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236-2016 抽油杆吊卡、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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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5236-2016 抽油杆吊卡、吊钩简介:

SY/T 5236-2016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标准,全称为“石油钻采专用工具 抽油杆吊卡、吊钩”。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抽油杆吊卡和吊钩是石油钻采作业中的重要工具,它们主要用于在井下作业时吊装和卸放抽油杆,是抽油设备中的关键部件。吊卡主要由卡体、卡瓦、卡瓦块、弹簧等组成,其功能是紧固和释放抽油杆;吊钩则是通过吊环与吊索相连,用于吊起和放下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16标准的制定,旨在保证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的质量,提高其在石油钻采作业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为生产商和使用者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和操作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以确保石油钻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SY/T 5236-2016 抽油杆吊卡、吊钩部分内容预览:

Suckerrod elevators and suckerrodhook

SY/T 52362016

SY/T52362016

JTS 165-5-2009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SY/T 52362016

本标准规定了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的分类、型号及规格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记、包装、运输 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矿场油井修井作业中的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3分类、型号及规格参数

3.1.1抽油杆吊卡分为舌簧自锁式和提引式两种结构,见图1和图2。 3.1.2抽油杆吊钩分为简易型和缓冲型两种,见图3和图4。

3.2.1抽油杆吊卡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2.1抽油杆吊卡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CDQ 额定载荷,单位为千牛(kN) 抽油杆标称值,标称值若为两个,中间用“/"隔开,单位为毫米(mm) 结构形式,舌自锁式省略、提引式用T表示

SY/T 52362016

任吊钩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例:型号CDGH225表示缓冲型抽油杆吊钩,额定载宿

1提环;2一吊卡体,3一后舌;4—圆柱销;5一前舌

图1舌簧自锁式抽油杆吊一

图2提引式抽油杆吊卡

额定载荷,单位为千牛(kN) 结构形式,简易型省略,缓冲型用H表示

DGH225表示缓冲型抽油杆吊钩,额定载荷为225kN

1一提环;2—锁臂手柄;3—锁臂;4—钩体 图3简易型抽油杆吊钩

图4缓冲型抽油杆吊钩

图4缓冲型抽油杆吊钩

3.3.1抽油杆吊卡中孔孔径(D)、开口宽度(B,C)、提引式吊卡体厚度(F)、提环圆弧半径(R 应符合图1、图2和表1的要求。 3.3.2抽油杆吊钩钩体中心孔径(E)、提环中间宽度(H)、提环圆弧半径(R)、钩体开口宽度(K) 应符合图3、图4和表2的要求。

抽油杆吊卡和抽油杆吊钩提环、吊卡体和钩体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077或JB/T 6402的要求。

抽油杆吊卡体与抽油杆接触圆弧、抽油杆吊卡体与提环装配处内外表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表面硬度为40HRC~48HRC

提引式抽油杆吊卡应提供安全锁紧装置。

4.5.1吊卡体、钩体为铸件时,应按10%抽样(但不应少于2件)进行体积无损检测;提环应全数 进行体积无损检测。 4.5.2铸件按GB/T7233.2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测,其评定等级不应低于Ⅱ级;或按GB/T5677的 要求进行射线检测,其评定等级不应低于Ⅲ级 4.5.3锻件按NB/T47013.3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测,评定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4.6.1抽油杆吊卡和吊钩在载荷试验结束24h后,提环、吊卡体和钩体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4.6.2铸件按GB/T9444的要求进行磁粉检测,评定等级不应低于2级。 4.6.3锻件按NB/T47013.4的要求进行磁粉检测、评定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提环、吊卡体和钩体承载区不应补焊

4.8.1制造厂应制定装配工艺规程,以确保装配后的产品性能和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4.8.2抽油杆吊卡提环和吊卡体、抽油杆吊钩提环和钩体、弹簧、轴承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无卡阻 现象。 4.8.3舌簧自锁式抽油杆吊卡的前、后舌应转动灵活、无卡阻、自动锁闭可靠。 4.8.4抽油杆吊钩锁臂等锁紧装置启闭灵活,无卡阻。 4.8.5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的外表面应无毛刺,表面进行防锈处理

制造厂应保存产品材料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检测、无损检测、验证载荷试验、产品尺寸验证 和功能验证的质量记录,其保存期至少5年

4.10.1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经载荷验证试验后吊卡应开关、转动灵活,无卡阻,零件无变形。 4.10.2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经设计验证试验后,各零件无变形,除接触区域外,最大残余变形不应超 过0.2%

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4。

表4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

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方法应符合GB/T228.1和GB/T229中的规定,提环和吊卡体材料力学性 能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

5.2.1试验设备及工装应使抽油杆吊卡和吊钩受力与实际工况一致。 5.2.2试验用加载设备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级,

5.3.1每台抽油杆吊卡和吊钩均应进行载荷验证试验。 5.3.2试验载荷为额定载荷的1.5倍,保持时间不少于5min。 5.3.3载荷验证试验后,应符合4.10.1的要求,

5.4.1从每种规格产品中抽取1台,经载荷验证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计验证试验。 5.4.2在产品高应力部位贴应变计,逐级加载到设计验证试验载荷,卸载后,从应变仪读取残余 变形。 5.4.3产品经设计验证试验后,应符合4.10.2的要求。 5.4.4设计验证试验载荷按公式(1)计算:

P=0.8P...n

式中: P—设计验证试验载荷,单位为千牛(kN); Pmax——额定载荷,单位为千牛(kN); n——设计安全系数,为3。 4.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设计验证试验: a)样机试制。

b)当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发生更改,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SY/T 52362016

:以在带卡体本,体上标产品型号、制信名或盾标、生产日期科产品铺号 6.1.2舌簧自锁式抽油杆吊卡应在吊卡体两面标志,提引式吊卡应在吊卡体外表面标志GB∕T 29151-2012 城镇粪便消纳站,抽油杆吊钩 应在钩体上标志,标志可铸出、模锻或用低应力字模打印。 6.1.3标志应清晰、醒且

6.2.1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产品包装宜采用JB/T5000.13进行。 6.2.2包装前应清除产品上的锈斑、油污,非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漆,外露加工面涂防锈油。 6.2.3包装箱应喷涂如下标记:

6.2.1抽油杆吊卡和吊钩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产品包装宜采用JB/T500

a)制造厂名称、地址、执行标准。 b)产品型号规格、名称。 c) 数量。 d)毛重、净重。 e)包装箱尺寸(长×宽×高)。 2.4包装箱内应放置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装箱单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防止磕碰,避

《重水堆核电厂燃料元件用烧结天然二氧化铀芯块技术条件 GB/T 25452-2010》SY/T52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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