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CECS 482-2017-T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8.98M
标准类别:城建标准
资源ID:31821
免费资源

CECS 482-2017-T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简介:

CECS 482-2017-T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技术规程,全称为《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这项规程主要针对的是利用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技术来实现建筑的供暖和供冷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

具体来说,该规程包含了以下内容:

1. 技术概述:对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技术的基本原理、特点、适用范围等进行介绍。

2. 设计要求:规定了供暖供冷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系统选型、设备选型、管道布置、控制系统设计等。

3. 施工安装:详细描述了设备安装、管道连接、保温处理等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4. 调试运行:给出了系统调试和运行的步骤、方法,以及如何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和评估。

5. 维护管理:规定了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和处理,以及定期检查的要求。

6. 安全防护:强调了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对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的防护措施。

7. 节能环保:提倡绿色建筑理念,强调了系统在运行中的节能效果和环保性能。

CECS 482-2017-T 的发布,旨在规范和提升我国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的应用水平,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节能、环保,为推动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依据。

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天规定计算。 4.3.2全面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可降低2℃,全面辐射供冷室 内设计温度可提高0.5℃~1.5℃。 4.3.3房间局部采用冷剂辐射供暖系统,局部地面供暖热负荷的

表4.3.3局部地面供暖热负荷的计算系数

4.3.4进深大于6m的房间DL∕T 5396-2007 水力发电厂高压电气设备选择及布置设计规范,宜以距外墙6m为界分区,分别计 算热负荷和冷负荷,并进行加热设备布置。 4.3.5在计算房间热冷负荷时,对敷设加热冷却元件的建筑地面 和墙面,不应计算其传热损失。

4m时,应在基本耗热量和朝向、风力、外门附加耗热量之和的基 础上,计算高度附加率。每高出1m应附加1%,但最高不超过 8%。 4.3.7房间热负荷的计算,应计算间歇款运行和户间传热

辐射面传热量和系统供热量

4.4.1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辐射面的传热量应满足房间所需 共热量或供冷量的需求。辐射面的供冷、供热量应根据辐射面的 构造、毛细盘管的敷设间距、制冷剂的冷凝温度、制冷剂的蒸发温 度、室内空气温度等通过计算确定。辐射面传热量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地面供暖,顶棚供冷时:

式中:q 辐射面单位面积传热量(W/m); qr 辐射面单位面积辐射传热量(W/m²); qd 辐射面单位面积对流传热量(W/m); tpj 辐射面表面平均温度(℃); trj 室内非加热表面的面积加权平均温度(℃); t 室内空气温度(℃)。

色 向上供热量或供冷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向上供热量或供冷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1 房间所需单位地面面积向上供热量或供冷量(W/m): 房间内敷设供热供冷元件的地面面积(m²); β一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根据户型大小、房间用 途、不同家具对地面的遮挡等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大 户型取较小值; Q—房间热负荷或冷负荷(W); QI——房间所需向上供热量或供冷量(W); Q 自上层房间地面向下的传热量(W)

设计工况下地表面平均温度,地表面平均温宜按式(4.4.3)计算, 并确保其值不高于本规程第4.1.4条的规定的限值。

tpi=t,十9.82× 100

式中:tpi 地表面平均温度(℃); 室内计算温度(℃): q—地面单位面积向上的供热量(W/m²)。 4.4.4确定冷剂直冷辐射供冷辐射面的供冷量时,应校核设计工 况下辐射面平均温度,并确保其值不低于本规程第4.1.5条的规 宝的限估 1计管地

式中:tpj 地表面平均温度(℃); 室内计算温度(℃); 地面单位面积向上的供热量(W/m)。

4.4.4确定冷剂直冷辐射供冷辐射面的供冷量时,应机

式中:tpj 地表面平均温度(C); t一 室内空气温度(℃); q 辐射面单位面积向供冷房间的供冷量(W/m) 4.4.5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房间的冷剂供热量或供冷量 括辐射面对房间的有效供热热量或供冷量和向下的传热量可 壤的传热损失

4.4.5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房间的冷剂供热量或供冷量,应包

括辐射面对房间的有效供热热量或供冷量和向下的传热量 壤的传热损失。

4.4.7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中,为了同时满足夏季供冷

供暖的需要,应综合考虑房间冷热负荷和辐射面的供冷量与供热 量。

4.5.1系统和热源机的类型及其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的负荷 特点、所在的气候区域、管理模式等因素确定。 4.5.2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区域应根据房间的使用特点、房间 应置分布、辐射面结构及面层材料、地面供热量等确定。负荷特性 或地面供热量相差较大的房间或区域,宜分别设置系统区域。

4.5.3在同一个冷剂直冷直热辐射供冷供暖系统区域

盘管区域划分应按房间划分,原则上每个房间为一个毛细盘管敷 设区域,对于进深和面积较大的房间应划分成多个毛细盘管敷设 区域,敷设方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毛细盘管敷设型式示意图。

4.5.4毛细盘管的选型及分布位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4.5.4毛细盘管的选型及分布位置的设计应付合下列规定: 1每个毛细盘管敷设区域宜配置一盘毛细盘管; 2毛细盘管选型应依据房间负荷、房间可敷设面积、敷设间 距及该区域的冷剂供热量供冷量确定; 3一个系统配置毛细盘管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 产品技术要求; 4毛细盘管接口的位置应方便管路连接、利于毛细管的合理 敷设、方便检修等,并应遵循连接管路最短、利于各毛细盘管的输 配阻力平衡的原则; 5在毛细盘管的两端处毛细管的排布应分层布置,其间应有 不小于2.5倍管径的间距。 4.5.5毛细盘管分路管的敷设分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系统区域不同毛细盘管区域的分路管的敷设间距应 确保该系统的运行参数符合热源机的运行参数; 2宜采用平行排布,不宜交叉,不可避免时应在空间位置上 分开,并用保温材料隔离: 3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径的5倍。 4.5.6热源机的规格型号应根据系统区域的冷热负荷、系统区域 的冷剂供热量供冷量、建筑物的所在地区、产品的技术参数选型配 置;对于供冷采用空调方式的系统空调未端的选型配置应符合热 源机产品的技术要求,对于冷剂供热量或供冷量不能满足时应采 用其他措施作为辅助补充,供热量不足宜采用加热电缆辐射供暖 作为辅助措施。 4.5.7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宜采用总分式(图4.5.7),一个系 统应配置一套分集气器、分集液器和若干维修盒(本规程图E),其 主

1每个毛细盘管敷设区域宜配置一盘毛细盘管; 2毛细盘管选型应依据房间负荷、房间可敷设面积、敷设间 距及该区域的冷剂供热量供冷量确定; 3一个系统配置毛细盘管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 产品技术要求; 4毛细盘管接口的位置应方便管路连接、利于毛细管的合理 敷设、方便检修等,并应遵循连接管路最短、利于各毛细盘管的输 配阻力平衡的原则; 5在毛细盘管的两端处毛细管的排布应分层布置,其间应有 不小于2.5倍管径的间距

5.5毛细盘管分路管的敷设分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5.6热源机的规格型号应根据系统区域的冷热负荷、系统区域

4.5.7冷剂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宜采用总分式(图4.5.7)

统应配置一套分集气器、分集液器和若干维修盒(本规程图E),其 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技术要求应与热源机的规格相匹配; 2其分路数与毛细盘管的配置数量应一致,接口口径与对应 毛细盘管接口口径应一致; 3安装位置应利于安装便于检修,并遵循管路最短、利于系 统阻力平衡的原则

图4.5.7总分式管路连接示意图 一输液连接管;2一分集气器;3一纳子帽;4一单接头;5一毛细盘管; 6一输气连接管;7一分集气器;8一维修盒; 9输配气管:10一输配液管

4.5.8冷剂辐射供暖空调供冷系统宜采用同程式(图

a)同程式管路连接示意图(螺纹连接

图4.5.8同程式管路连接示意图

4.5.9系统连接管路的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应符合所连接毛细盘管、热源机的产品技术要求; 2连接管路的最大长度、热源机与毛细盘管间的最天高位 差、毛细盘管间的最大距离最大高位差,均不应超过产品的技术要 求; 3构造层中连接管两管间距不应小于100mm; 4所有室外部分的连接管路应做保温,保温层外应加保护 层;具有辐射供冷功能的系统对于构造层中易造成辐射面凝露的 连接管均应设置保温层。 4.5.10所有结构层中敷设的管道不应设置连接件,其距离外墙 内表面不得小于100mm,与内墙距离宜为200mm~300mm,距卫 生间墙体内表面100mm~150mm。 4.5.11热源机的布置应美观、整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地方,且应避免其噪声、气 流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应远离含腐蚀性、油雾等有害气体的排风; 3侧排风的热源机的排风方向不应与当地采暖季的主导风 可相对,必要时可加挡风板; 4热源机的安装基础或固定支架应有不小于热源机自重4

4.5.12热源机的化霜水应有组织地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规

4.5.12热源机的化霜水应有组织地排放,并应符合下

应确保化霜水顺畅排走,且不产生其他有害影响; 2对于采暖李室外易造成排水管冻结的地区,排水管道必 汉防冻结措施; 3对于采暖李室外易造成排水管冻结的地区,排水管宜就 (室内排水系统。

4.5.13冷剂辐射供暖空调供冷系统室内机的布置、室内气流组

1应根据室内温湿度参数、充许风速、噪声标准和空气质量 等要求,结合房间特点、内部装修及设备散热等因素确定室内空气 分布方式,并应防止送回风短路问题的出现; 2当室内机采用风管式时,空调房间的送风方式宜采用侧送 下回或上送上回,送风气流宜贴附;当有吊顶可利用时,可采用散 流器上送; 3送风口的出风速度应根据送风方式、送风口类型、安装高 度、送风风量、送风射程、室内充许风速和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 4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或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当采用 侧送风时,回风口宜设在送风口同侧下方; 5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 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4.5.14冷剂直热供暖空调供冷系统的室内机的冷凝

4.6辅助加热电缆系统的设计

DB13(J)∕T 8390-2020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标准4.6.1加热电缆热线间距不宜小于100mm。加热电缆热线与外

4.6.1加热电缆热线间距不宜小于100mm。加热电缆热线与外

.1加热电缆热线间距不宜小于100mm。加热电缆热线与 内表面距离不得小于100mm,与内墙表面距离宜为200mm mm。

4.6.2 加热电缆长度和布线间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BJ∕T 13-141-2011 福建省建筑结构风压规程(1+8)β.Qi LM P

式中:L 按加热电缆产品规格选定的电缆总长度(m); 加热电缆供暖地面向下传热量占加热电缆供热功率 的比例,根据地面构造按表4.6.2取值: R 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 Q1 房间所需辅助地面向上的散热量(W),即按本规程第 4.4.2条计算的Q与设计冷剂直热供热量的差值: 加热电缆额定电阻时的线功率(w/m),根据加热电缆 产品规格选取; 加热电缆布线间距(mm): F. 敷设加热电缆的地面面积(m²)

表4.6.2加热电缆供暖地面向下传热量占加热电缆供热功率的比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