窗、门窗等处不应有可见无组织排放存在。 4.5.2卷材成品不应露天堆放,成品库应安装集气系统和管道, 保证产品无组织逸散的 VOCs导入污染 控制设备。

4.4.1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 3m以上。排气筒周围半径 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以上。 4.4.2当排气筒高度由于特殊原因达不到 4.4.1规定时,其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相应排放 50%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外推结果再严格 50%执行,

4.5.1生产车间开的关窗、门窗等处不应有可见无组织排放存在。 4.5.2卷材成品不应露天堆放,成品库应安装集气系统和管道, 保证产品无组织逸散的 VO 控制设备。

4.5.4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作为高温溶剂使用的芳烃油 卸、输送等过程应当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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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作为高温溶剂使用的芳烃油、 机油等含有机溶剂原辅材料的储存、 卸、输送等过程应当密闭。 4.5.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滑石粉、炭黑等粉料的运输、装卸和投加应全过程封闭。 4.5.6生产过程中使用砂、页岩、滑石粉、炭黑、胶粉等粉料的卷材企业应在产生粉尘部位设置集气罩 通过除尘设备达标排放。 4.5.7橡胶类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在混炼、 硫化和有机溶剂使用工序等产生气态污染物部位设置 集气罩,通过污染控制设备达标排放,

5污染物监测与核算要求

5.1污染物监测一般要求

1.1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的频次、 采样时间等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 执行。 1.2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

5.2有组织排放的监测要求

5.2.1对企业有组织排放的监测,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在污 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规范的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5.2.2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 GB/T16157和HJ/T397的规定执行。 5.2.3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或限期治理后的监测, 采样期间的工况不应低于设计工 况的75%。对于监督性监测,不受工况和生产负荷限制。 5.3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要求 5.3.1单位周界和车间周边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按 HJ/T55的规定执行;车间内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

5.3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要求

染物浓度的监测执行GBZ159。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点的设置按附录 B的规定执行。 5.3.2对单位周界和车间周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应采用连续 1h采样计平均值, 需要 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 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个以上样品,计平 均值,

本标准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按表 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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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5.5沥青烟排放总量核算

沥青烟排放总量的核算按附录 C规定的方法执行

沥青烟排放总量的核算按附录 C规定的方法执行

6.2在任何情况下,防水卷材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 可以现场及时采样或监测结果, 作为 划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A.1某排气筒高度处于表列两高度之间,用内插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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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

A.2某排气筒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 (A.2) 计算 :

A.2某排气同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 用外推法计异算具最高充许排放速 (A.2) 计算 :

式中: Q一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 / h ; Qb——表列排气筒最高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 / h ; h一一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 m ; hb 一表列排气筒的最高高度 m

A.3某排气筒高度低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时,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A.3)计算:

Q =Q。 (h/ h) 式中: Q 一某排气筒最高充许排放速率, kg / h ; Qc——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 / h ; 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 m ; 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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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设置 B.1单位周界无组织监控点通常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 10m范围内,如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 大落地浓度点超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 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或受其他污染源影 响,可将监控点移至周界内侧,最低高度 1.5m处任意点,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 3个,并选取浓度最大 值

3.2车间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在所在车间门窗排放口处,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 3个,并选浓度 最大值。

B.3沥青类卷材生产企业车间内无组织监控点设置在浸油池外 1m处,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道 取浓度最大值,橡胶类高分子卷材生产企业无组织监控点设置在混炼、密炼、硫化工序设备外 1m处 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选取浓度最大值。

5247平米,四层教学楼(计算书、PKPM、建筑图、部分结构图)沥青烟排放总量的核算方法按照公式 (C.1)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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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防水卷材沥青烟排放总量核算方法

一沥青烟排放总量,每吨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沥青烟的质量, g/t产品; 一沥青烟质量排放速率, g/h,计算方法见公式C.2 P一 排放检测取样期间沥青类防水卷材的生产速率,即使成品上修剪下的成分也要包括在内 t/h,计算方法见公式C.4。

二: 一沥青烟排放总量,每吨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沥青烟的质量, g/t产品; Mpm一沥青烟质量排放速率, g/h,计算方法见公式C.2 P一 排放检测取样期间沥青类防水卷材的生产速率,即使成品上修剪下的成分也要包括在内 t/h,计算方法见公式C.4

C.2沥青烟质量排放速率计算按照公式( C.2)进行计算:

JC∕T 2106-201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芯模振动制管机C.2沥青烟质量排放速率计算按照公式( C.2)进行计算:

M pm =C。×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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