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921-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2921-2017 渡槽工程管理规程简介:
DB34/T 2921-2017 是安徽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渡槽工程管理规程”。这份规程主要规定了渡槽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旨在提高渡槽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其安全、有效、经济地运行,以满足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等需求。
具体来说,这份规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适用范围:明确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渡槽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渡槽。
2. 术语和定义:对渡槽工程中常用的术语和定义进行统一,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3. 规划与设计:规定渡槽工程的规划原则、设计依据、设计深度等要求,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建设管理:详细规定了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 运行与维护:对渡槽的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6. 更新改造:对于老旧渡槽的更新和改造,给出了相应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要求。
7. 法律责任:可能包括违反本规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8. 附录:可能包含一些技术参数、表格、示例等内容,方便实际操作。
由于这份规程是地方性标准,其具体细节可能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详细内容需要查阅具体的规程文本。
DB34/T 2921-2017 渡槽工程管理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挠度deflection
挠度deflection
DB34/T29212017
空气中CO2气渗透到混凝土内,与其碱性物质起化学反应后生成碳酸盐和水,使混凝土碱度降低的 过程称为混凝土碳化。
4.1渡槽管理单位应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做好管护工作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技术指南,保证工程安全。 4.2渡槽管理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结合工程的设计和运行实际情况,编制技术管理细则,经批准后实 施,并根据工程运用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4.3渡槽管理单位应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工程养护维修,渡槽工程的运行及养护维修应采用先进、实用、 可靠、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工程养护维修质量。 4.4渡槽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5渡槽管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按年度进行资料整编
5.1渡槽运行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a)综合利用水资源,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A b)服从灌区或区域防汛抗旱调度。 5.2渡槽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特征值,结合渡槽承担的任务和工程运行条件,确定下列指标,作 为运行控制的依据: a)渡槽设计流量及相应的进、出口水位; b)渡槽加大流量及相应的进、出口水位:
c)渡槽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进、出口
6.1.1渡槽检查观测的主要任
6.1.1渡槽检查观测的主要任务: a) 监视工程性能、水情、水流形态、运行状态和变化趋势; b) 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1.2 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测次和时间执行; b) 观测成果应真实、准确,监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并进行年度整编; c) 检查观测设施应妥善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检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护。
括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专项检测。
6.2.2.1经常检查应由渡槽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在运行期间,每天应至少巡查1次,汛期及大流量过水期间应增加巡查次数; 非运行期间,每周巡查应不少于2次; 一渡槽管理单位技术人员每月至少2次对巡查结果进行复查。 6.2.2.2经常检查应包括渡槽进出口段、槽身、墩台基础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记录渡槽检查中 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提出处理措施(见附录A)
6.2.3.1定期检查由渡槽上级主管单位(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以目测为主,并应 配备相关量测仪器、工具。
6.2.3.2定期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槽身、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支座、墩身、台帽、台身、翼墙、 伸缩装置、进出口渐变段、人行道、护栏、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 检查内容: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 动等情况。实地判断损坏范围、内容并初步提出维修方案。对难以判断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 提出专项检测的建议(见附录B)。
DB34/T 29212017
经特大洪水、台风、强烈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及非常规运用或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特别检查。 特别检查着重检查渡槽的重要部位和主要结构有无损坏或损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分析上报(见附 录C)。
6. 2. 5 专项检测
6.2.5.1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专项检测: a) 在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渡槽是否安全的: b) 为提高或达到设计承载等级而需要进行修复加固、改建、扩建的; c) 发现构件加速退化需要补充检测的。 6.2.5.2专项检测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并应提交书面报告(见附录D)。 6.2.5.3专项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情况、检测组织、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 b) 描述目前技术状况、试验与检测项目及方法、检测数据与分析结果、技术状况评价; c) 阐述检测部位的损坏原因及程度,评定继续使用的安全性; d) 提出结构及局部构件的维修、加固或改造的建议方案,提出维护管理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裂缝、混凝土碳化、渗漏量、伸缩缝、槽身挠度、河床 变形、水位流量。
6.3.2.1观测时间与测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观测时间与测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新建工程工验收后2年内每月观测1次,加固工程完成后1年内每月观测1次,以后可适 当减少。 b) 经资料分析垂直位移已趋稳定后,可每年汛前、汛后各测1次;水准控制点高程应每5年校 测1次,起测控制点高程应每年校测1次。 6.3.2.2观测时,应同时观测渡槽进出口水位、过槽流量及气温等。 6.3.2.3垂直位移观测精度应符合GB50026的要求。设计流量5m/s及以上的渡槽应不低于三等测 量要求,其他渡槽应不低于四等测量要求。
6.3.3水平位移观测
6.3.3.1水平位移观测时间与测次按6.3.2规定执行。 6.3.3.2工作控制点在工程竣工后5年内应每年校测1次,以后每5年校测1次。
6.3.4.1经工程检查,对于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设置固定观测标点。 裂缝发生初期,每周观测1次,裂缝发展缓慢后,每月观测1次,裂缝发展基本稳定后,每半年观测 次。在出现最高(低)气温、发生强烈震动、超标准运用或裂缝有显著发展时,应增加测次。判明裂缝 已不再发展后,可停止观测
6.3.4.2在进行裂缝观测时应同时观测气温,并了解结构荷载情况
6.3.5混凝土碳化观测
6.3.5.1观测时间可视工程检查情况不定期进行, 6.3.5.2测区可按建筑物不同部位合理布置,每个测区布置的测点不应少于3点
6.3.5.1观测时间可视工程检查情况不定期进行
6. 3. 6 渗漏量观测
6.3.6.1渡槽在工程竣工放水后2年内应每5天观测一次,以后每10天观测一次。当接近设计水位 或发现明显渗透异常时,应增加测次。 6.3.6.2观测时应同时观测槽内水位,并应注意观测渗透的滞后现象,必要时还应同时进行过槽流量、 垂直位移、气温、水温等有关项目的观测
6.3.7.1每3个月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宜选在气温较高和较低时进行。当出现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水 位差、最高(低)气温或发现伸缩缝异常时,应增加测次。 6.3.7.2观测时应同时观测进出口水位、气温和水温。如发现伸缩缝缝宽上、下差别较大,还应配合 进行垂直位移观测。
6.3.8槽身挠度观测
3.8.1观测时间在每年汛前、汛后各安排一次;遇到较长时间持续过流后应增加观测。 3.8.2观测方法采用水准观测,在渡槽两端布设高程基准点,观测各节点相对于两端点连线的 。两端基准点每年校核1次。
6.3.9河床变形观测
6.3.9.1槽下河床冲刷或淤积较严重时,应在每年汛前、汛后各观测1次,当过流较大或上游发生超 标准洪水,河道岸线变化较大时,应增加测次。冲刷、淤积变化较小的工程,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 6.3.9.2观测范围一般从渡槽槽墩分别向上游各延伸约1~3倍河宽的距离。对冲刷或淤积较严重的 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6.3.9.3断面间距应以能反映槽下河床的冲刷、淤积变化为原则,靠近渡槽宜密,离渡槽较远处可适 当放宽。
6.3.10水位流量观测
6.3.10.1水尺零点应每年校测一次。 6.3.10.2水位自动观测的数据与人工观测的数据应每季度比对一次。 6.3.10.3运行期间每日在规定时间观测1次,汛期高水位根据需要应适当增加测次
6.4观测资料整理与整编
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整编。 2 观测资料整编及初步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a) 收集观测原始记录、考证资料及平时整理的各种图表等; b) 对观测成果进行审查复核; c) 分析观测成果的变化规律及趋势,与设计情况比较后判断是否正常,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 必要的操作要求:
DB34/T 29212017
d)编写观测成果说明书。 6.4.3观测资料整编分析应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互为备份。 6.4.4资料整编及初步分析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做专项分析,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并提 出处理意见。 6.4.5资料整编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 )图形业刷口进品魅庭西求图而度然发违版均注宝工故教法
a)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 b) 图形比例尺满足精度要求,图面应线条清晰均匀、注字工整整洁; c)表格及文字说明端正清晰,数据无涂改现象。 6.4.6资料整编成果,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GB 25684.3-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已批准的运行管理办法
.3渡槽工程管理单位技术管理职责
其中: a 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技术规程,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制订和落实目标考核及各项技术管理规 章制度; V b) 开展检查观测并及时分析研究,掌握工程状况; 编制年度工程养护修理计划,加强日常养护,做到及时修理,消除隐患,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1 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工程保护、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工作; e) 编报年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总结分析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做好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工作: 加强职工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做好技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h) 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
7.4渡槽工程管理单位
应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8.1渡槽养护修理工作分为养护、维修、抢修和大修GB∕T 50417-2017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其划分界限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