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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简介: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公共建筑的设计与建设,以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建筑运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内容:
1. 建筑体型与布局: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的朝向、日照、风向等因素,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的需求。例如,北方的建筑应设计为南向,以获取最大的日照。
2. 能源效率:包括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建筑外壳的气密性、窗户的保温性能等。高效率的外墙和窗户可以减少热量的流失,降低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的需求。
3. 照明与空调系统: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和空调系统,如LED照明、智能温控等,以减少能源消耗。
4. 水资源管理:包括雨水收集、灰水再利用、节水器具的使用等,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5. 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6. 建筑材料选择: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如绿色建材、再生建材等。
7. 能源管理系统:建立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对建筑的能源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以便进行优化调整。
总的来说,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了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的设计和管理,达到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建筑舒适度的目标。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热源剂工代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 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当室外温度较低时,应尽量利用新风 进行预冷。
4.4.8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的新
代起施器的设计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 带》GB/T14295的有关规定; 2宜设置过滤器阻力监测、报警装置,并应具备更换条件; 3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 要 4.4.10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利用土建风道作为送风道和输送冷 热处理后的新风风道。当受条件限制利用土建风道时,应采取可 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 4.4.11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烩湿图表示的空气处理过 计算确定。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塔吊安全使用应急预案,宜加大 夏季设计送风温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风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5℃; 2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10℃。 4.4.12在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宜同时有加热和冷却过程。 4.4.13空调风系统和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10000m3/h时,风道系 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不宜大于表4.4.13的数值。风道系统单 位风量耗功率(W,)应按下式计算:
W,=P/(3600×ncpxne
式中:W、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m3/h)]; P—空调机组的余压或通风系统风机的风压(Pa); ncp——电机及传动效率(%),取0.855; 一 风机效率(%),按设计图中标注的效率选择
表4.4.13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W/(m3/h)
4.4.14室内空调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表4.4.14
表 4.4.14 室内空调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
4.4.15通风或空调系统与室外相连接的风管和设施上应设置可 自动连锁关闭且密闭性能好的电动风阀,并采取密封措施。 4.4.16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 空气一空气能量回收装置。严寒地区采用时,应对热回收装置的 排风侧是否出现结霜或结露现象进行核算。当出现结霜或结露时, 应采取预热等保温防冻措施。 4.4.17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调节 区或空调房间,宜在各空气调节区或空调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 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
4.5.1散热器宜明装。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不 0.05m².K/W。
4.5.2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低、温度日较差大
优先采用直接蒸发冷却、间接蒸发冷却或直接蒸发冷却与间接 蒸发冷却相结合的二级或三级蒸发冷却的空气处理方式
风机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 最小送风量。
4.5.5机电设备用房、厨房热加工间等发热量较大的房间的通风
1在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前提下,宜采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 机电设备用房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 温度。 2厨房热加工间宜采用补风式油烟排气罩。采用直流式空调 送风的区域,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 温度。
4.6监测、控制与计量
面积大于20000m?的公共建筑使用全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直 接数字控制系统。系统功能及监测控制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相 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6.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量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燃料的消耗量; 2 制冷机的耗电量; 3 循环水泵的耗电量: 4 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 5 补水量。
4.6.3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源 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时, 用单位或区域宜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应能进行水泵与阀门等设备连锁控制: 2 供水温度应能根据室外温度进行调节: 3 供水流量应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调节: A 宜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水泵台数和转速的控制: 5 应能根据需求供热量调节锅炉的投运台数和投入燃料量。 .6.61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散热器及辐射供暖系 充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
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
4.6.7冷热源机房的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进行冷水(热泵)机组、水泵、阀门、冷却塔等设备 小顺序启停和连锁控制; 2应能进行冷水机组的台数控制,宜采用冷量优化控制方 代: 3应能进行水泵的台数控制,宜采用流量优化控制方式; 4二级泵应能进行自动变速控制,宜根据管道压差控制转 速,且压差宜能优化调节: 5应能进行冷却塔风机的台数控制,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进 疗变速控制; 6应能进行冷却塔的自动排污控制: 7宜能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末端需求进行供水温度的优化 调饰; 8宜能按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设备的轮换使用: 9冷热源主机设备3台以上的,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当采 月群控方式时,控制系统应与冷水机组自带控制单元建立通信连 按 4.6.8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进行风机、风阀和水阀的启停连锁控制; 2应能按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宜对启停时间进行优 化调整; 3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过渡季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控制方式: 5宫相据家外气角会数代化调艺宝内泪庭设定估
4.6.9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宜
4.6.11地下停车库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
置,并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 据车库内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表、按服务区域是否有人等模式控制设 备启停的功能
水设计规范》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 代关规定
行设置,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
5.1.3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表、
1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 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 能评价值。
耐腐蚀、耐久性好的环保材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产 品标准的要求。
5.2.2二次加压泵站的数量、规模、位置和泵组供水水压应根据
城镇给水条件、小区规模、建筑高度、建筑的分布、使用标准、 安全供水和降低能耗等因素合理确定。
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和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 压力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
5.2.4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1
1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 泵,水泵设计工况点应位于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的右端; 2宜设置2台或2台以上(不宜多于4台)水泵,并按供水需 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数,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3用水量不均匀程度较高时,应设置与工作泵相匹配的小流 量泵和气压罐; 4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变频器。 5.2.5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节水、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冷效高、飘水少、噪声低的冷却塔,或采用无蒸发耗 水量的冷却技术: 2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3采取水温控制措施;
1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 泵,水泵设计工况点应位于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的右端: 2宜设置2台或2台以上(不宜多于4台)水泵,并按供水需 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数,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3用水量不均匀程度较高时,应设置与工作泵相匹配的小流 量泵和气压罐;
5.2.5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节水、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采用冷效高、飘水少、噪声低的冷却塔,或采用无蒸发耗 水量的冷却技术; 2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3采取水温控制措施; 4采取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措施,并宜
置水质监测系统: 5当在室内设置冷却水集水箱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设 1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6冷却塔补水总管上应设置水量计量装置。 5.2.6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至 外管网。
5.2.6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 外管网。
5.3.1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根据建筑类型使
果干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标准、能 源结构与价格、节能环保等因素,并结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按下列原则选用: 1优先选用工业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空气源、市政热 管网为热源。 2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 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集中 热水供应系统的主体热源。 3当采用地热为热源时,应根据地热水的水温、水质、水量、 水压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3.2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 备热水;除有其他用途的蒸汽外,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 然汽通过热交换后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
5.3.3当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
4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
5.3.4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JGT162-2017 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
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4 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5.3.4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
5.3.5采用太阳能的全日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贮(集)水箱
5.3.5采用太阳能的全日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贴(集)水箱 总容积较小,或供热水箱容积大于贮(集)热水箱容积的40%时, 宜采用单水箱方式;当贮(集)水箱总容积较大,且供热水箱容 积小于等于贮(集)热水箱容积的40%时,宜采用双水箱方式。
5.3.6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
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 的中心位置。
GBJ 120-1988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5.3.7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