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下载简介
周转料具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单项采购).doc简介:
周转料具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单项采购)是一种标准化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租赁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当涉及到单项采购的周转材料(如建筑设备、工具、临时设施等)的租赁时。这类合同通常涵盖了以下关键要素:
1. 合同双*信息:明确列出出租*(通常为租赁公司或供应商)和承租*(通常为项目承包商或使用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
2. 租赁物品描述:详细描述租赁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
3.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或者租赁的起止时间,以及可能的延期条款。
4. 租金与支付条款:规定租金的计算**(如按照日、周、月计算),支付时间、**(如银行转账、现金等),以及是否包含税费等。
5. 维护与保养责任:约定租赁物品的维护和保养责任由哪一*承担,以及不遵守维护保养要求可能产生的后果。
6. 使用限制:规定租赁物品的使用范围、地点、**,禁止用于非法或危险的活动。
7. 安全责任与保险:明确租赁双*在安全*面的责任,以及是否需要购买额外的保险来覆盖可能的风险。
8. 违约责任: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赔偿责任、合同解除条件等。
9.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其他条款:可能包括转租限制、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等。
在起草或使用此类合同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护双*的权益。不同地区可能有特定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因此在制定合同时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环境。
周转料具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单项采购).doc部分内容预览:
5.2 乙*纳税人相关信息。
纳税人身份、发票信息根据乙*实际在 □ 内打“√”选填,其他据实填写。
第7.2条、第11.2条、第11.3条,根据定标时确定的发票类型进行选填,分别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将第11.4条、11.5条删除。
5.4 合同未尽事宜西南 04J517 厨房卫生间浴室,可在第15.5条中进行补充,若没有则填“无”。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直接放在合同附件3,不用在合同质量要求中进行明确,字体及格*按照范文修改。
承租*(甲*): (以下称为甲*)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出租*(乙*): (以下称为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发票种类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讯地址:
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承包的 工程所用 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合同价款及计价**
1.1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 元(合同额/(1+ %));增值税为 元(合同额/(1+ %)×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税率按照国税总局最新税率规定计取。
1.2 租赁周转料具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租期及交付时间,详见附件1《计划租赁周转料具价格清单》。
1.3 本合同所租赁周转料具价款由装卸费、运输费、租费等相关费用组成,租费单价及合同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周转料具使用费、折旧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乙*利润、税金、管理费以及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乙*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合同签订后不做调整。
2.1 乙*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
2.2 本合同所租赁周转工具,应符合 标准。
2.3 乙*提供的周转料具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甲*ISO14000环境体*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标准。
2.4 乙*提供的周转料具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 乙*应向甲*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2.5 其他要求:
3.1 交付时间:详见附件1《计划租赁周转料具价格清单》。
3.2 甲*工程所在地: 。
3.3 交付地点: 工程指定存放点。
4.1 提货:乙*组织送货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运输车辆及运费由乙*承担, 负责卸车,乙*承担卸车费用,质量不合格的料具甲*有权挑出拒收。
4.2 报停:春节期间根据工程实际停工情况报停,报停时间不少于30天。
4.3 退货:乙*安排人员到甲*工地现场验收,办理退库手续。运输车辆及运费由 承担, 负责装车,费用由 承担。
5.丢失、清理维修及损坏赔偿
5.1租赁材料进场乙*必须按规格分类打包入场过磅计量并由甲*提供场地,双*现场点数计量交接;退场时由甲*按规格分类上架,双*现场点数计量交接,出场时过磅计量。租金计算以点数量尺计量结算,退场运费按过磅计量结算。
5.2乙*场地的装卸由乙*负责,甲*场地的装卸由甲*负责;进场运输车辆及运输费由乙*负责并承担,退场运输车辆由甲*负责,费用由甲*承担。
5.3若乙*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则甲*只承担总进货量的百分比损耗,超出部份的丢失损耗均由乙*承担。甲*承担总进货量的损耗百分比为:钢管 1.0 %,扣件 2.0 %,顶托 1.0 %,工字钢 1.0 %,槽钢 1.0 %。
5.4若乙*未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则丢失损耗实行预赔**:第一次赔偿时间:周转料具进场三个月后,月度结算按累计进场清单总量及损耗百分比进行预赔;第二次预赔时间:周转料具进场六个月后,月度结算按累计进场清单总量及损耗百分比进行预赔;第三次预赔时间:周转料具进场十二个月后,月度结算按累计进场清单总量及损耗百分比进行预赔,预赔偿部分材料不再计算租金。在最终结算时,预赔偿部分大于实际丢失量时,超赔偿金额从租赁费中扣减,每次预赔比例为钢管 1.0 %,扣件 2.0 %,顶托 1.0 %,工字钢 1.0 %,槽钢 1.0 %。
5.5赔偿单价:详见合同附件2:《计划租赁周转料具丢失赔偿价格清单》。
5.6若乙*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的钢管扣件进行全面管理,甲*只承担乙*管理人员2人的薪资,但乙*不能以此仅限2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可适当增加人员加强现场管理,以满足现场管理的实际需求。
甲乙双*约定按月度办理过程结算,每月15日,双*根据收料小票、采购合同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期间所供货物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确认,并办理《××年×月份租赁费用结算单》。经甲*审核的《××年×月份租赁费用结算单》作为月度付款的凭证,最终结算金额以6.3条规定办理的总结算金额为准。
7.1租费支付,按以下第 条约定的**支付。
甲乙在月度结算完成之日开始计算,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当月月度结算租费的 %。租赁期满且双*办理完成总结算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结算租费总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在租赁期满 个月后的14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节点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为 ,剩余 %作为质保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 个月后的14个工作日内支付。
7.2乙*应在月度结算或最终结算双*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甲乙双*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甲*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而发生变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甲*收取乙*发票不代表对乙*已供应相应金额货物的确认。若乙*未向甲*开具发票,甲*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构成违约。如果因乙*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导致付款不及时或不能按时付款,所导致后果由乙*负责。
7.3 货款支付**甲*有权选择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转账支票、乙*应收账款保理、实物等。
7.4.1由于乙*自身原因(如:不按约定开立或提供银行账户;未及时确认《××年×月份进场合格物资结算单》、《物资采购结算书》;未按时开具发票;未按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质量文件等),导致货款或工程款延期支付,甲*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乙*不得因此停止供货;乙*擅自停止供货的视为乙*违约,乙*承担因此给甲*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8.1 双*指定现场代表。
乙*更换代表时,应及时通知甲*并提交书面授权书,以确保物资顺利交接。
8.2 乙*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甲*认为乙*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乙*更换不合格人员,乙*应在甲*通知后24小时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3 乙*应将周转料具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甲*指定地点DB43/T 1599-2019标准下载,码放整齐后,并经甲*指定现场代表、甲*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等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8.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不能按时交付周转料具,应在甲*要求的交货时间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通报甲*,甲*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交付时间。如甲*不同意变更交付时间,可自行租赁部分或全部周转料具。甲*在自行租赁该违约部分周转料具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市场价和合同价的差额、固定费用及杂费等),从应支付给乙*的价款中扣除,甲*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5 乙*车辆及人员进出工地现场时必须接受甲*安全检查。乙*因供货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承担。乙*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承担。乙*不得私自运送甲*现场周转料具出场,一经发现,乙*向甲*支付所涉及物资原值十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8.6 乙*租赁给甲*的物资,因甲*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丢失或损毁的,按合同附件3所列赔偿单价进行赔偿。此项赔偿直接作为租赁服务的价外费用体现,由乙*开具全额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甲*向乙*按合同的付款约定支付该款项。
8.7 未经甲*同意,乙*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乙*即使向甲*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乙*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甲*不发生任何效力,乙*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8 当乙*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甲*,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9.1 由于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或总承包合同变更,甲*向乙*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乙*应予以接受。甲乙双*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甲*对所租赁周转料具的数量和供应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乙*,乙*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应,新增或减少的周转料具租费价格不变。
10.1 在租赁期间,甲*征得乙*书面同意后浙江某体育馆钢网架安装脚手架施工*案(满堂).doc,可将租赁周转料具转租给第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