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371-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1371-2014 火电厂袋式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简介:
DL/T 1371-2014《火电厂袋式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是中国电力工业协会(CPE)发布的一份行业标准,它为火电厂中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维护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这份标准主要涵盖了袋式除尘器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查和故障处理等各个环节,目的是确保袋式除尘器的高效、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DL/T 1371-2014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袋式除尘器的选型原则和设计要求; 2. 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 运行过程中的参数控制、操作规程和维护周期; 4. 设备的日常检查项目和维护方法; 5. 设备故障的识别与处理策略; 6. 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遵循这份导则,火电厂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管理袋式除尘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同时满足环保法规的要求。
DLT1371-2014 火电厂袋式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4.1袋式除尘器的选型应按照DL/T387的规定执行。 4.2袋式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应满足GB13223的要求
4.3袋式除尘器应具有预涂灰装置系统。在除尘器安装完毕的冷态试运行时,应对预涂灰装置进行现场 调整和预涂灰。若设有紧急喷雾降温系统,热态试运行时,应做喷雾降温效果试验。 4.4滤袋材质选型。 4.4.1火电厂袋式除尘器宜选用滤料参见附录A。 4.4.2滤袋材质和适用工况参见附录B。 4.4.3滤料材质应同时满足下列运行要求: a)烟气温度应大于酸露点温度(1520)℃,但不应高于允许长期运行温度,参见附录B。 b)烟气温度达到瞬时运行温度时,每次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0min,一天不可超过一次,年累计时 间不可超过50h。 4.4.4滤料在满足附录B及4.4.3运行要求前提下,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 4.5除尘器气布比推荐值见表1。
DB42/T 1491-2018标准下载5袋式除尘器的检查和验收
5.1.1滤袋应符合GB/T6719的要求。 5.1.2应对滤袋外观检查,滤袋应无破损、无划刻痕、无污染,袋头应无变形,滤袋应干爽、 5.1.3应检查滤袋的尺寸,圆形滤袋半周长、长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异形滤
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2圆形滤袋半周长偏差的极限
表3圆形滤袋长度极限偏差
表4异形滤袋形态偏差
5.1.4缝制滤袋的技术要求
5.1.4.1滤袋缝纫线材质应与滤袋材质相同,或采用性能优于原材质的缝纫线,滤袋缝纫线的强度应大 于27N,PTFE缝纫线强度应大于35N。 5.1.4.2袋身缝合宽度宜为13mm15mm,针距每dm宜为25针~35针。 5.1.4.3不得连续跳针,且单道缝线1m内跳线不应超过1针、两道以上缝线1m内跳线不应超过1针 出现跳针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多道缝线间应平行,间距相近,应无浮线,不得掉道。 5.1.4.4采用热熔法缝制时,不应出现烫痕。
新滤袋应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 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且及方法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2滤袋框架的检查验收
DL/T1371—20145.3花板孔的检查验收应检查花板孔的外观,花板孔内边应洁净,无毛刺,无变形;应测量花板孔的直径和厚度,花板孔的直径允许偏差值应为土0.2mm,花板厚度允许偏差值应为0mm0.2mm。5.4滤袋、框架和花板孔尺寸配合要求5.4.1滤袋与花板孔连接处不应有缝隙。5.4.22滤袋与框架之间安装尺寸应匹配,滤袋与框架配合应符合表5和表6的要求。表55滤袋与框架配合度mm类型袋底距袋笼底部距离袋身距竖筋平均距离聚四氟乙烯类3~525±5非聚四氟乙烯类4~6表6常见滤袋花板孔框架口径配合mm滤袋口径花板孔口框架口径160167.5155150157.5145140147.5135130137.5125120127.51155.5喷吹机构的检查验收5.5.1袋式除尘器喷吹机构应符合JB/T10921的规定。5.5.2气包输出管口与脉冲阀接触部位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不得平移和歪斜。稳压气包和喷吹管与上箱体组装时,喷吹管与花板应平行,喷嘴的中心线应与花板孔中心线重合,位置偏差应小于2mm,喷嘴中心线与花板垂直度偏差应小于5°5.5.3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旋臂应旋转灵活,喷嘴滑套托板应紧贴花板,滑动自如。回转顶盖应回转灵活,回转后应复回原位。5.5.4在保证装置气密性的前提下,应按规定进行喷吹试验,每一个阀正常连续动作不得少于10次。喷吹管应固定牢固,脉冲喷吹时位置偏差应小于2mm。5.6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验收5.6.1袋式除尘器的控制系统应符合DL/T1121、JB/T10921的规定。5.6.2袋式除尘器的控制系统应监测下列内容:a)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显示及超标报警:b)挡板门状态及故障报警;c)除尘器烟气温度显示及超标报警;d)烟气含氧量及含氧量超标报警;e)烟气SO2、NOx含量显示;f)除尘器口烟尘浓度显示及超标报警;g)清灰气源压力显示及超标报警;h)脉冲阀喷吹间隔、顺序显示;i)灰斗料位报警;j)灰斗温度、加热系统状态及故障报警;4
6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管理
DLT 1371 2014
6.1.2袋式除尘器外观应完整,烟道连接应完好,袋式除尘器内部应无杂物,保温层应完整,平台、楼 梯、照明应完好。 6.1.3袋式除尘器通道进、出口挡板应完好,动作校验确认正常。 6.1.4 袋式除尘器本体内应确认无人、无杂物,门应关闭上锁。 6.1.5 袋式除尘器冷态、热态调试应完毕,气流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 6.1.6喷吹供气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应完毕、打压合格,喷吹装置调试应完毕,具备启动条件。 6.1.7 滤袋反吹用气包、管道连接应完好,清灰脉冲阀应完好。各阀门动作应灵活、关闭应到位、转向 正确。 6.1.8袋式除尘器的所有测量仪表显示应正确,控制系统正常投运。 6.1.9 灰斗应无积灰、无杂物。灰斗料位计、加热器及流化风应正常,输灰系统应具备投运条件。 6.1.10 预涂灰系统应正常,满足投运条件。 6.1.11有喷雾降温的袋式除尘器,喷雾降温系统应试运完毕,具备投运条件。
6.2.1袋式除尘器经荧光粉检漏合格后,点炉运行前应进行预涂灰。 6.2.2预涂灰宜采用熟石灰、石灰石粉或粉煤灰,目数宜大于200目,水分含量应小于1%。投料量宜 为350g/m2~450g/m²。 6.2.3关闭清灰系统,开启风机,分室进行预涂灰,各分室风量不应小于额定风量的80%,观察达到预 定气流量后各室的压差,当各室压差基本稳定时,应记录此时的压差,开始持续均匀投料,观察各个室 压差变化,各个室的压差增加宜为250Pa~300Pa。 6.2.4预涂灰结束后,风机负荷应持续运行20min。 6.2.5在预涂灰工作完成后,应关闭风机,应从袋式除尘器净气室抽出一条滤袋检查预涂灰效果, 6.2.6做完预涂灰后,袋式除尘器可开始投入运行,投运前不得清灰。
6.3袋式除尘器的投运
6.3.1锅炉点火前12h,袋式除尘器的监测系统应投入(温度、压力、湿度等)。 6.3.2锅炉点火前10h~12h,灰斗加热器投运,温度控制应投入。 6.3.3锅炉点火前1h,喷吹供气系统应投运,锅炉如采用投油点火,清灰模式设定应为投油清灰模式; 锅炉如采用等离子点火,清灰模式设定应为定阻清灰模式。 6.3.4锅炉点火后,应立即投入输灰系统;输灰系统投入初期,可人为增加输灰频次、减少仓泵进灰量。 6.3.5锅炉断油前,袋式除尘器应保持高阻力(设计的最高阻力)运行,如系统长时间燃油,需要连 涂灰:锅炉断油后,清灰系统正式投入,清灰模式为自动清灰
6.4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监督
6.4.1运行人员应对袋式除尘器进行运行监督,监督项目应包括本标准5.6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6.4.2运行人员应确认炉膛负压控制正常,布袋差压正常。 6.4.3袋式除尘器运行温度不宜超过附录B中正常运行温度,出现超温现象应记录超温起止时间,单 次瞬时运行温度超温不得超过10min。 6.4.4运行过程中处理烟气的含氧量、SO2、NO.中任意两项指标同时超出附录B中要求,运行人员应 记录起止时间。
次瞬时运行温度超温不得超过10min。 6.4.4运行过程中处理烟气的含氧量、SO2、NO.中任意两项指标同时超出附录B中要求,运行人员应 记录起止时间。 6.4.5出现6.4.3、6.4.4情况之一时,应在检修周期内对滤料进行抽样检验。 6.5袋式除尘器的停运 6.5.1在锅炉停运的全过程中,袋式除尘器应正常投运直至锅炉引风机停止。 6.5.2短期停运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短期停运(4天以内),锅炉停运时袋式除尘器不宜清灰,应维持灰斗加热,锅炉再次点火前应
次瞬时运行温度超温不得超过10min。
短期停运(4天以内),锅炉停运时袋式除尘器不宜清灰,应维持灰斗加热,锅炉再次点火前 检查滤袋表面粉尘层,若有脱落情况应进行预涂灰。
b)锅炉投油助燃前1h《消防软管卷盘 GB 15090-2005》,将清灰模式应切换为本标准6.3.3规定的清灰模式,保持袋式除尘器 压运行(压力控制在设计的最高值);锅炉灭火后,停止清灰。 C 清灰停止后,应停空压机/罗茨风机(如锅炉停运后立即启动,空压机/罗茨风机不需停运 d)锅炉引风机停运后,应关闭袋式除尘器进、出口烟道挡板阀。 e)灰斗无积灰后,应停袋式除尘器输灰系统。
6.5.3长期停运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长期停运,锅炉停运后应维持清灰10~20个周期,并用空气置换袋式除尘器内部烟气 再次点火时应进行预涂灰。 b) 清灰停止后,应停空压机/罗茨风机。 C) 锅炉引风机停运后,应关闭袋式除尘器进、出口烟道挡板阀、引风机前阀门;检查清洗听 温系统喷嘴。 d)灰斗积灰全部清除后,应停止袋式除尘器输灰系统。
7.1袋式除尘器热态性能试验应按照GB/T16157、GB/T6719的规定执行。
袋式除尘器热态性能试验应按照GB/T16157、GB/T6719的规定执行。 2性能考核应包括下列项目:
除尘设备阻力; b) 本体漏风率; c) 烟尘排放浓度; d) 除尘效率; 处理风量; f)气布比。
7.3.1新投入运行的袋式除尘器,应在通过试运行后3~6个月内进行性能考核试验;现役袋式除尘器 大修后的1~3个月内应进行性能考核试验。 7.3.2性能验收试验宜在设计工况下持续3天以上,对袋式除尘器宜进行3天100%机组负荷试验、 天75%机组负荷试验和1天50%机组负荷试验。 7.3.3性能考核试验应按照GB/T6719规定的方法执行,测试内容及方法参见附录D。 7.3.4性能考核试验由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7.3.5性能考核试验前应保证袋式除尘器处于正常运行工况,试验过程中除尘器应在设计制定的清灰强 度和清灰周期下运行;试验前应保证袋式除尘器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h。 7.3.6性能考核试验期间应记录锅炉主要运行参数,并对煤、灰的理化特性进行分析。 7.3.7如除尘室装有观察孔,应进行脉冲喷吹周期调整试验,喷吹后粉尘层宜呈饼状脱落,以确定最佳 的脉冲喷吹周期、脉冲宽度,并按照试验结果重新设定喷吹参数。
GB 799-88标准下载8袋式除尘器的维护和检修
8.1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