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344.1-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2344.1-2013 起重机械质量管理 第1部分:制造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简介:
DB32/T 2344.1-2013 是江苏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起重机械质量管理 第1部分:制造单位质量管理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规定了其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制造出的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可靠,安全性能达标,满足用户需求,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个标准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体系:要求制造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 人员管理:对从事起重机械设计、制造、检验等工作的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设计与开发:规定了起重机械设计与开发的流程,包括需求分析、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等,确保产品设计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检验测试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 监督检查:规定了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的频率和要求,以及外部监督机构的检查配合。
6. 不合格品控制:对不合格品的识别、记录、评审、处理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7. 用户服务:包括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完善的支持。
这份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江苏省起重机械制造业的整体水平,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DB32/T 2344.1-2013 起重机械质量管理 第1部分:制造单位质量管理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7.5.1制造过程的控制
高5.1.1基本控制要求
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管理制度,规定工艺文件类别、 编制、审批、会签、发放、使用等要求。应控制材料、零部件的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代用的 审批、代用的检验试验等。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生产计划、生产指令等; b)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包括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通用或者专用工艺文件制定 的条件和原则要求; c)获得和使用适宜的设备或装置,包括设备、工装、模具、工位器具等; d)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检验设备或装置、量具、检具等; e)实施监视和测量,包括检验、监测,作业(工艺)纪律检查等: f)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包括服务计划、实施、验证和报告,以及相关人员 的职责等。
GB 50472-2008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7.5.1. 2焊接过程控制
应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及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管理制度, 规定焊接过程的范围、程序、内容。适当时,控制要求可包括: a)焊接人员管理,包括任命有资格的焊接责任人,认可焊接操作人员,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 持证焊接人员的合格项目,持证焊接人员的标识(如钢印、施焊记录等),焊接人员的技术档案及其考 核记录等; b)焊接材料控制,包括焊接材料的储存条件、烘干保温设备及焊材库的温湿度装置,焊接材料的 采购、验收、检验、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等; c)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控制,包括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 定报告(施焊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焊接工艺卡、焊接工艺评定试样、起重机械施焊记录等;焊接 工艺评定的项目、数量、方法、程序、检验检测、试样保管;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 应符合要求;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应覆盖起重机械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 d)焊接过程控制,包括焊接工艺、施焊记录、焊接设备、焊接质量统计及统计数据分析等: e)焊接试板控制,包括焊接试板的数量、制作、焊接方式、标识、热处理、检验检测项目、试样 加工、检验试验、焊接试板和试样不合格的处理、试样的保存等。 f)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控制,包括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焊缝返修次数和焊缝 返修审批、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重新检验等。
7.5. 1. 3热处理过程控制
应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及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管理制度 规定热处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适当时,控制要求可包括: a)热处理工艺基本要求,包括热处理工艺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及热处理的记录和报 告等; b)热处理过程控制,包括所用的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热处理记录(注明 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填 写、审核确认等; c)热处理由分包方承担时,应对分包方热处理质量控制,包括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 热处理工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热处理报告、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 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审查确认等,
.5.1.4其他关键过程
应结合许可项目特性,识别和确定其他关键过程控制要求,包括:
a)明确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关键过程; b)任命其他关键过程控制责任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 c)其他关键过程控制实施中的特殊控制要求、过程记录、检验试验项目、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注:制造单位的其他关键过程可能有:电控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及整机的安装调试,重要零部件的加工、 安全部件的制作和检验、金属结构制作等过程,
高5.2制造过程的确认
7.5.2.1当制造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 显现时,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焊接、热处理、表面涂装等)实施确认,以证实这些过 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7.5.2.2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d)记录的要求(见4.2.4); e)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7.5.3.1适当时,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需要时,应规定产品标识(可 追溯性标识)的标识编制、标识方法、位置和标识移植等。 7.5.3.2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7.5.3.3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见4.2.4)。 7.5.3.4必须在出厂产品的包装、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标明相应产品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日 期。
注: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潮性的一种方法
应爱护在本单位控制或使用的顾客财产。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 的顾客财产。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见 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和
5.5.1应在产品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其提供防护,以保持符合要求。适用时,
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保管(包括贮存场地、分区或分批次堆放等)和保护。防护也 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5.5.2材料、零部件台帐所记录的材质、规格、型号应完整清晰,与实物一致。 7.5.5.3应控制材料、零部件领用和使用,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结果 的确认,材料领用、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
1.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
7.6.1应建立并保持监视和测量设备程序/管理制度,以确定和控制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 监视和测量设备,对其采购、验收、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报废等过程实施控制 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监视和测量设备,对其采购、验收、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报废等过程实施控制 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7.6.2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7.6.3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 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见4.2.4) b)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c)状态控制,应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包括检定校准标识,法定检验要求的设备定期检 验的检验报告等; d)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7.6.4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应对该设备和 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7.6.5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包括质量证明文 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7.6.6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 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薪确认
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证实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几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绩效的一种测量,应监视顾客关于制造单位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 息,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注:监视顾客感受可以包括从诸如顾客满意度调查、来自顾客的关于交付产品质量方面数据、用户意见调查、流 大业务分析、顾客赞扬、索赔和经销商报告之类的来源获得输入
8.2.2.2应策划审核方案,策划时应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 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8.2.2.3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审核的策划、实施、形成记录以及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8.2.2.4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见4.2.4) 8.2.2.5负责受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 其原因。后续活动应包括对所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8.2.3.1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 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GB∕T 35198-2017 土方机械 轮胎式装载机 试验方法,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8. 2.3. 2监视和测量方法有
a)考核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b)作业(工艺)纪律检查(包括检查工序、项目、内容、时间、人员等); c)日常工作检查,如设备完好性检查、文件符合性检查等; d)过程能力分析; e)过程、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预测等。
注: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制造单位根据每个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 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8. 2. 4. 1监视和测量要求
制造单位应确定监视和测量要求,包括: a)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CJ∕T 339-2010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 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b)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c)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 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2.4.2检验与试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