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523.3-2020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3部分:设计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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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523.3-2020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3部分:设计原则与要求简介:

GB/T 31523.3-2020是中国国家标准《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第三部分,主要关注于设计原则与要求。该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开发、实施和使用,以确保安全信息的准确、及时和有效传递,从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以下是部分内容简介:

1. 设计原则:该部分强调了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的目标性(系统应明确服务于安全管理目标)、实用性(系统应易于使用和维护)、灵活性(系统应能适应不同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兼容性(与现有系统和标准的兼容性)和安全性(保护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

2. 技术要求:包括了系统架构、信息分类和编码、信息采集和传输、信息处理和分析、用户界面和交互设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系统能够提供准确、完整、及时的安全信息。

3. 实施要求:规定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和维护的整个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需求分析、设计评审、系统测试、用户培训和持续改进等环节。

4. 安全与隐私保护:强调了对个人信息和企业敏感信息的保护,要求系统设计应遵循数据最小化、匿名化和加密等原则,防止数据滥用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5. 法规遵从性: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如信息安全法规、数据保护法规等。

总之,GB/T 31523.3-2020为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构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组织建立起高效、安全的信息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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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1523.3—2020

GB/T 31523.32020

标准库下载GB/T31523《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共分为以下3部分: 第1部分:标志; 第2部分: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设计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为GB/T3152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铁路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 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权、白殿一、陈滋顶、黎益仕、邹传瑜、陈厦、张亮。

GB/T31523.32020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3部分: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31523的本部分规定了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系统构成、设计原则、设计流程和各设计阶段的 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中以静态标志为主构成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

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中以静态标志为主构成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2893.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GB/T 2893.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GB/T 2893.5E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 YN GB/T20002.4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T23809(所有部分)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25895.1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用水域安全标志 GB/T26443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 GB/T 31523.1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第1部分:标志

3/T15565和GB/T200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可划分为以下子系统: 应急导向系统; 安全标志系统。

全信息识别系统的子系统可进一步划分为以下系

应急导向系统是一种通过视觉方式传达疏 路线信息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人们在紧急 沿着指定的疏散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区域。应急导向系统按照设置 可划分为三种:建筑物内应急导向系统、建筑物外应急导向系统和人员掩蔽工程应急导向系统

安全标志系统是通过不同类型安全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形成的用于指示消防设施、安全设备的位置 或防止发生事故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通过不同类型安全标志的使用,安全标志系统可用于标示消防 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也可用于预防事故。安全标志系统中的系统要素除安全标志外,可进一步扩 展到安全标记和安全标签等

5.1应急导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23809(所有部分)的要求。 5.2安全标志系统中的安全标志应优先从GB/T31523.1、GB13495.1、GB2894及GB/T25895.1中 选取。新安全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T2893.1和GB/T2893.3的要求。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 GB/T2893.5的要求。 5.3安全标记的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要求。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应符合GB/T2893.2的 要求。 5.4在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内系统要素在设计上应具有一致性,即颜色、图形符号、辅助文字等信息元 素的使用应一致,以便帮助观察者更容易识读并了解所传递的安全信息。 5.5同一种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应具有一致性,以便观察者能够在陌生环境中通过安全信息识别 系统快速获取安全信息, 5.6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系统要素的组成或安全信息的传递应具有系统性。例如,应急导向系统使用 多种导向要素相互配合传递疏散路线导向信息和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区域的位置信息。 5.7在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中,应通过加强整体设计控制系统要素的使用数量并提高安全信息的 传递效率。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流程应包含以下 集数据、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目标受众分析、 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安装设计。 设计流程示意图见图

GB/T31523.32020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设计流程示意图

在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之前应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和数据。在收集信息和数据时宜考虑以 下方面: a 目标区域的范围、功能和设施平面图; b) 疏散路线的位置; C 消防设备设施及报警装置的位置; d) 应急设备设施及疏散辅助装备的位置; e 应急避难场所、安全区域或集合点的位置; f 应急疏散的预案文件; g 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相关的安全法律和规章等

6.3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6.3.1在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前,宜对目标区域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并对每个危险源 关联的风险进行评估。 6.3.2实施风险评估宜首先确定评估区域。较大的评估区域宜划分成较小且可控的评估区域。划分 评估区域时宜考虑以下因素: a)划定的评估区域要有助于确定安全标志的需求并避免提供不必要或不恰当的安全标志; b)每个评估区域均有清晰界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并配备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或监督人员; c)评估区域不但需要具有根据用途、流程或设施而清晰定义的边界,还需要具有由墙壁、护栏等 形成的明确的物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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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可不考虑。 6.3.4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宜明确该目标区域或范围内在风险控制后还存在哪些残余风险,并确定哪些 我余风险需要通过安全信息识别系统进行表示和说明。 6.3.5风险控制宜遵循以下顺序:消除危险源、减弱危险、隔离危险源、设置安全信息识别系统、采取个 体防护措施。 6.3.6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流程示意图见图2。宜通过定期执行风险评估不断改 进和完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作用和功能

《充气高压开关设备用铝合金外壳 GB/T 28819-2012》图2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流程示意图

.3.7在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使用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安全信息识别系统通过以下方式在 风险控制中发挥作用,包括但不限于: a)传达工序、操作和原料的正确识别信息(例如,管道和储罐安全信息标记系统、事故预防安全标 志系统); b) 传达与安全使用设备及安全执行工序相关的指令信息(例如,产品安全标签系统、事故预防安 全标志系统); C 传达工程控制的信息(例如,通过安全标志告知员工在操作期间使用防护装置、确保通风、在维 护作业前切断电源等安全要求); d 传达管理控制的信息(例如,通过使用安全标志告知管理要求); e 传达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信息(例如,使用安全标志或产品安全标签表示在划定的区域内 或特定的工序中使用特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传达应急预案的信息(例如,使用应急导向系统划定到达建筑出口的路线)。

1目标受众指安全信息识别系统预期向其传递安全信息的人或人群。分析的对象应包括安全 别系统所覆盖区域内的常驻人员和访客 2根据安全信息识别系统所覆盖场所的性质,调查相关的文化或民族禁忌,并宜在安全信息识

GB/T31523.32020

系统设计中予以考虑。 6.4.3在设计中使用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时,宜考虑到主要目标受众的安全信息接受能力 符号和安全标志的含义明确、没有歧义

a)是否所有安全标志均需要配有辅助文字; b)是否需要将安全信息要点或警示语翻译成其他文字; c)是否需要设计新的安全标志; d)是否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以提高对使用安全标志的认知等。

6.5选择并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6.5.1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在需要使用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协助控制残余风险时JTG∕T 2422-2021 公路工程施工信息应用标准,宜考虑以下方面: a)选择能传达所需安全信息的最恰当的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类型; X b) 使用与该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类型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系统设计和使用安全标志、标签或标记 等系统要素; C 决定是否需要添加辅助文字或辅助图形符号来协助传达预期的安全信息; d) 根据设计的安装位置,为安全信息识别系统中的系统要素选择恰当的制作材料等。 6.5.2宜使用组合标志或集合标志传达危险源信息。组合标志可用于传达单条危险源信息,集合标志 在一个标志载体上可传达两条或多条危险源信息,这两种标志形式有助于减少标志的设置数量。组合 标志和集合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要求。 6.5.3使用集合标志时,集合标志上安全信息的先后顺序宜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目标受众对每种危险的先验知识程度; b)规避每种危险所需的反应时间; 危险的严重性; d) 伤害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e)危险或危险规避程序的显而易见性 6.5.4安全标志的安全形状内不应添加文字、其他符号细节或安全标志本身颜色之外的其他颜色。在 组合标志或集合标志的辅助标志上可使用文字、数字、更详细的图形符号和颜色对安全标志的含义进 行补充和说明。 X 6.5.5标志或标记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6443的规定。材料的选择应与标志或标记的预期使 用环境相适应。选择材料时宜考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因户外曝晒而褪色; b)潮湿环境或雨淋影响; c)胶粘剂失效; d)接触磨损; e)故意毁坏等。 6.5.6疏散路线导向标志、消防设施标志、安全设施标志及安全标记等宜使用自发光材料(光致发光材 料)制作。自发光材料可确保系统要素在断电条件下依然有能力传递重要的安全信息 6.5.7在规划和设计安全信息识别系统时宜充分考虑目标区域或规划范围内现有的安全标志或安全 标记等系统要素,南移除不重需 新标准要求的系统要索进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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