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420-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420-2013 LED路灯简介:
CJT420-2013 是中国关于LED路灯的行业标准,全称为《城镇道路照明技术要求 第4部分:LED路灯》。这个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旨在规范LED路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维护,以确保其高效、安全、环保和节能。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 LED路灯的性能要求:包括光通量、亮度、功率因数、色温、显色指数等,以保证路灯的照明效果和视觉舒适性。
2. 灯具的结构设计:包括灯具的防护等级、热设计、电磁兼容性等,确保灯具在各种环境下的稳定运行。
3. 安装和维护要求:规定了灯具的安装高度、角度、间距等,以及灯具的维护周期和方法,以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 节能和环保要求:强调了LED路灯的能效比,要求灯具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能耗,同时对废弃灯具的处理也有环保要求。
5. 测试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LED路灯各项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
通过这个标准,LED路灯的制造商、采购方和使用者都有了明确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升中国LED路灯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照明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CJT420-2013 LED路灯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LED路灯LEDroadandstreetluminaire 一种使用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用于道路和街路照明的灯具。 3.2 LED电源控制器LEDpowercontroler 连接在电源和LED光源之间,用来为LED光源提供稳定的电流,保证LED光源在限定的电流下 工作的一个部件。 3.3 初始值initialreadings 灯具最初工作所测的光、电特性。 3.4 光通维持率lumenmaintenanceratio 灯具在规定工作条件下工作,在一特定时间点的光通量与该灯具的光通量初始值之比,以百分数
4.1.1灯具标记应符合GB7000.5一2005第5章的规定。 4.1.2灯具结构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4章和GB7000.5—2005中6.3和6.5的规定。 4.1.3灯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GB7000.1—2007第11章的规定。 4.1.4灯具接地规定应符合GB7000.5—2005第8章的规定。 4.1.5灯具接线端子应符合GB7000.5一2005第9章的规定。 4.1.6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应符合GB7000.5一2005第10章的规定。 4.1.7灯具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8章的规定。 4.1.8灯具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应符合GB7000.5一2005第12章的规定。 4.1.9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X3,光源腔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LED电源控制器防护等级不应 低于IP66。 4.1.10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7000.1—2007第10章的规定。 4.1.11灯具耐热、耐火和耐起痕应符合GB7000.12007第13章的规定
灯具在浓度为5%,沉降率为(1~2)mL/h·80cm的盐雾下试验,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上标记 应清晰。
灯具在一40℃55℃温度范围下试验RFJ 013-2010标准下载,灯具任何部件不应有裂痕或其他物理性损害,灯具上标记 应清晰
领定功率不天手100W的灯具净 于100W且不大于200W的灯
具进行开关试验10000次后,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灯具在规定条件下工作时,功率因数应大于0.
灯具应能在交流(220士20)V电压范围内正常工作,在此电压范围内任一电压点对应的输人 对于220V对应的输人功率的变化率的绝对值应小于5%
4.9.1灯具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 4.9.2灯具的输入电流谐波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 4.9.3灯具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
4.9.2灯具的输入电流谐波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
LED路灯显色指数应大于70,光效初始值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色温分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色 品坐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CI/T420—2013
灯具的光度分布应符合CJI45的规定。
灯具在工作3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大于95%;在工作6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大于90
灯具宜具有光控功能。
除另有规定的项目之外,全部试验均应在环境温度为(25士5)℃,相对湿度最大为65%的无对流 境中进行;全部试验应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测试,电源的电压总谐波应小于3%。灯具应置于 堂间中。
灯具标记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 2007申3.4进行。 2灯具结构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2007第4章和GB7000,5—2005中6.3和6.5进行
5.2.3灯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一2007第11章进行。 5.2.4灯具接地规定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一2007第7章、第14章和第15章的机械试验进行。 5.2.5灯具接线端子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5一2005第9章进行。 5.2.6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5一2005第10章进行。 5.2.7灯具防触电保护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一2007第8章进行。 5.2.8灯具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5一2005第12章进行。 5.2.9灯具防尘和防水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5—2005第13章进行。 5.2.10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一2007第10章进行。 5.2.11灯具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的合格性检验按GB7000.1一2007第13章进行。
灯具耐振动试验按GB/T2423.10的规定进行,灯具以其最不利的正常安装位置在振动发生器上 扣紧,重复振动5次,振动的强度是: 持续时间:30min; 振幅:0.35mm; 频率范围:10Hz,55Hz,10Hz; 扫频速率:每分钟约一次倍频。
灯具耐盐雾试验按GB/T2423.17的规定进行,将灯具平放在试验箱内。试验周期为168h, 连续的24h周期。在每周期中,前21h以额定电压施加于灯具上,剩余的3h断开电源。
灯具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的温度循环试验按GB/T2423.22一2002第2章的规定进行,选择T 0℃,T:为十55℃,温度变化率为(5士1)℃/min,两个温度各自暴露时间t为3h,循环数为10
5. 6 灯具净重试验
给灯真施加额定电压,以60s点灯,60s关灯为一次循环,重复进行10000次。如果被测灯具能 正常点亮,则记为一次有效开关,记录被测灯具连续的有效累计开关试验次数。如果被测灯具连续3次 不能正常点亮或灯具失效,则终止试验。试验宜采用具有定时器的自动开关,所用定时器计时误差应小 于0.1%
灯具的功率因数试验按GB/T24824的规定进行
首先测得灯具在额定电压下的功率值,记为PR。然后给灯具施加从200V~240V的电压,每 5V,测得对应的功率值,分别为Pi,P2,",P。,分别计算与P的相对变化率的绝对值,应小于5 具的功率值测量按GB/T24824的规定进行。
CI/T 420—2013
5.10.1灯具的无线电扰特性试验按GB17743的规定进行。 5.10.2灯具的输人电流谐波试验按GB17625.1的规定进行。 5.10.3灯具的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按GB/T18595的规定进行。
5.11浪涌抗扰度试验
5.12光特性参数试验
5.13光度分布特性试验
T具光度分布特性试验按GB/T24824的规定进行
5.14光通维持率试验
灯具的光通量试验按GB/T24824的规定进行,光通维持率通过计算得出。
具有时间控制的灯具,根据 个或某几个时间点士5min之内自 灯具光输出,自动调整次数 商决定
环境光照度低于151x时,灯具通电工作,环境光照度大于(2030)1x时,灯具自动熄灭。试验 差小于0.11x照度计测量环境照度,在检测到动作照度时,灯具延迟开关不应小于30。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每盛路灯在出厂时,应进行5.2.9、5.2.10、5.6、5.8、5.9的检验,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 求,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6.2.1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所用的材料发生改变; c) 产品的工艺、结构有较大改变; d) 客户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时;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 产品连续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2017甬DX-01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实施细则6.2.2型式试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2.2型式试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2.3型式试验按第5章的全部内容进行。 6.3型式试验抽样按 GB/T2829进行,判别水平为I,一次抽样方案为RQL40。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
灯具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制造商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防护等级; 额定工作电压和工作频率; 额定输入功率; f) 额定工作电流; g)功率因数; h)灯具光效及光效等级; i)生产日期
7.2.2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 注册商标(如果有); 检验员代码; 检验合格印章; 生产日期。 7.2.3 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商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地址; b)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外形尺寸(长×宽×高); d) 包装箱内的灯具数量; e)净重与毛重; )应有防潮、小心轻放、易碎等其他标志
CI/T 4202013
工具应贴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防火的库房中【北京市】《城镇二次供水技术规程DB11/T 1494-2017》,并应定期检查保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