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293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 2934-2019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简介:
DB13/2934-2019 是河北省地方标准,全称为《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该标准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监测频率、排放许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施工扬尘控制措施等内容。具体包括:
1. 排放限值: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的颗粒物(TSP)和PM10的排放限值。
2. 监测方法:规定了扬尘排放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等。
3. 排污许可:对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施工方在施工前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
4. 控制措施:要求施工方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如覆盖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设置围挡等,以减少扬尘产生。
5. 运行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设施的维护、运行记录等。
6.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标准的实施,对规范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绿色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13/ 2934-2019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3/2934201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扬尘排放控制要求. 监测要求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扬尘排放控制要求. 监测要求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DB13/ 29342019
DB13/29342019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的扬尘排放控制与管理。公路施工、铁路建设施工 等扬尘开放源的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618环境空气PMl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HJ65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WS/T206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c)测定方法光散射法 DB13/T2544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施工场地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和建筑物拆除施工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作业区域。包括建筑施工、市 工等作业场地。
县(市、区)PM1o小时平均浓度 监测点所在县(市、区)全部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发布的任何一小时PM1o 术平均值。用式(1)计算:
ZPM 100) PM10 i=1 n
DB13/ 29342019
式中: PM1o一县(市、区)PMio小时平均浓度,Hg/m; 值,Hg/m; n一县(市、区)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目,个。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应符合表1规定的浓度限值。
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1施工场地扬尘测定可根据现场条件选取表2所列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表2施工场地扬尘测定方法标准
GB∕T 25695-2010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旋挖钻机成孔施工通用规程5.2施工场地扬尘监测点数量宜符合表
施工场地扬尘监测点数量宜符合表3要求。
表3施工场地扬尘监测点数量设置
则点位宜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核电厂工程气象技术规范 GB/T 50674-2013》, 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监测点位不宜 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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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监测点位宜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结合 常年主导风向,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兼顾扬尘最大落地浓度。 5.5当与其他施工场地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宜避开在相邻边界 处设置监测点。 5.6市政建设施工中的线性工程每个标段宜设置1~2个监测点位。 5.7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宜在3m~5m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