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下载简介
安装、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流程图指引,附表齐全!132页Word版可下载.doc简介:
安装、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流程图指引,附表齐全!132页Word版可下载.doc部分内容预览: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37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所有文件均使用汉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中桥1#墩桩基施工方案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3.3.适用标准、规范 3.3.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为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 3.3.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生产加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人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适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3.3.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发包人对本工程所有图纸均要求保密,承包人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
4.2.发包人向承包人于合同生效之后7天内提供图纸8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发包人、监理人有关人员查阅。
4.3.如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
4.4.承包人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在施工前对施工图纸提出的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及质监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视承包人为违约,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施工监理。监理人依据国家对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及与发包人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之约定,向本工程施工场地派驻监理机构及人员,履行监理职责。
发包人应将本项目标段内的《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监理机构的负责人。
5.2.2.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限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管。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权不必事前征得发包人的批准,但下列情况须经监理人盖章,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批准:
5.2.2.1.同意本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5.2.2.2.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5.2.2.3.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
5.2.2.4.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
5.2.2.5.确定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费率、价格;
5.2.2.6.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
5.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作发包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承包人。
5.4.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往来文件程序:除发包人另有明确之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工作往来均先经过监理人,由监理人签署意见后发往发包人或承包人。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代表 监理人可依照《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约定委派和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但这种委派和更换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同意。
因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的指令错误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情形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12.3执行。
7.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职务。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
7.2.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期间,一周内必须保证5天及以上在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5万元。
7.2.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调换合格的定岗人员,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承包人须按伍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2.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承包人无足够人员,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条件。
8.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1.2.1.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配置:
1)临时施工用电配置标准:
发包人协调总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变压器或电源接驳点,承包人如需要在施工区域外接驳电源,则由总承包人提供协助。(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总包单位已完成撤场,则由发包人协调临电、临水接驳口)
2)临时施工用水配置标准: 进场后由总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生活水源及施工用水水源的接驳口,并在生活水源水表前加装止回阀以确保生活水源的洁净。(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总包单位已完成撤场,则由发包人协调临电、临水接驳口)
8.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
8.1.5.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承包人协助办理。承包人必须在中标后七天内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资料给发包人,否则拖延办理时间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8.1.6.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设计人、监理人以及其他相关承包人参加图纸会审,督促监理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承包人。
8.1.7.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1.8.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为原则,精心按规范要求施工。承包人以发包人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工程师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提出补偿的,发包人均不予考虑。
8.1.9.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8.1.10.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应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则双方另行协商。
8.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或国家、当地政府政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经发包人确认后可按相关条款约定顺延工期,费用按相关条款约定且不计预期利润。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承包人的现场通讯及临设搭建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临设搭建计划及临设平面布置图,在发包人指定位置或指定范围内搭建;若因场地限制、政府要求等原因,需在规划红线范围外租赁场地搭设或租赁房屋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要确保临设的安全、质量,须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否则发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质量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如遇特殊天气或地下水情况,应及时组织好排水、降水,确保施工现场没有积水及施工安全。上述所有费用已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外计取。
9.1.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电缆埋地)DB61∕T 1364-2020 海绵城市透水铺装设计规范,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规划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9.1.4.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范围完成工程建设。因政策或市场原因造成发包人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使本合同工程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或发包人变更工程规划类型、减少工程施工面积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风险共担,承包人已充分评估此类风险,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如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参照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44.3、条款44.4的规定履行撤离施工现场、提交施工资料等义务。
若承包人对本工程部分分项工程拒绝施工时,则属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方进场施工工程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在进度款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在结算定案中扣除因承包人拒绝施工而导致发包人增加的成本。
9.1.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 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9.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JT∕T 1431.2-2022 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2部分:公路隧道通风机,如在交付发包人前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负责维修。
若由于承包人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发包人、监理人提出整改意见后,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并满足现场实际需要而发生损坏的,承包人除了按上述约定自费修复外,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