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27-2014 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

DL/T 1327-2014 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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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1327-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2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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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327-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327-2014 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简介:

DL/T 1327-2014 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项标准,全称为"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在高压交流变电站环境中,如何科学、准确地测量和评估可听噪声的方法。

根据这份标准,测量可听噪声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选择合适的测量地点:一般来说,测量地点应选择在变电站的边界或居民区等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地方。

2. 选择合适的测量时间:测量应在变电站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同时考虑到环境噪声(如交通噪声、天气条件等)的影响。

3. 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应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声级计进行测量。

4. 测量噪声级别:按照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测量不同频率和时间的噪声级别。

5.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收集到的噪声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平均声级、最大声级等参数,并进行噪声源识别和噪声影响评估。

6. 编写测量报告:将测量结果和分析结果整理成报告,为变电站的噪声控制和环保管理提供依据。

这份标准对于确保高压交流变电站的噪声控制,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以及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为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了统一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DL/T 1327-2014 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 同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兴德、姜梅、李小娟、杨洁、马少谦、王政宏、李炜、高世刚、周志军 马超、朱林、陆青、石景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科技(2011)25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 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为规范高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的测量,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及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3部分:生产性噪声监测》(DL/T799.3),结合交流变电站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标准,

压交流变电站可听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交流变电站(以下简称变电站)可听噪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主变压器、电抗器、通风风机等)、 作业场所和变电站站界可听噪声的测量。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88J12 无障碍设计,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一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3222.2一2009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 GB/T3241一2010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IEC61260:1995,MOD) GB/T3947一1996声学名词术语 GB/T15173+2010日 电声学声校准器(IEC60942:2003,IDT) DL/T799.3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3部分:生产性噪声监测

式中: 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 设备噪声equipmentnoise 现场设备运行时,其轮廓线外1m处的等效连续A声级最大值。 3.4 传声器microphone 将声信号转换为相应电信号的声换能器。 注:由于所用换能原理或元件不同,有炭粒、电容(静电、驻极体)、电码

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仪器应具备1/3倍频程的噪声频谱分析功能。

采用传声器与声级计分离的仪器时,传声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点(测至最大值)。 应根据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交流变电站站界可适当增加测点, 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2.3.2应进行昼间和夜间 1min 等效连续 A 声级(Im)测量。

4.2.4.1直接测量法

4.2.4.1直接测量法

下列状况适宜直接测量法: a)被测声源能够停止排放,背景值测量应选择与测量值测量同一位置,并在噪声测量后尽快进行 背景噪声测量; b)被测声源不能够停止排放,则等待被测声源能够停止排放时,应选择与测量值测量同一位置 测量时段与测量值测量时段相近时测量。

4.2.4.2间接测量法

当不能满足本标准4.2.4.1 景值测量可选择在与测量值测量不同位置,但其声环 境应与测量值测量位置声环境相似的背景参考点测量

5.1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应低于5m/s时进行测量,测试噪声时传声器加防风罩,雨、雪、 雷电天气或风速超过5m/s应暂停测试;必须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 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5.2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声级测量时,测量前、后 应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A)。 5.3测量仪器传声器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2m,传声器应对准噪声源方向以测得最大值。应将仪器安装 在专用支架上,传声器位置距地面高度应不变,读数时测量人员应距仪表大于0.5m。如不用支架,测量 人员手持仪器应将手臂伸直,传声器对准噪声源方向,使仪表读数为最大,不应将仪表靠近身体,影响 测量的准确度,读数时测量人员应距仪表大于0.5m。 5.4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响应(“F”挡),其设计目标时间常数为0.125s。 5.5每个测点宜统一使用1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测量值,单位为dB(A)。各点测量次数不小于3次、 每次测量时间间隔不大于5min。 5.6噪声频谱测量应采用1/3倍频程,频谱分布图频率应涵盖20Hz~20kHz范围。 5.7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测量时的工况。 5.8对设备噪声和站界噪声进行测量时,应同时测量背景噪声。若无法按4.2.4进行测量时,应按以下 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a)在同等负荷条件下,应选择背景噪声最低的时段进行噪声测量; b)应按GB/T3222.2一2009中1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1.1噪声测量时应做测量记录,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变电站名称、运行单位; b)站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c)测量时气象条件(风速、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高度、地理位置等); d)测量仪器、校准仪器; e)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

f)主要声源、测量运行工况; g)示意图(站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 h)噪声测量值、对应频谱、背景噪声值; i)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

6.1.2测量数据 应判断其他噪声于扰的来源和记录

对测试结果的修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作业场所噪声可不进行修正《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19-95》(已作废),对设备噪声和站界噪声的测量值应根据背景噪声值大小情况进 行修正; b)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可不做修正; c)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 值取整后,应按表1进行修正; d)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按本标准6.2的 b)或c)进行修正; e)不能满足本标准6.2的b)或c)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7.1测试报告中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试报告中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日期; b)仪器及校准情况; c)气候条件的描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气压、湿度、天气状况(包括晴、阴、雾、雨雪、 雷电)等; d)工况的描述,包括主要电压、电流、功率等; e)测量的时间段; f)测得的以及相关的修正后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 g)测量结果修正; h)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设备噪声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备名称; b)说明设备及周围情况(如冷却设备方位、开停情况及有无防火墙等); c)监测点的噪声测量值,标明噪声最大值的位置; 心设名监测在点量产因一标旺测点上设及其仙后射而的服窗

a)设备名称; b)说明设备及周围情况(如冷却设备方位、开停情况及有无防火墙等); c)监测点的噪声测量值,标明噪声最大值的位置; d)设备监测布点示意图,标明测点与设备及其他反射面的距离: e)频谱测试后,应附频谱图并标明测点位置。

7.3作业场所噪声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作业场所各个监测点处的噪声测量值; b)变电站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监测点位置; c)频谱测试后【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2015年,应附频谱图并标明测点位置。

7.4站界噪声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站界噪声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变电站站界监测点处的噪声测量值; b)变电站周围环境示意图并标出监测点位置; c)说明围墙是否设置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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