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01-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ECS401-2015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标准(缺首页)简介:
CECS 401-2015《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5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尽管你提到缺少首页,但我可以为你提供一般性的介绍和该标准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维护等活动。
2. 主要内容: - 地下空间资源评估: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地质、水文、环境等条件进行评估,确定其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和适宜性。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包括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交通组织、设施配置等内容。 - 地下空间设计与建设:涵盖地下空间的结构设计、防水、通风、照明、消防、安全等技术要求。 - 地下空间使用与维护:规定地下空间的使用许可、运营管理、设施维护、安全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 环境保护与节能:强调在地下空间开发中应遵循的环保和节能原则,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 法律法规与政策:涉及与地下空间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政策指导。 3. 目标:通过规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活和公共安全。
请注意,具体的内容可能因为标准的详细规定而有所差异,如果你需要详细信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完整版本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标准》。
CECS401-2015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标准(缺首页)部分内容预览:
civil air defence engineering
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 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0.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3.0.2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符合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并与士地 利用规划和人防.工程等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3.0.3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实 行有偿、有期限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按工程属地士地出让 金规定收取DB41∕T 741-2012 热拌沥青混合料碾压施工技术规范,出让年限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方丁程建设管理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文件的要求。
3.0.5城市地下空闻开发利用施工需要临时便用地表士地时,应
3.0.6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向工租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以及人防管理 报审地下空间安全施工措施的有关文件,托同公安消防机构 地下空间的消防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讯明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随地面建筑·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4.1.1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遵循统一规划、远近兼顾、分步实施、 因地制宜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 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2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4.2.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 ·4
要求,并与各专业规划相互协调,与城市发展需求和社会经济条件 相适应。
4.2.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用地选择应综合城市社会经
4.2.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用地选择应练合城币社会经济发 展状况、自然地理和地质条件、发展方向和自标,科学确定地下空 间的建设范围。
和客观需求,综合研究确定长期和短期开发建设目标、拟先期
和客观需求,综合研究确定长期和短期开发建设目标、拟先期开发 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协调控制的一般要求。
.Z.S 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明确提出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升 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开发实施时序和步骤,确定主要 地下工程具体位置和各项设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及配套工程的综合 布置方案、技术经济指标等。
4.3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4.3.1在工程实施时,有笑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总 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主營部门的要求,编制具体的城市地下空间详 细规划。
4.3.1在工程实施时,有笑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总
4.3.2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详细规划应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
4.3.3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坚持远景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地 上与地下规划相结合、重要节点与地下交通线网相结合、平战相结 合的原则,
4.3.3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坚持远景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地
4.3.4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地下
4.3.5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合理确定不同使用性质地下空
4.3.9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近期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总 体规划的意图为自的,其成果内容应满足地下空间初步设计要求。 4.3.10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应按 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5.1.1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应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报建,并取得 规划、国士、人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作为开展勘察、设 计的依据。
5.1.1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应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报建,并取得
围内地面以下各类市政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电力管线、通讯管 线、燃气管线、供水管线、排水管线、排污管线等),并应对工程周边 既有建筑物基础形式、基础埋深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5.1.3当工程影响既有市政管线时,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所有市政 管线产权单位签订保护或迁改协议。 5.1.4当工程局部影响到既有人防工程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和T 程属地人民防空办公室签署保护、还建或补偿协议。 5.1.5当.工程局部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区间隧道较近时, 工程建设单位应与工程属地地铁公司签署保护协议。 5.1.6对于大型地下空间工程,应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勘察设计 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 5.1.7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未获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未签署相关市政设施保护协议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设计,勘察单 位不得勘察。
5.2.1地下空间丁程勘察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2. 2地下空间工程勘察应分为项围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
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中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5.2.3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进行踏勘工作,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 初步勘察工作,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详细勘察工作。 5.2.4勘察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提出的勘察任务书、 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勘察工作。 5.2.5地下空间工程各阶段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推《岩王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来源、历年最高水位、水 质、流速、流尚,真解地下水动态和周期变化规律,提出水质评价, 进行水文地质分区,并提出降水方法及有关计算参数; 2地下空间工程勘察应根据区域地质条件、重点查明地层、 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有害气体; 3查明工程范围内河湖、冲沟淤积物的发育、分布,并结合工 程要求提出评价: 4遇十字交叉或丁字路口应查明电力、通讯、燃气、给水管线 等管线走向,平面位置,管径,埋深;必要时可采用地球物理勘探方 法予以确认;管线未查明之前,不得盲自施钻。 5.3设讨
S.3.1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入防工程规 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并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市政管廊规划相 结合(无管廊规划时应与市政排水规划相结合),并满足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 5.3.2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应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前阶段设计未经审查批复 不得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
.3.3地下空间所有出人口设计应与地面建筑相协调;需与地
及过街通道连通时,应与相关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后进行设计
5.3.4沿城市道路线开发的地下空间工程,每间隔150m宜设 24h开通的过街通道
5.3.8地下空间施I图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施I图专项审
察、设计文件;确需调整时,应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
用主动式导光装置或被动式导光装置;电气照明所选用光源 高效节能光源。
5.3.12地下空间宜在使用时间不同的区域,各自设置独立
械通风系统;各区域的机械通风系统宜根据该区域的需求进行变 流量运行控制,以保证控制对象在合理的范围内
5.3.13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地下空间的供暖、供冷设计可
冷热电联供、地源热泵、冰蓄冷集中供冷等低碳能源技术。
6.2.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采取合理的施 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6.2.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复杂地质条件等工程环境安全隐患的 调查和处理,掌握周边各类管线及建(构)筑物的安全情况,消除可 能影响结构稳定和施工安全的因素。 6.2.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施工前应对地下有可能埋藏文物区域 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工
程施工应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批
6.2.4施I单位应及时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对检查中发现 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6.2.5在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 监控办法。重大危险源点施工前,施工项目部应落实作业前的施 工安全准备工作,报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委派专 人进行全过程监控。
6.2.6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涉及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
6.2.6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涉及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 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经专 家审查与论证。
.7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安全防护和信息化施二 昔施,处理好地下施工对地表空间的扰动、动、污染、噪声及机 建筑物安全等问题。
6.2.8城市地下空间I程施工时不得破环地下市政管线功能,不 得影响地面交通运输,不得妨碍地長的规划功能,不得对周边建筑 物、附着物造成危害。
6.2.8城市地下空间I程施工时不得破环地下市政管线功能《塑料排(蓄)水板施工技术规程 B11/T 1363-2016》,不
6.3.1监理单位应协调I程建设各方的关系。项围监理机构与 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汇作联系宜采朋作联系单形式进行。 6.3.2监理人员应熟悉.1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3.3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I组织设计,并监督施 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 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6.3.1监理单位应协调I程建设各方的关系。项围监理机构与
6.3.4监理单位应加强 T.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审查环
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项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单 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
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 祥、平行检验。 6.3.5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 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 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6.3.6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对重点部位和关 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 停止施工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3.7城市地空间工程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施工沿线的通信、供电、供水、热力、排水、燃气和人 防工程等管线和设施的安全。
DB13∕T 2020-2014 公路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冷再生施工技术规范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