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GB/T 37532-2019 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简介:
GB/T 37532-2019 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推荐性标准,全称为“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中运行速度在120km/h到160km/h之间的车辆的通用技术要求,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舒适和环保运行。
该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车辆基本参数:如车辆的尺寸、重量、载客量等。 2. 车辆性能要求:如最高运行速度、加速性能、制动性能等。 3. 安全要求:包括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装置、紧急疏散设施等。 4. 舒适性要求:如噪音控制、振动控制、车内环境等。 5. 环保要求:如尾气排放、噪音控制等。 6. 材料和工艺要求:对车辆所使用的材料和制造工艺提出规定,以保证车辆的耐用性和可靠性。 7. 试验方法和验收要求:规定了车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的各种试验方法以及验收标准。
这份标准的出台,为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车辆的制造、采购、使用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有助于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
GB/T 37532-2019 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部分内容预览:
120km/h~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160km/h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 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电气牵引系统、辅助电源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 制动和供风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系统、列车广播与乘客信息系统、列车车地通讯、安全设施、电磁兼容 性、检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160km/h新设计、制造的车辆(以下简称市域快 线车辆),
GB/T 375322019
GB/T4549.3一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B 27898.1-2011》GB/T 375322019
作的海拔高度应符合GB/T32347.1一2015规定
GB/T 375322019
4.1.2环境温度应符合GB/T32347.1一2015规定的空气温度分级T3,基准温度分级宜选择TR2。 4.1.3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4.1.4车辆可在风、沙、雨、雪的环境中运行。 4.1.5车辆正常运行时最大风速不大于8级。 4.1.6因各城市所处地区不同而存在气候条件的差异,用户与制造商可在合同中另外规定使用环 条件。
4.2.1列车运行线路环境宜以地面为主,可兼顾高架及地下。线路轨距为1435mm。
d) 对应于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车场线大于或等于150m; 对应于市域D型车车场线大于或等于200m。 4.2.3列车运行线路的最小竖曲线半径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a) 正线区间宜大于或等于10000m,在困难地段可大于或等于5000m; 军站端部宜大于或等于4000m,在困难地段可大于或等于3000m; c) 辅助线、车场线大于或等于2000m。 4.2.42 列车运行线路的最大坡度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a) 正线宜小于或等于30%,在困难地段可小于或等于35%; b) 辅助线宜小于或等于35%,在困难地段可小于或等于40%。 4.2.5车站站台高度相对于不同车型宜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a) 对应于市域A型车宜采用1080mm; b) 对应于市域B型车宜采用1050mm; c) 对应于市域D型车宜采用1210mm或1250mm。 4.2.6车站站台边缘与直线轨中心距相对于不同车型宜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a) 对应于市域A型车宜采用1600mm; b) 对应于市域B型车宜采用1500mm; c) 对应于市域D型车宜采用1750mm
市域快线车辆分为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及市域D型车三种主要类型,其技术规格见表1。
市域快线车辆分为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及市域D型车三种主要类型,其技术规格见表1。
GB/T 375322019
6.1.1车辆应符合车辆限界的规定。 6.1.2转向架中同一轴的两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1mm;车辆中同一转向架的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 2mm;列车中同一辆动车的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3mm。 6.1.3转向架的轮对内侧距应为1353mm土2mm。 6.1.4车辆在整备状态下的实际总重与设计总重之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3%。 6.1.5列车无司机室车辆的每根动轴实际测得的轴重与该车各动轴平均轴重之差,不应大于实际平均 轴重的2%。 6.1.6每个车轮的实际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该轴两轮平均轮重的土4%。 6.1.7车辆客室地板面距轨面高度应与车站站台面相协调,车辆高度调整装置应能保持车辆地板面高 度不因载客量的变化而改变。地板面高度不应低于站台面。 6.1.8列车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最小半径曲线区段,并能在规定的小半径曲线上进行正常摘挂
GB/T37532—2019
6.1.9车辆的各种设备应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10车辆的各种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可靠,便于检查、维修,同时应考虑车辆意外 情况对其影响。 6.1.11同一型号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6.1.12车辆使用的各种测量指示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2.5级。 6.1.13车辆及所有设备应能适应第4章的使用条件要求,并能承受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
列车运行速度应满足: a)各型车辆的最高速度宜符合表1的规定; b)列车通过洗车机稳定运行速度宜为3km/h~5km/h
在定员载荷(AW2)情况下,在平直线路十燥轨道上,车轮为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平均加 速度为: 列车从0km/h加速到4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8m/s; 列车从0km/h加速到最高运行速度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35m/s²
在定员载荷(AW2)情况下,在平直线路十燥轨道上,车轮为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平均加 速度为: 列车从0km/h加速到4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8m/s; 列车从0km/h加速到最高运行速度的 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35m/s2
6.2.3平均制动减速度
在定员载荷(AW2)下,在平直线路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 均减速度为: 列车的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0.8m/s; 列车的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1.0m/s
在定员载荷(AW2)下,在平直线路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 速度为: 列车的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0.8m/s"; 列车的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1.0m/s
6.2.6系统响应要求
列车牵引及制动的响应时间和性能参数应满足定点
6.2.7故障状态下的运行能力
在十燥轨道上,在黏着充许的范围内,列车在故障状态下的运行能力分为下列四种情况: a)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当损失不大于1/4动力时,列车应能完成一次单程运行; b)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对于动拖比为1:1的列车,当损失1/2动力时,列车应能在30% 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到最近车站; 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对于动拖比大于或等于2:1的列车,当损失1/2动力时,列车应 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到最近车站;
在十燥轨道上,在黏着允许的范围内,列车在故障状态下的运行能力分为下列四种情况: a)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当损失不大于1/4动力时,列车应能完成一次单程运行; b)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对于动拖比为1:1的列车,当损失1/2动力时,列车应能在30 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到最近车站; 列车在超员载荷(AW3)下,对于动拖比大于或等于2:1的列车,当损失1/2动力时,列车 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到最近车站:
GB/T 375322019
d)列车在空车载荷(AW0)下,当损失不大于1/2动力时,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返回 车辆基地。
6.2.8坡道救援能力
在干燥轨道上,在黏着允许的范围内,坡道救援能力分下列三种情况: a)一列空车载荷(AWo)动拖比为1:1的列车应能将另一列停在30%坡道上的相同编组超员载 荷(AW3)无动力列车移至最近的车站; b)一列空车载荷(AW0)动拖比大于或等于2:1的列车应能将另一列停在35%坡道上的相同编 组超员载荷(AW3)无动力列车移至最近的车站; C 一列空车载荷(AWO)列车应能将另一列停在35%坡道上的相同编组的空车载荷(AWO)无动 力列车救援到车辆基地
6.2.9.1总体要求
列车噪声的测试应按ISO3381和ISO3095的规定。噪声值的测量应在自由声场环境中进行,车 外噪声应在开阔地面除道床的枕木、道碴及相邻地面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反射表面时测量噪声等级;车 内噪声的测量应在车辆组装完成、车辆为空载状态下进行。测量时应使包括空调机组在内的所有辅助 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6.2.9.2车内噪声水平
列车的车内噪声应在ISO338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测量,非特殊说明的车内噪声测量位置应为沿车 中心线距离地板面1.5m高处,客室至少测3个点。噪声测量分为静止与运行: a)i 静止条件下辅助设备的噪声: 列车处于静止状态和自由声场内,所有辅助设备正常运行时,测得的客室噪声不应大于69dB(A) 司机室噪声不应大于68dB(A)。空调回风口下方噪声不应大于72dB(A)。 b) 列车在地面线路道碴轨道上运行时的噪声: 1) 当列车以正常方式加速、惰行或制动时,测得的客室噪声不应大于75dB(A),司机室噪声 不应大于75dB(A)。在贯通道附近和空调回风口下方,距离任意墙面不少于0.3m处 噪声不应大于77dB(A)。 2) 列车以不超过其最高运行速度75%土5%的恒定速度运行,恒速运行时间为60$,测得的 车内噪声不应大于75dB(A)
6.2.9.3车外噪声水平
列车的车外噪声的测试应按ISO3095的规定进行,车外噪声测量位置为沿水平方向距离走行轨线 中心线7.5m、距离轨面1.2m高处进行。噪声测量分为静止与运行两种情况: a 静止条件下辅助设备的噪声: 空载列车在静止状态、在露天地面区段自由声场内GB∕T 29756-2013 干混砂浆物理性能试验方法,当所有辅助设备同时运行时,在列车任意 一侧,在列车长度范围内的任意点测得的噪声不应大于72dB(A)。 b)列车在地面线路道碴轨道上运行时的噪声: 1)当列车以正常方式加速、惰行或减速运行时,在车外测得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 2)当列车以不超过其最高运行速度75%土5%的恒定速度运行时,在车外测得的噪声不应 大于85dB(A)
GB/T 375322019
6.2.10振动和冲击
主耐振能技机符合GB/T21563或IEC61373:2010住术电,机能承受振由频率为1Hz~500Hz在纵 合、横给设垂直三个提给上术电住振由水会。全气从0到最高共行速度规文保,气客住各种准接志气标 不机产生城振
气客上交市准按设悬挂乡分住耐冲击能技机符合GB/T21563住术电,准按任何乡分不发生脱离 华本位气标上准按住悬挂本置能承受住最化冲击加速度机国GB/T21563住术电执行, 气客住各种准按机能承受气客在联挂设正常共行轨住冲击设振由,全气联挂速度不化位5km/h
《电动机软起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34927-2017》6.2.11安全性指标
6.2.12前体结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