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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92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简介:
DB37/T 3922-2020 是中国地方标准,专门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采用的是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环境监测领域,检测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中有机碳化合物的含量。
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Catalytic Oxidation-Hydrogen (CO) Flame Ionization Detector, CO-FID)是一种常见的气体分析技术,它的工作原理是:待测气体首先通过催化氧化器,将有机化合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氢气,然后这些混合气通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火焰会将混合气中的有机物离子化,产生的离子在电场中移动,通过检测电流大小,可以反映出有机物的浓度。
这种方法具有灵敏度高、响应快、操作简便等优点,适合于现场或移动式的气体监测,可以实时或连续监测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对于环保部门和企业进行排放监控、源强核算和环保法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DB37/T 392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部分内容预览: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39222020
GB 50427-2008 高炉炼铁工艺设计规范(PDF完整版)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采样和测定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注意事项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采样和测定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注意事项
DB 37/T 3922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光、由希华、王婷、谷树茂、王惠勇、潘齐、王绪刚、邹康、丁君、高文彪、 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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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校准量程calibrationspan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质 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校准量程calibrationspan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 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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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传输管线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吸 与待测物发生反应的材质,采样探头应配有颗粒物过滤 装置,样品传输管线应具有稳定、均加热和保温的功能
分析单元包括催化氧化单元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具有自动检测当前火 功能,当检测到火焰熄灭,仪器自动点火,恢复正常运行。
7.5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仪器同屏显示总烃和甲烷的数值,计算出非甲烷总烃的数值,具备显示实时数据和曲线、查询 据功能,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功能
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用于现场打印测试数据
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用于现场打印测试数据
仪器性能要求包括: 示值误差:不超过土10%; 6 系统偏差:不超过土10%; 温度要求:样品传输管线温度不低于120℃且高于烟气温度20℃以上,实际温度值能够在仪器 中显示并可根据工况调节温度; d)其它应符合HI1012的要求。
.颗粒物过滤装置2.采样探头3.样品传输管线4.催化氧化单元5.控制阀6.定量环 7.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8.采样泵 a.样品气b.燃料气c.除烃空气d.废气
8.1采样位置、采样点的确定
按GB/T16157、HI/T373、HT/T397及有关规定,确定采样位置、采样点!
1仪器工作原理示意图
乍说明正确连接仪器设备,打开主机电源,进行
前,通入除烃空气(6.1)对设备零点进行校准,
8. 3. 2 量程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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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待测气体浓度,设置校准量程。将标准气体(6.2)通入分析仪进行测定,示值误差应符合7 的要求,否则,需要校准,校准方法如下: 将标准气体(6.2)与分析仪连接,安装好并打开标准气体后,按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校准 行校准。
8.4.1将权器采样管前端尽量插人到排气筒的申心位置,封堵采样孔。 8.4.2待仪器测量稳定后记录测定数据,按分钟记录测试数据,取连续5min~15min测定数据的平 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 8.4.3测量结束后,用除烃空气(6.1)清洗测定仪,待其示值回到零点附近后,关机断电,结束测定, 8.4.4按照HJ836的有关规定测定并记录废气中水份含量,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结果,以标准状态下废气中的质量浓度表示,总烃和甲烷测定结果 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测定结果以碳计。 如果仪器示值以体积比浓度(V/V)表示时,应按下式进行换算:
式中: 标准状态下(273.15K,101.325kPa)烟气中总烃、甲烷或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mg/m; P 一被测气体中总烃、甲烷或非甲烷总烃的体积比浓度,rmol/mol; M一一甲烷或碳的相对分子质量,g/mol; 文 XsW一一烟气中水分含量体积百分比,%。
当测定结果小于1mg/m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结果大于等于1mg/m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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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验证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20.1mg/m、60.5mg/m、118mg/m的甲烷标准气体(以碳计) 进行测定: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0.2%~1.7%、0.2%~1.2%、0.1%~0.6%;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3%、2.9%、2.5%; 重复性限分别为:0.5mg/m、1.1mg/m、1.2mg/m; 再现性限分别为:1.4mg/m²、4.9mg/m、8.5mg/m。 6家验证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22.2mg/m、59.0mg/m、120mg/m的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气体 (以碳计)进行测定: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0.1%~1.0%、0.2%~0.6%、0%~0.7%;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4.2%、1.3%、1.6%; 重复性限分别为:0.4mg/m、0.6mg/m、1.4mg/m; 再现性限分别为:2.6mg/m、2.2mg/m、5.3mg/m。 6家实验室对某制药厂、某化工厂、某农药厂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以碳计)进行测定。 某制药厂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49.5mg/m~59.5mg/m,平均值53.7mg/m;某化工厂有组 只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11mg/m~257mg/m,平均值232mg/m;某农药厂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 经浓度为91.2mg/m~97.3mg/m,平均值94.5mg/mGB 51066-2014 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9%~5.9%、 .0%~5.1%、1.6%~2.5%;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5%、4.2%、0.6%。
11.1测定前,通入除烃空气(6.1)和标准气体(6.2),计算示值误差、系统偏差。若示值误差和/ 或系统偏差不符合7.7条a)和b)的要求,应查找原因,并进行仪器维护或修复,直至满足要求。 11.2测定后,再次通入除烃空气(6.1)和标准气体(6.2),计算示值误差、系统偏差。若示值误差 和系统偏差符合7.7条a)和b)的要求,判定样品测定结果有效:否则,判定样品测定结果无效。 注:测试前后,可采取包括采样管、导气管等全系统示值误差的检查代替分析仪示值误差和系统偏差的检查[其评 价执行7.7条a)的要求]。 11.3样品测定结果应处于仪器校准量程的20%~100%之间,否则应重新选择校准量程;若样品测定 结果不大于12mg/m,则无需重新选择校准量程。
12.1测定前检查采样系统过滤装置,必要时需进行清洗或更换。
12.1测定前检查采样系统过滤装置,必要时需进行清洗或更换
《乡村建筑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CECS 301:2011》12.2测定前应检查仪器加热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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