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506-2016 堆肥翻堆机简介:
CJT506-2016 是《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 机械 堆肥翻堆机》的行业标准,由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提出并归口,主要适用于以固态有机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微生物作用,进行堆肥化处理的翻堆机械。此标准详细规定了堆肥翻堆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堆肥翻堆机是有机肥料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设备,主要用于对堆肥原料进行翻堆、混合、松散等操作,提高堆肥的均匀度和透气性,加速有机物质的分解和成熟,从而提高堆肥的质量。它在农业、园林、环保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此行业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堆肥翻堆机的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有机肥料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肥料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需要按照此标准进行设计、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对于用户来说,可以依据此标准选择合适、质量可靠的堆肥翻堆机。
CJT506-2016 堆肥翻堆机部分内容预览:
按照翻堆机构可分为滚筒式堆肥翻堆机和链板式堆肥翻堆机:按照行走驱动方式可分为轮轨式堆
按照翻堆机构可分为滚筒式堆肥翻堆机和链板式堆肥翻堆机:按照行走驱动方式可分为轮轨式堆
肥翻堆机和带式堆肥翻堆机。
.1.1堆肥翻堆机应包括翻堆机构、行走机构、升降机构和控制系统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课件,各系统要求如下: a)滚筒式堆肥翻堆机的翻堆机构应包括滚筒、叶片和驱动机构;链板式堆肥翻堆机的翻堆机构由 链板和框架组成; b)行走机构应包括驱动部件和行走部件,行走速度应可调节; c)升降机构应包括摆臂和驱动部件; d)控制系统应实现翻堆机位置的远程遥控操作,远程显示运行状态、运行速度,实现故障报警。 1.2滚筒式堆肥翻堆机结构示意图见图1。
5.1.2滚筒式堆肥翻堆机结构示意图见图
图1滚筒式堆肥翻堆机结构示意图
5.1.3链板式堆肥翻堆机结构示意图见图
连板式堆肥翻堆机结构示
与发酵物料接触部件应符合GB/T6461的规定,耐腐性能应不低于7级,
与发酵物料接触部件应符合GB/T6461的规定,耐腐性能应不低于7级。
轮轨式堆肥翻堆机行走机构的行走轮宜采用耐磨合金钢材料,腰带式堆肥翻堆机行走机构的度带 板宜采用耐磨防滑材料
轮轨式堆肥翻堆机行走机构的行走轮宜采用耐磨合金钢材料,腰带式堆肥翻堆机行走机构的度带 板宜采用耐磨防滑材料
堆肥翻堆机表面不应有腐蚀、裂纹和变形等现象。表面涂层应符合JB/T5946的要求,且 锈蚀现象。 堆肥翻堆机的功能说明文字和图形符号标识应正确、清晰、牢固。 堆肥翻堆机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按键、开关和旋钮应灵活可靠。 堆肥翻堆机的焊接部位应符合GB/T12467.1.GB/T12467.2和GB/T12467.3的规定
堆肥翻堆机表面不应有腐蚀、裂纹和变形等现象。表面涂层应符合JB/T5946的要求,且 无锈蚀现象。
堆肥翻堆机应具有自动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功能,且应有遥控功能,遥控距离应不小于100 正常运行时,滚简式堆肥翻堆机翻堆机构温度达到平衡时应不大于70℃。 正常工作时,距离机械1m处噪声应不大于65dB(A)。 堆肥翻堆机行走速度宜在0m/s~0.4m/s可调。 堆肥翻堆机最大翻堆深度应不小于1.6m。 堆肥翻堆机的处理能力宜大于40m/h
6.2.1堆肥翻堆机应具有自动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功能,且应有遥控功能,遥控距离应不小于100m。 6.2.2正常运行时,滚简式堆肥翻堆机翻堆机构温度达到平衡时应不大于70℃。 6.2.3正常工作时,距离机械1m处噪声应不大于65dB(A)。 6.2.4堆肥翻堆机行走速度宜在0m/s~0.4m/s可调。 5.2.5堆肥翻堆机最大翻堆深度应不小于1.6m。 6.2.6堆肥翻堆机的处理能力宜大于40㎡²/h
6.3.1堆肥翻堆机应能实现各组成机构联动,还应具备各机构单独手动操作功能。 6.3.2电气设备应有电流显示、过载保护、接地故障等基本保护。 6.3.3堆肥翻堆机应具有急停安全应急功能
6.4.1堆肥翻堆机首次故障前连续工作时间应累计大于200h,可靠度应大于85%。 6.4.2堆肥翻堆机年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250h。 6.4.3堆肥翻堆机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应大于200h
6.5.1滚筒式堆肥翻堆机滚筒外径应不小于500mm。 6.5.2滚筒式堆肥翻堆机滚筒转速宜为120r/min~220r/min。 6.5.3链板式堆肥翻堆机链板线速度宜为0.4m/s~1.0m/s。 6.5.4堆肥翻堆机的叶片使用寿命应大于2000h,并可拆卸更换
7.1.1堆肥翻堆机表面涂层按JB/T5946的规定进行检查。 7.1.2堆肥翻堆机的功能说明文字和图形符号用目测法进行检查。 7.1.3堆肥翻堆机的零部件紧固程度,按键、开关和旋钮用手感法进行检查。 7.1.4焊接部位按GB/T12467.1、GB/T12467.2和GB/T12467.3的规定进行检查
7.2.1自动和手动控制
实际操作检查,分别采用自动和手动控制运行设备,看是否运行正常,
7.2.3滚筒式翻堆机构温度
采用实际运行,运行0.5h和1h后,测量翻堆机构温度,若温度差不天于5℃视为翻堆机构温 大于70℃为合格;若温度差大于5℃视为翻堆机构温度未平衡,继续延长运行时间,0.5h后 不大于5℃后,不大于70℃为合格,
位移应使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工作时间应使用精度为0.1s的秒表测量,通过 速度,行走速度按式(1)计算:
将摆臂下降到最低点,用精度为1mm的钢板尺测量,轮轨或履带最底端与翻堆机构最底端的垂直 距离为翻堆深度
将摆臂下降到最低点,用精度为1mm的钢板尺测量,轮轨或履带最底端与翻堆机构最底端的 为翻堆深度
使堆肥翻堆机以恒定速度工作,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堆肥物料高度和宽度,处理能力按立 (2)计算:
式中: 处理能力,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H一一堆高,单位为米(m); L—物料截面宽度,单位为米(m); U—行走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7.3.1设备机构联动
7.3.1设备机构联动
启动设备,运行后通过实际操作和目测进行电流显示、过载保护、接地故障等基本保护检测。 7.3.3急停应急功能采用实际操作进行,
7.4.1首次无故障时间和可靠度
堆肥翻堆机在负载不小于80%的工况下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累计不小于200h,可靠度应大于 85%,可靠度以累计时间按(3)式计算:
R=t/(t。+t)X100%
式中: R一一可靠度,无量纲; t。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ti一—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单位为小时(h),其中不包含保养时间。 7.4.2年平均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和统计计算,测定3台设备的年无故障时间,计算平均值。 7.4.3连续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进行检验,在检测时间不低于2000h条件下,统计3台设备的连 线王妆晓时间计第平热质
式中: R一一可靠度,无量纲; t。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ti一—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单位为小时(h),其中不包含保养时间。 7.4.2年平均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和统计计算,测定3台设备的年无故障时间,计算平均值。 7.4.3连续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进行检验,在检测时间不低于2000h条件下,统计3台设备的连 续无故障时间,计算平均值。
7.4.2年平均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和统计计算,测定3台设备的年无故障时间,计算平均值。 7.4.3连续无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进行检验,在检测时间不低于2000h条件下,统计3台设备的连 续无故障时间,计算平均值。
滚筒外径采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 滚简式堆肥翻堆机的滚筒转速采用转速表进行测量。 链板式堆肥翻堆机链板线速度采用转速表进行测量。 叶片使用寿命采用实际使用进行检验,根据1台设备全部刀片的使用寿命,计算刀片的平: 命。
7.5.1滚筒外径采用精度为1mm的卷尺测量。 7.5.2滚简式堆肥翻堆机的滚筒转速采用转速表进行测量。 7.5.34 链板式堆肥翻堆机链板线速度采用转速表进行测量。 7.5.4叶片使用寿命采用实际使用进行检验,根据1台设备全部刀片的使用寿命,计算刀片的平均使 用寿命。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公路—I级桥面宽度26.8m单索面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计算书、CAD图),检验项目见表1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c)设备设计工艺或使用部件和材料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d)设备连续生产2年时
9标志、包装、运输和必存
堆肥翻堆机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应在产品的醒目处至少标示以下有关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额定电压/功率; )制造商名称和商标
9.2.1产品包装箱应有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安装使用手册 9.2.2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并应在包装箱上至少标志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 制造商名称及商标; c) 外形尺寸及毛重; d) “向上”“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及相应图案; e)生产日期和批号。
苏J03-2001 W-LC 轻质高强镁质复合墙板构造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撞击、跌落。
产品应贮存于燥通风的场所,不应有腐蚀性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