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10-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2/T 5010-2018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简介:
DB22/T 5010-2018是吉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以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雨水径流控制、雨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它强调了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通过构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如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路面等,来实现对雨水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包括自评、互评、专家评审等,旨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DB22/T 5010-2018是指导和规范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DB22/T 5010-2018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面中透水铺装率大于等于40%,改建工程因地制宜采用透水销 得10分。
6.2.3合理设置具有调蓄功能的下沉式绿地,评价总分值为1
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面积之和占绿地面 积的比例大于等于40%,得10分。
6.2.4径流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排水防涝、资源化利用或综合 控制利用技术路线清晰,技术路线、技术设施选择和设计目标对应 关系明确,得5分。 6.2.5工程建设应充分结合场地自然条件,优先保护原有海绵体 评价总分值为5分,景观设计或者LID设计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 自然水域、湿地、坑塘、沟渠等的规模达80%及以上,得5分。 6.2.6工程建设应注重竖向及设施布局设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 并能提供法分析过程作为评价依据,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充分利用场地竖向关系,合理规划设计海绵设施,得2分;
6.2.12城市广场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方式,得2分。 6.2.13径流雨水进入绿地、水体和调蓄设施之前应采取截污控制 措施,评分总值为3分。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内的生物 带留设施、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收纳水体及调蓄设施之前,应 利用拦污网、碎石带、植草沟、沉淀池、前置塘和植被过滤带等设 施对初期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得3分。 6.2.14雨水口应设置截污装置,得3分; 6.2.15合理选择海绵城市绿地推荐植物与乡土植物GB∕T 51416-2020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当引入新植 物种类及品种时,应进行引种驯化试验后方可引入,应避免有害物 种入侵,应充分考虑植物的多样性及色彩丰富性,评价总分值为3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耐耐旱种类的植物,选用植物符合附录B吉林省地 区低影响开发设施绿化植物品种推荐的要求,得1分; 2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乡土植物 符合当地乡土植物物种名录,得1分; 3建设项目内生长状况良好,造型优美,规格较大的原有植 物给予保留,不保留的树未采取移植利用,得1分: 6.2.16下沉式绿地和雨水花园等生物滞留设施的植物配置应合 理,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生物滞留设施的绿化不应阻碍径流,应以植草为主,不应 连片种植养木和灌木,以避免阻水和便于清理维护,得2分; 2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1分
7.1.1城市水系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 规划》GB/T50805和蓝线控制要求。 7.1.2设计说明书中应编制城市水系海绵城市建设专篇,且应有正 确的海绵城市设计计算,统筹规划设计防洪排涝系统、雨水入渗设 施、雨水调蓄以及雨水资源利用等海绵基础设施。 7.1.3应保护场地内原有自然水域和湿地,不得进行填理,不得减 少城市水域面积和湿地面积。 7.1.4在有条件的河段应采用生态驳岸等工程设施,降低径流污染 负荷。位置和规模可结合水系及沿岸绿化带条件和管线汇水区域特 征布置。
7.2.1水系水体水质达到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海绵城市专项
7.2.1水系水体水质达到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海绵城市专项 规划所确定的功能和相应的水质标准,并不低于《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中的目标要求,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城市水系整治工程下游断面水质不低于上游来水断面水 质,得7分; 2城市水系建设工程的水质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中IV类标准,且优于建设前的水质,得8
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入河前设置生态治理设施,得 5分。
力,防止河流断流及河道淤积等造成水系部分生态功能丧失 15分。
7.2.3现有城市水系的改造,应满足城市规划水面率的要求,且不
缩减现有的调蓄容量,新增水域面积应优先考虑水质净化和调蓄的 功能,评价总分值为15分。
7.2.4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地自然条件,优先保护原有海绵体,评 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根据功能定位结合水系水体及岸线现状进行合理保护、利 用和改造,得2分: 2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自然水域、湿地、坑塘、沟渠 等的规模达80%及以上,得2分。 7.2.5应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体设计湿塘、雨水湿地等具有雨水调 蓄与净化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且湿塘、雨水湿地的布局、调蓄 水位等应与城市上游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 水系相衔接,评价总分值4分。 7.2.6城市水系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汛期和非汛期的功能及管理模 式切换,以及安全防护,得4分。 7.2.7结合城市水系建设范围以及周边地块的地形特点,进行合理 的竖向设计,雨水径流实现有组织的自流进出海绵城市设施,雨水 径流得到净化和利用,得4分。 7.2.8游步道、慢行道、休憩平台,以及生态治理和原位净化等设
7.2.8游少道、慢行道、休憩平合,及生态治理和原位净化等设 施设置应合理,应不影响水体流动,不影响水系行洪排涝、输水、
通航等基本功能,得5分
8.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重点内容的 专项会审。 8.1.2应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 落实各级责任人,制定海绵城市专项设施采购方案。 8.1.3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海绵城市设施专项施工组织计 划。
8.2.2应充分利用地形与现有排水设施,做好防雨、排水及防冲刷 水土流失工作,禁止施工泥土排入市政管网及周边水体,评价分值 为15分。 8.2.3制定施工场地范围内雨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评价分值 10分。 8.2.4工程建设应满足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的要求,并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雨水调蓄工程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评价分估15分
8.2.5施工过程中,海绵专项方案内容应正确按照设计实施,并应 有完整的归档档案,能提供实施情况的监理记录档案,得10分。 8.2.6海绵技术的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 能隐蔽,并应形成记录,能提供完整检验记录,得10分。 8.2.7应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性能的重大变更,评价分值为10分。没有设计变更,海绵城市建 设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实施,如有设计变更,能提供三审单位审查记 录,得10分。
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对相关海绵城市设施进行综合和联合调试,评 价分值为10分。能提供验收结果报告,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得 10分。
的要求,评价分值为10分,所有产品能够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 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得10分。
9.1.1项目应在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使用一年后进行本评价
9.1.1项目应在峻工验收开投入运营使用一年后进行本评价。 9.1.2应明确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监管责任部门,落实各级责任 人,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文件。其中公共项目由城市道 路、排水、环卫、园林等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 由该设施的所有者或其委托方负责维护管理,PPP项目由PPP项目 公司在运营维护期内负责运维,运营期之外交由政府或者物业负责 运维。
9.1.3应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管理操作规程,配备
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监测手段,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专业技 术培训。
9.1.4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 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 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 设、运行和维护。
9.1.6严禁将海绵设施进行改造、破坏构造或削弱功能,严禁在海
9.2.1透水铺装面层应保证完好DB42∕535-2009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没有不均匀沉降、没有 4分。
9.2.1透水铺装面层应保证完好,没有不均匀沉降、没有破损,得
9.2.2应保证透水铺装的透水性能良好,参考《低影响开
保证调节和净化性能良好、景观效果佳,总分值8分,并
情况,应及时更换破损构件,保证设施正常,得4分。 9.2.9渗井、渗管/渠、渗透模块等以渗透功能为主的设施,应定 期检查进出水口和设施内的沉积物淤积情况,保证渗透能力和排空 时间,得3分。 9.2.10使用原位净化设施的工程,应定期对原位净化设施进行检 查,主要包括生态浮床床体、固定桩(绳)的牢固性、各机械设备 运转情况、生物填料的脱落情况和生物膜的挂膜附着情况等,根据 实际情况采取清理生物膜或更换生态填料、调整增氧机等措施,保 证设施正常发挥净化功能,得3分。 9.2.11应对监测与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定期检查,如添加药剂和 清洗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维持设备监测精度;并定期将监测 数据传输至管理部门,及时统计分析,掌握水体水质、排口水量水 质等动态变化情况,得2分
9.2.12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妥善管理,不应滋生蚊蝇给居民带来 木扰,不应有居民投诉现象,得10分。 9.2.13海绵雨水设施不得引起周边、地表和地下结构塌或破坏 得20分。 9.2.14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及易发生内涝的道路、下沉式立交桥区 等区域,以及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低影响开发设施应 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配备应急设施及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暴 雨期间人员的安全撤离,避免安全事故,得10分。 9.2.15严重污染源地区,包括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 厂、金属治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水源 保护地等特殊区域如需开展低影响开发建设的,应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避免对潜水和水源地造成污染,得10分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10.1.1竣工图中的海绵城市设施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 10.1.2投入运营使用一年后进行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