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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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简介: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是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一项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SL268-2001涵盖了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备的类型、性能指标、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报警系统、数据存储和分析等。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稳定、准确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大坝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大坝的安全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对于保障大坝安全、提高水库运行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中国在大坝安全监测技术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之一。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部分内容预览:

装中央控制装置或集中测量装置的场所

安装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场所,必要时可与监测中心站设置在一起。 本标准所用其他术语、符号与SL60和SDJ336规定同义

4.1.1本标准规定的监测系统设备主要包

a) 监测仪器(传感器); b) 集线箱(切换装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 AQ2013.3-2008》, C) 集中测量装置; d) 测控装置: e) 中央控制装置: f 检测仪。 1.1.2对于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其他配套设备,如计算机、电源、防雷器、电缆、各种通讯介质的接 和其他外部设备等,均应满足其各自的产品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

1.2对于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其他配 电源、防雷器、电缆、各种通讯介质 和其他外部设备等,均应满足其各自的产品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

结构形式的监测系统设备均必须满足本标准规定

5.1.1监测系统设备的结构、线路设计以及元器件选择、装配方式等,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设 计,尽量使用成熟的标准结构件和典型单元电路。 5.1.2印制电路板应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抗变形、抗振动性能,在安装时其垂直和水平方向均应 有支撑,安装在测点和测站的设备应采取防潮、防尘、防霉、防腐蚀措施,内部结构应简单、合理、 维修方便。 5.1.3采用合理的电路设计,使监测系统设备中的各功能模块布局合理,重要功能模块应采取亢余 措施,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1.4所有设备应能在规定允许的最低或最高供电电压下正常工作,对于现场设备应采用免维护蓄 电池作后备电源。 5.1.5监测系统应具有自检、掉电保护、上电复位、软件监测及自动复位系统等功能,以便系统自 动检测软硬件故障并保持稳定运行。 5.1.6监测系统应具备用检测仪进行人工测量的接口,以便必要时能用人工测量数据。 5.1.7监测系统应具备如下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的技术措施或设备: a)监测系统应具备自校措施,用以验证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a)监测系统应具备自校措施,用以验证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b)为保证维修前后的监测数据连续性,监测系统应具备固定的测量基准或其他技术措施。 5.1.8监测系统设备的通讯接口推荐采用EIA—RS232—C标准接口、EIA—RS422—A或EIA—RS485 标准接口。

5.1.9监测系统必须具备防雷抗扰能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a) 监测系统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2,对于强雷击区,接地电阻应不大于5 b) 监测系统必须具备用于设备、电源、天线及线路的防雷器,并采取抗电磁干扰的措施。 1.10监测系统设备机壳必须可靠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

5.1.10监测系统设备机壳必须可靠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

5.2.1工作环境要求

温度:一般条件一10℃~十50℃,特殊条件一25℃~十70℃ 相对湿度:≤98%(十40℃) 大气压力:56kPa~105kPa 水压(水下使用时):0.5MPa;1.5MPa;或承受运行要求的1.2倍

温度,一般条件一10℃~十45℃,特殊条件一25℃~十50℃ 相对湿度:≤98%(+40℃) 大气压力56kPa~105kPa

5.2.1.3监测中心站

5.2.2 环境适应性

.2.2.1监测系统设备应具备防潮、防锈蚀、防霉、防尘等性能,并满足本标准5.2.1的规定。 2.2.2监测系统设备应具备防雷、抗电磁干扰等性能,并满足本标准5.1.9的要求。 2.2.3监测系统设备应具备满足运输及施工安装过程的抗振条件,并应具备经受设防震级的 口速度作用的能力。

5.3监测系统组成要求 5.3.1分布式系统应由监测仪器、测控装置、中央控制装置、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通信和电源线路 等组成。 5.3.2集中式系统应由监测仪器、集线箱、集中测量装置、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信号、控制和电源 线路等组成。

5.3监测系统组成要求

5.4监测系统设备的基本功能和性能

5.4.1.1已有国家标准的大坝监测1 能指标应满足各自的国家标准的规定。 5.4.1.2尚无国家标准的大坝监测仪器,其功能和性能指标除应满足各自的行业或企业标准外,监 测仪器的长期稳定性应满足年漂移量不超过其准确度的40%

5.4.2.1测量通道

5.4.2.2测量功能

应能用应答式或自报式对接入的监测仪器进行准确测量。 5.4.2.4通讯功能

5.4.2.4通讯功能

5.4.2.5存储功能

6.4.2.5存储功能 能够自动存储监测数据,存储容量应不低于64kB,存储容量用完后应能自动覆盖。 5.4.2.6自检自校功能

应能对各功能模块、电源电压、蓄电池电压等进行自检,对监测数据进行自校,输出有关信 4.2.7掉电保护功能

5.4.2.8防雷功能

5.4.2.9抗电磁干扰功能 应具备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在发生干扰后数据应不丢失、不失真,保证装置正常运行。 5.4.2.10短期自动供电功能 应具备备用电源、在外部电源中断的情况下,应能自动上电,并维持3天正常运行。 5.4.3中央控制装置 5.4.3.1自动控制功能 5.4.3.1.1对测控装置进行时钟设置和查询。 5.4.3.1.2对测控装置进行测量周期和起始测量时间设置及查询。 5.4.3.1.3应能自动接收和存储测控装置发送的数据。 5.4.3.2人工控制功能 应具备人工操作功能,使用巡测或选测方式,实现系统内监测数据采集。 5.4.3.3监测数据自校和报警功能 应能对监测数据进行自校,出现超限数据时应报警,应对超限数据加上标志。 5.4.3.4系统自检和故障显示功能 应能对监测系统设备、电源、通讯状态进行自检,并显示故障等信息。 5.4.3.5监测数据管理功能 应具备对监测数据进行显示、存储、打印、拷贝等功能。 5.4.3.6人工输入数据功能 用人工测量的数据应能进行输入操作。 5.4.3.7供电功能 可具有向监测系统内设备提供净化、稳定电源的功能。 5.4.3.8远程控制和组网功能 应能够和其他计算机组成网络,并能远程控制实现系统运行。 5.4.4集线箱 应具有能接入适配的专用传感器,接受控制命令,实现自动切换的功能。 5.4.5集中测量装置 应具有能发出命令控制集线箱实现自动巡测或选测,自动显示、存储或输出的功能。 5.4.6检测仪

5.4.3中央控制装置

5.4.3.1自动控制功能

5.4. 3.2 人工控制功能

5.4.3.5监测数据管理功能

5.4.7通用配套设备

5.4.7通用配套设备

5.4.7.1计算机系统

应具备安装和运行信息管理软件要求的运算速度、存储容量和匹配的操作系统,应具有与系 要求及运行要求相适应的配套设备,如调制解调器、打印机、绘图仪等。

5.4.7.2电源装置

a)交流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均应具备各自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性能,并能满足监测系统 供电质量的要求。根据监测系统设计要求,交流电源电压推荐选用:220V土10%50Hz土1Hz。 b)蓄电池的充放电性能以及密封、安装等性能,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5.5数据传输控制方式和编码格式 5.5.1可采用标准的EIA—RS232—C、EIA—RS422一A、EIA—RS485通讯方式以及其他国际标准接 口。 5.5.2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300bps,推荐选用1200bps。 5.5.3监测系统向系统外传输的原始数据和入库数据,均以数据库的形式进行存储。数据库应包括 时间、点号、类型、测值、故障等内容。其中时间中的年代应采用四位数字表示。 5.5.4监测系统的数据传输编码格式应采用帧结构,其数据传输基本格式应包括时间、点号、类型、 测值、故障、顿校验等内容。

GB 8236-1987 纺织玻璃纤维毡片平均厚度、加载厚度和加载后复原厚度的测定.3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准确度(采用差阻式仪

分辨力:0.1cm、1.0cm 准确度:2.0cm(△Z<10m,分辨力为1.0cm时) 2%X△Z(10m<△Z15m) 3cm (△Z>15m) 其中,△Z为以米计的水位量程。 以上各级误差限测量结果的合格概率应在95%以上,且最大误差限不应超过士3cm。 b)雨量 分辨力:0.1mm、0.2mm、0.5mm、1.0mm 准确度:≤土4%(以仪器自身排水量为准) c)气温 分辨力:0.1℃ 准确度:±0.5℃

5.7监测设备运行稳定性要求

在被监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系统中用于数据采集的设备在8h内采集数据的准确度应满足本 标准5.6的规定。

备数据传输的误码率应

DB13∕T 1834-2013 公路排水式沥青面层组合和旧路面养护改善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系统设备可选择下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现场运行

5.8.2.1按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检验

监测系统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可用MI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加以描述,现场运行考核要丈 足下列规定: 监测仪器(传感器)MTBF应满足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b) 测控装置MTBF>6300h; C) 集中测量装置MIBF>6300h, d) 集线箱MIBF>6300h e) 中央控制装置MIBF≥10000h; f) 检测仪MTBF≥10000h。 5.8.2.2按数据采集缺失率考核 监测系统数据自动采集数据缺失率应不大于2%。 5.9设备其他性能要求 5.9.1时钟准确度 监测系统设备在规定的运行周期内,月最大计时误差应小于1mln。 5.9.2装配及外观质量 5.9.2.1设备零部件装配应正确、牢固,不应有松动变形及其他影响使用、操作的缺陷存在。 5.9.2.2印刷电路板上应无临时搭接连线及元器件引脚焊点不规范等现象。 5.9.2.3整机、零部件表面应光滑、焊缝平整,不应有加工缺陷及锈蚀等现象。 5.9.2.4设备外表涂敷、电镀层应牢固、均匀、光洁,不应有脱皮锈蚀等现象。 5.9.2.5设备面板、机壳、铭牌标志等外观颜色、结构形式应保持相互协调。此外,还应尽可郁 虚监测系统设备联机配套的整体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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