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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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11月)简介:

《惠州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是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6年11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导则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在下雨时能够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再将水释放出来,从而达到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

导则内容可能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海绵城市规划:包括对城市水文、地形、土地利用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重点区域。

2.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包括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如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透水路面、下沉式绿地等,以及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再利用的技术。

3. 海绵城市的设计与施工:规定了具体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

4. 海绵城市的运维管理:包括海绵设施的后期维护、管理规定,以及如何通过这些设施的运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 法规与政策:可能还包括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法规政策,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

这份导则的发布,对于惠州市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实现城市水资源的科学管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惠州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11月)部分内容预览:

(1)绿地海绵城市设施的场地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施工时,必须了解场地的地上地下障碍物 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 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 ②绿地蓄水设施在施工前,应充分考虑工程区域地下水位,应在 诸存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水池浮动。 ③绿地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土壤改良过程中,应在保证土壤肥力的 基础上,增加土壤的入渗率。 (2)海绵城市建设施工时,应重点做好防护工作,避免相邻区 或的施工人员对设施造成破坏。施工时,应了解自然沉降和水压情况 可适当预留出沉降深度。设施周围边界的处理上应注意进水口高程 进水口道路立缘名开口宽度、植物种类和种植密度等问题

系统损坏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 ④应定期检查泵、阀门等相关设备,保证其正常工作。 5进水口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时,应设置碎名缓冲带或其他防冲 刷措施。 (2)绿地的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灌溉设施必须保证性能良好,接口处严禁滴、渗、漏现象发生 ②当设施渗透能力大幅下降时应采用冲洗、负压抽吸等方法及时 进行清理。 ③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雨水花园的覆盖层和植被受损情况,及 时更换受损覆盖层材料和植被。 ④湿塘、湿地等水体设施,应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结冰等各 种情况,进行水位调节。 (3)绿地中的植物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园林绿地养护技术规程》进行养护,必须严控植物高 度、疏密度,保持适宜的根冠比和水分平衡。 ②进水口、溢流口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时,应及时设置碎石缓冲 或采取其他防冲刷措施。 ③应定期对生长过快的植物进行适当修剪,根据降水情况对植物 进行灌溉。 ④应及时收割湿地内的水生植物,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 ③严禁使用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 (4)绿地中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常规维护频次和要求宜按照下

表6.2.3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维护频次表

6.3.1 设计指引 (1)海绵型道路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涵及分类, 指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凹式绿地、生物 滞留带、雨水湿地等设施。 主要包括渗透设施、储存设施、调节实施、转输设施、截污精华 设施等五大类设施。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用DB63∕T 1743-2019 青海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应根据项目总 体布置、水文地质等特点进行,可参照选用

表6.3.1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一览表

(2)城市道路海绵化设计内容。 包括道路高程设计、绿化带设计、道路横断面设计、海绵设施与 常规排水系统衔接设计。 (3)城市道路海绵化设计流程。 ①工程场地现状及项目设计条件分析: ②确定项目低影响开发控制规划目标及指标要求; ③海绵体方案设计;技术选择与设施平面布置:

④汇水区雨水分析;海绵体水文、水力计算、土壤分析; 5项目海绵设施规模确定; ③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竖向设计,绿地(绿化带)内竖向设计; 项目方案比选、技术经济分析。 (4)海绵型道路高程设计。 惠州市区内新建道路两侧雨水井或雨水溢流口的设计高程应高 于下凹式绿地的设计高程且低于地表的高程,保证超过下凹式绿地设 十蓄水上限的雨水即时通过溢流口排入雨水管渠系统。 市区内既有道路在改造为海绵型道路时,优先确保道路实际高程 高于两侧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的设计高程,当道路实际高程低于两侧 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实际高程且不易改造时,优先确保雨水进口的畅 通,将雨水补充地下水实现雨水蓄积。 (5)海绵型绿化带设计。 ①道路绿化带宜采用下沉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设施, 面积、宽度较大的绿化带、交通岛、渠化岛等区域可依据实际情况采 用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塘、调节池等设施。 ②厂场绿化带采用植树草沟等设施,布置调节水池等设施 ③大型立交绿地内宜采用下沉绿地、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 调节塘、植草沟等设施。 ④城市高架路下应根据建设条件和水质监测情况设置雨水弃流 周蓄、利用设施,如雨水桶、滞蓄池等。 (6)海绵型道路横断面设计

植草沟、雨水花园等,作为路侧绿带。 (7)海绵设施与常规排水系统衔接设计。 城市道路与城市水系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衔接时,路面径流可以 经过植被缓冲带的下渗、净化后,直接排入水体;雨水管网中的雨水 通过湿塘、雨水湿地等的沉淀、过滤、净化和存储,最终排入城市水 系。

图6.3.1海绵设施与常规排水系统衔接设计示意图

(8)海绵型道路厂场的种植设计。 道路广场周围的植物群落特征是影响城市海绵体蓄水能力的重 要因素。海绵型道路产场的植物宜根据绿地竖向布置、水分条件、径 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本土植物。

表6.3.2惠州市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植物选

(1)道路与广场海绵城市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 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时【北京市】自流平地面施工技术规程DB11/T511-2007,在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的情况下,应对 每绵城市相关内容落实情况,如设施规模、竖向、进水口、溢流排水 口、绿化种植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2)道路与广场海绵城市设施的透水面层工程质量、验收。 透水面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CJ/T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 尼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相关规定。路基、垫层和基层 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相关规 定,且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透水路面的维护。 ①透水路面的养护工作内容可分为五大类型:即目常巡视与检 测、清洗保养、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等。对于透水路面的 较大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及时安排中修工程、大修工程,进行维 修和整修。 ②应经常检查透水路面的透水情况,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检 查时间宜在雨后1h~2h。发现路面明显积水的部位,分析原因,及时 采取维修保养措施 ③应定期对透水路面路段所有车道进行全面透水功能性养护,全 面透水功能性养护频率应根据道路交通量、污染程度、路段加权平均 渗水系数残留率、养护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透水路面通

(1)城市水系海绵型设计对象包括城市江河、湖泊等水体系统。 (2)城市水系海绵型设计应遵循以下流程:

①资料收集。收集水文条件、水质等级、水系连通状况、水系利 用状况、岸线与滨水带状况等资料; ②流域分析。在流域洪水风险分析、水量平衡分析、纳污能力污 染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城市水系海绵型分析; ③总体布局。确定平面总体布局,重点分析水域与绿化、道路、 场、建筑物等其它配套要素的竖向关系; ④工程规模。根据调蓄、排水、生态、景观、航道、雨水利用等 功能需求,确定工程规模,重点论证调蓄量、生态流速、污染削减量 等; 5方案设计。进行河湖岸线设计、排口设计、水质净化设计、以 及滨水带的绿化景观、临水建筑物等设计 ③方案选择。在满足河道排涝防洪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保 留河道原有婉蜓形态与自然生态基底,优先选择利用陆域缓冲带、生 态护岸等其有生态性、海绵型的措施,尽量避免河道的硬质化。 (3)城市水系水域保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系统评估区域水域保护状况,对湖泊蓝线、绿线控制状况、周 边建设状况对水域占用进行评估;对城市港渠红线控制状况、周边建 设对水域占用状况进行评估。 ②对设计对象水系或区域内水面率指标进行计算,对于非达标区 或提出补偿措施,如增加调蓄水位控制、增加超标暴雨可调蓄空间控 制措施等。 (4)河湖水体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针对建设自标,明确需要治理对象的规模和分布,选择适宜 的治理技术,确定治理设施的型式和规模,结合场地现状,因地制宜 进行布置。 ②在陆域缓冲带布置海绵设施时,必须考虑防汛通道、慢行道 游步道、休憩广场、亲水平台等功能设施的布置要求,使水流在场地 内流动顺畅。调蓄和净化等海绵设施应重点布置在径流污染严重的区 域和入河雨污水管网附近。 ③应考虑河道的婉蜓特性,在满足相关规划情况下,宜依据现有 河势走向,保留及恢复河道的自然弯曲形态,控制截弯取直。 ④原位净化设施的布置应根据水体的污染物削减需求,结合景观 构建要求,重点布设在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 5低影响开发设施、生态治理措施和原位净化设施等布置,需保 证河湖行洪排涝、输水、通航等基本功能不受影响 (5)河湖水体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解析河道建设范围内和周边地块的地形特点,雨水宜自流进 出低影响开发设施和陆域缓冲带。调蓄池中储存的初雨径流或者溢流 污水可通过提升,进行净化后回用或排放。 ②水体应在满足规划断面基础上,结合水生动植物生境构建要 求,开展竖向断面设计,包括矩形、梯形和复式断面形式等,可通过 设置不同坡比、平台高度和宽度、人工岛、河底深潭浅滩等,形成 样化的断面形式。 ③通过植物配置,从水体到陆域形成以沉水、浮叶、挺水和陆生

[名企]湖北促进工程品质提升的实践与思考植物为一体的全系列或半系列滨河植物带。

植物为一体的全系列或半系列滨河术

(1)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功能安全、生态优先、统筹兼顾、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突出对城镇径流污染的治理与河湖 水质和生态功能的提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设范围为水体两侧陆域控制线所辖范围,包括蓝线范围和绿 化带。 ②建设治理的对象包括排入水体的城镇径流污染、河湖生境和滨 岸绿化带等。 ③城镇径流污染,应经过陆域缓冲带排入水体;污染较重时,应 通过渗透或净化后再排入水体, ④滨岸绿化带宜设计为陆域缓冲带,具有缓冲、拦截、吸附、水 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 5河湖水体应通过增强水体的连通和流动与生态治理,恢复健康 性的水生态系统,强化水体的净化功能,改善水体水质。 ③根据入河污染物的特性和水体监控要求,可在排口未端和水体 内设置监测与监控设施, 2)水系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清淤、截污、护岸、土方等涉及导流、围堰或水下施工的工程 内容宜安排在非汛期实施,避开雨李、洪水期和生物敏感期, ②各类水生植物根据河道水位变动情况,宜在生境构建结束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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