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

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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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59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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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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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594-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简介:

DB11/T 1594-2018《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是北京市的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城镇排水管道的检查技术要求、方法、频率以及检查结果的评价与处理等内容。该规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提升北京市城镇排水管道的检查工作,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城市内涝,保护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以下是该规程的主要内容简介: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范围内,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等各种排水管道的检查工作。

2. 检查技术要求:规定了排水管道的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功能性检查等具体要求,包括使用的技术设备、检查方法以及检查的周期等。

3. 检查方法:详细描述了各种检查技术的使用,如视镜检查、闭路电视检查(CCTV)、声纳检测、管道内窥镜检查等,以及对检查结果的记录和分析。

4. 检查结果评价与处理:规定了对检查结果的评价标准,包括管道的状况评估、缺陷分类和处理建议,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问题。

5. 安全管理:对检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了要求,如工作许可制度、个人防护设备使用、应急处理等,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6. 环保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强调了对环境的保护,如对检查污水的处理、废弃物的处置等。

通过实施这个规程,能够有效地指导和规范北京市的城镇排水管道检查工作,为城市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管道变形监测 pipeline deformation monitoring

对排水管道及其周边土体的位移、沉降、倾斜、挠度、裂缝和相关影响因素(如地下水、温度 应变等)进行的监测。

4.1排水管道检查应包括外部巡视、内部检测、运行监测、专项检查等。 4.2排水管道检查的现场作业应符合CJJ6、CJJ68、CJJ181、DB11/854、DB11/852及其他有关规 定。 4.3现场使用的检查设备以及需固定安装在井盖以下的监测设备、仪表,其安全性能应符合GB3836.2 的有关规定。 4.4排水管道检查所用的仪器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定机构的有效检定(校准)证书。新购置、 经过大修或长期停用后新启用的设备,检查作业前应进行检定(校准)。 4.5现场检查时,应避免对管道结构造成损伤。

4.1排水管道检查应包括外部巡视、内部检测、运行监测、专项检查等。 4.2排水管道检查的现场作业应符合CJJ6、CJJ68、CJJ181、DB11/854、DB11/852及其他有关规 定。 4.3现场使用的检查设备以及需固定安装在井盖以下的监测设备、仪表,其安全性能应符合GB3836.2 的有关规定。 4.4排水管道检查所用的仪器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定机构的有效检定(校准)证书。新购置、 经过大修或长期停用后新启用的设备,检查作业前应进行检定(校准)。 4.5现场检查时,应避免对管道结构造成损伤。

GB∕T 39820-2021 溴化铈闪烁体DB11/T 15942018

4.6管道检查作业宜与卫星定位系统和排水地理信息系统配合使用,将检查成果通过坐标与排水设施 进行关联。 4.7针对掩埋的井盖,当具有准确坐标数据时,宜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或测量技术进行现场定位,将井 盖设施恢复至正常。 4.8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建立排水管道检查计划、作业记录及管理台账,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 析。 4.9在排水管道检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检查并盖、雨水算子缺失或严重损坏,或排水管道严重破损 导致道路下沉、空洞或有较大塌陷风险时,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立即报相关部门(单位) 进行处置。检查人员要对现场做好看护,直至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 4.10排水管道检查作业如需对排水设施进行封堵、导水等操作,应及时告知受影响的排水户,并按时 恢复通水。

5.1.1外部巡视对象包括管道以及检查井、雨水口、排水口等附属构筑物。 5.1.2排水管道外部巡视应每天进行,每周至少巡视一遍。具体的巡视周期根据管道所在地区重要性 和设施本身重要性及运行情况确定。重要活动、节假目期间,应按照保障要求提高巡视频次。 5.1.3排水口的巡视应定期进行。重要地区、重点河道的排水口宜每日一巡;已完成治理的其他河道 排水口宜每周一巡;其他未完成治理河道的排水口宜每季度一巡, 5.1.4每年汛前应进行排水防涝设施全面检查,汛中应加大巡视频次。 5.1.5排水管道保护范围内有施工作业时,巡视周期应结合施工进展情况动态调整,及时发现损害及 影响排水管道运行的行为并及时处置。 5.1.6外部巡视区域应覆盖管理范围内所有排水管道,不得有遗漏,宜根据管道所属流域和设施上下 游连接关系分片开展。 5.1.7每个巡视片区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配置相应的设备、车辆、工器具等;每个片区应编制巡视 作业手册,明确该片区的视路线、巡视频次、巡视重点等。 5.1.8巡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巡视,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在巡视日志中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影像 资料。

5.2.1管道外部巡视应包括表1内容

表1管道外部巡视内容

检查井外部巡视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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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检查井外部巡视内容

5.2.3雨水口外部巡视应包括表3内容。

表3雨水口外部巡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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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排水口外部巡视应包括表4内容。

表4排水口外部巡视内容

5.2.5过河倒虹管应重点巡视河床覆土冲刷情

5.3.1排水管道外部巡视方式一般包括机动车巡视、非机动车巡视、徒步巡视;巡视时间分为日间巡 现、夜间巡视 5.3.2快速车行道下的排水设施应采用机动车巡视;一般车行道和辅路下的排水设施宜采用非机动车 照视;机动车、非机动车均无法通行时,采用徒步巡视。 5.3.3外部巡视一般采用日间巡视;对夜间施工工地周边的排水管道应增加夜间巡视。 .3.4机动车视日均视里程数宜80公里/车~120公里/车,非机动车逐视日均巡视里程数宜20 公里/人~30公里/人,徒步巡视日均巡视里程数宜3公里/人~5公里/人。 5.3.5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建立信息化巡视模式,辅助判定巡视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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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内部检测内容包括功能状况检测和结构状况检测。 6.1.2检测人员应熟练使用检测设备,掌握相关检测标准和规程。 6.1.3管道检测前应收集待检测管道的相关资料,现场踏勘检测作业周边环境

3.2.1排水管道内部检测可采用管道潜望镜检测(QV检测)、电视检测(CCTV检测)、声呐检测、量 泥斗检测、潜水检查、反光镜检查、人工检查等方法。内部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宜按表5执行。当一种 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表5内部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

3.2.2采用CCTV进行结构状况检测前,应对检查管段进行内壁冲洗等预处理,满足检测要求。 6.2.3CCTV检测不宜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使管道内水深不大于 管道直径的20%,且不应大于200mm。采用CCTV检测时管内最大淤泥深度不应大于100mm。 6.2.4采用声呐检测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0mm,确保声呐探头全部浸没。 6.2.5管径1000mm及以上的未投运管道,可采用人员进管检查,并应进行摄影或摄像记录。 6.2.6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6.2.7从事管道潜水检查作业的潜水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3管道功能缺陷检测

3.3.1功能缺陷检测主要检测排水管道的有效过水断面,并将排水管道实际过水断面与设计过水断面 进行比较,以评估排水管道的功能性状况。 6.3.2排水管道功能缺陷的判定和功能等级评定按照DB11/T1277执行。 6.3.3排水管道功能缺陷检测周期宜为1年~2年,易积水地区应每年汛前进行功能缺陷检测

6.4管道结构缺陷检测

4.1结构缺陷检测是对排水设施结构现况及连接状况的检查,综合评估管道的结构性状况,以 下水资源及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安全等是否带来影响。 4.2排水管道结构缺陷的判定和结构等级评定按照DB11/T149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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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排水管道结构缺陷检测周期宜为5年~10年,重要地区的管道、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区的管道、 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管

3.5.1排水管道附属设施检测包括检查并、雨水口以及特殊构筑物的功能和结构状况检测, 6.5.2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内部检测宜每年两次,重点地区、重点设施及存在严重缺陷的设施可加大检 则频次。

表6检查井、雨水口内部检测内容

6.5.4应对截流井、沉泥井、闸门井、倒虹吸、自冲洗设施、调蓄池等特殊构筑物以及检查井内加装 的各类设备,定期开展内部检测。截流井的内部检测宜每两周一次,其他特殊构筑物及设备宜每季度一 次。 6.5.5特殊构箱物内部检测应包括表7内容:

表7特殊构筑物内部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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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重要地区的排水管道宜进行动态运行状况监测。 7.1.2排水管道运行监测一般包括气体监测、液位监测、流量监测、水质监测、排水口溢流监测、并 盖位移监测、管道变形监测等。 7.1.3排水管道运行监测宜采取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式。当不具备条件时,也可采取离线监测和瞬时监 测。 7.1.4用于排水管道运行监测的设备应适用排水管道的实际运行工况,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技术 要求;具备长期监测数据采集与短时预警预报的功能。 7.1.5水下监测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水上设备不应低于IP65。 7.1.6井下监测设备应采用防爆电池供电,宜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讯。 7.1.7监测点位和项目的设置应满足排水管网运行管理和排水系统运行调度的要求。 7.1.8应对所有监测设备的状态、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统一动态管理,并为其它信息化系统提供 统一的数据接口。 7.1.9应根据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JTJ 034-200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7.1.9应根据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1排水管道气体监测包括硫化氢、 氧化碳、可燃气和氧气四项指标。 7.2.2对重要地区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易聚集的排水管道宜进行定期检测或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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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排水管道内气体允许浓度应执行CJJ6的规定。当气体浓度影响管道安全的指标时,应及时通 知处置人员采取措施降低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3.1下列设施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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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应根据监测管道的断面形式、检查井构造、理深、水流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流量监测设备, 测量精度满足运行监测要求, 7.4.6用于水力学校核的流量监测点位,选点位置及监测数值采集频率应满足建模精度要求。 .4.7对流域主要干线、次干线流量变化规律进行监测时,应连续监测且连续监测周期不低于2周 数据采集间隔不大于15分钟。 7.4.8流量计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备监测工况要求,安装方式一般有固定式安装、环式安装、杆式 安装、重物安装等。 7.4.9排水管道流量监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维护: a)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应小于2个月; b)定期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6个月;

a)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应小于2个月; 定期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6个月; c) 定期清理探头《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1242-2017》,清理时间间隔宜小于2个月; d) 在汛前、汛中、汛后对管道流量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e) 及时更换电池、传感器等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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