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74-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 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是一部指导数据中心设计与建设的专业规范。该规范旨在保障数据中心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以及节能环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造的数据中心工程。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数据中心的选址、总体布局、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全防护、网络与通信、数据备份与恢复、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它涵盖了数据中心从前期规划到后期运维的各个环节,对数据中心的设计质量、运营效率和安全性能提出了严格的标准。
GB 50174-2017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数据中心的建设质量,保障数据中心的安全运行,促进数据中心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4.1.1 数据中心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供给应充足可靠,通信应快速畅通,交通应便捷; 2采用水蒸发冷却方式制冷的数据中心,水源应充足; 3,自然环境应清洁,环境温度应有利于节约能源; 4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 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应远离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隐患区域; 6 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7 应避开强电磁场十扰; 8A级数据中心不宜建在公共停车库的正方; 9:大中型数据中心不宣建在住宅小区和商业区内。 4.1.2 设置在建筑物内局部区域的数据中心,在确定主机房的 位置时,应对安全、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结构荷载、水 患及空调系统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经济 比较。
4.2.1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 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4.2.2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 和布置方式确定,并应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主机 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A一主机房的使用面积(m²); S一单台机柜(架)、大型电子信息设备和列头柜等设备占 用面积(m²/台),可取2.0m²/台~4.0m²/台; N一一主机房内所有机柜(架)、大型电子信息设备和列头柜 等设备的总台数。
4.2.3辅助区和支持区的面积之和可为主机房面积的1.5倍 2.5倍。
DB15∕T 1659-2019 公路梁桥抗震设计规范4.2.4用户工作室的使用面积可按4m²/人~5m/人计算
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使用面积可按5m/人~ 7m²/人计算
4.2.5在灾难发生时,仍需保证电子信息业务连续性的单位,应 建立灾备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安全需求、使用 功能和人员类别划分为限制区、普通区和专用区,
4.3.1数据中心内的各类设备应根据工艺设计进行布置,应满足 系统运行、运行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 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4.3.2容错系统中相互备用的设备应布置在不同的物理隔间内,
4.3.4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8m; 4当需要在机柜(架)侧面和后面维修测试时,机柜(架)与机 柜(架)、机柜(架)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5成行排列的机柜(架),其长度大于6m时,两端应设有通 道;当两个通道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在两个通道之间还应增 加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m,局部可为0.8m
温度、露点温度及空气粒子浓
5.1.1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电
5.1.1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电 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时,应按本规范 附录A执行。
5.1.2主机房的空气粒子浓度,在静态或动态条件下测试,每
5.1.2主机房的空气粒子浓度,在静态或动态条件下测试,每 立方米空气中粒径大于或等于0.5um的悬浮粒子数应少于 17600000粒,
5.1.3数据中心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5.1.3数据中心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5.2噪声、电磁王扰、振动及静电
5.2.1总控中心内,在长期固定工作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
5.2.2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在80MHz~
5.2.3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
5.2.4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压绝对值不应大 于1kV。
5.2.4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压绝对值不应大
6.1.1建筑和结构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按本规范附录A 执行。 6.1.2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数据中心的 工艺要求。
6.1.3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管线安装及通风要求确定
6.1.4变形缝不宜穿过主机房。
6.1.5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直接下方,不
6.1.6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的数据中心,建筑设计应满足各
6.1.6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的数据中心,建筑设计应满足各 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 技术竖井,
6.1.7数据中心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内类,新建A级数据 中心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类。
6.1.8改建的数据中心应根据荷载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并应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经抗 震鉴定后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建筑,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加 固结构规范》GB50367、《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和《混 疑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固。当抗 震设防类别为内类的建筑改建为A级数据中心时,在使用荷载满 足要求的条件下,建筑可不做加固处理。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6.2.1数据中心宜单独设置人员出入口和设备、材料出入口。 6.2.2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 6.2.3数据中心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的 运输要求,建筑人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5.2.4数据中心可设置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 使用面积可按最大班人数,以1m²/人~3m²/人计算。
6.2.1数据中心宜单独设置人员出人口和设备、材料出人口
6.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和节能措施
6.3.1数据中心的建筑气候分区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当 主机房与外围护结构相邻时,对应部分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 根据全年动态能耗分析情况确定最优值。 6.3.2数据中心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 潮、少产尘等要求。外墙、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 内空气露点温度。
潮、少产尘等要求。外墙、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 内空气露点温度。
6.3.3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
固定式玻璃窗,外窗应设置外部遮阳,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1 7106的有关规定,遮阳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当电池室设有外窗时,应避免 阳光直射。
6.4.1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6.4.2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 西
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 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6.4.4主机房地面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当铺设防静电
地板时,活动地板的高度应根据电缆布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 宜小于25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 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 2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 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50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 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 温、防潮措施,一层地面垫层宜配筋,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 6.4.5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采用轻质构
6.4.6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利
6.4.8当主机房顶板采用碳纤维加固时,应采用聚合物
钢丝网对碳纤维进行保护
钢丝网对碳纤维进行保护
7.1.1数据中心的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按 本规范附录A执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7.1.2与其他功能用房共建于同一建筑内的数据中心,宜设置独 立的空调系统。
7.2.1电子信息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散热量应根据设备实际用电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真题及答案7.2.1电子信息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散热量应根据设备实际用电 量进行计算。
数据中心内设备的散热; 2 建筑围护结构得热; 3 通过外窗进入的太阳辐射热; 4 人体散热; 5 照明装置散热; 6 新风负荷; 7 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 7.2.3 空调系统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人体散湿; 2 新风湿负荷; 3 渗漏空气湿负荷; 4 围护结构散湿。
7.3.1主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本 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方式、设备散热量、室内风速、防尘和建筑 条件综合确定,并应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对主机房气流组织进行 模拟和验证。当电子信息设备对气流组织形式未提出特殊要求 时,主机房气流组织形式、风口及送回风温差可按表7.3.1选用。
表7.3.1主机房气流组织形式、风口及送回风温差
7.3.2对单台机柜发热量大于4kW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 下送风(上回风)、行间制冷空调前送风(后回风)等方式,并宜采取 冷热通道隔离措施。
7.3.2对单台机柜发热量大于4kW的主机房,宜采用
7.3.3:在有人操作的机房内,送风气流不宜直对工作人
7.4.1采用冷冻水空调系统的A级数据中心宜设置蓄冷设施, 蓄冷时间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运行要求:控制系统、末端冷冻水 泵、空调未端风机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冷冻水供回水管路宜 采用环形管网或双供双回方式。当水源不能可靠保证数据中心运 行需要时JG∕T 5065-1996 液压管件和油箱净化的评定方法,A级数据中心也可采用两种冷源供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