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26-2011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新标准号YJ/T 12-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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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 026-2011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新标准号YJ/T 12-2011).pdf简介:

"MZ/T 026-2011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是中国制定的一份关于社区灾害风险管理和减灾工作的标准,它主要是为了推动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这个标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的社区减灾体系,提升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减少灾害对社区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新标准号YJ/T 12-2011"可能是指标准进行了修订或者更新,"YJ/T"可能是"行业标准"的代号,"12-2011"则表示新的发布或修订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新标准可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内容的更新、完善或者增加了新的要求,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和减灾工作的发展。

然而,由于信息的实时性问题,具体的新标准内容和更新情况,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发布或相关机构的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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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范围. 基本条件. 2.1居民满意率. 2.2因灾事故发生率. 2.3预案及演练. 基本要求. 3.1组织管理机制. 3.2灾害风险评估. 3.3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3.4宣传教育培训. 3.5基础设施.. 3.6居民减灾意识与技能, 3.7社区减灾动员和参与, 3.8管理考核. 3.9档案. 3.10特色

本标准规定了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Q/SY 1336-2010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规范.pdf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

3.2.1具有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列出社区内地震灾害、气象水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 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隐患,社区公共卫生隐患,社区内各种交通、治安和公共安全隐患,社区内潜在的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以及各类生产事故的隐患等(如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滑坡、雷电、火 灾、道路安全、电梯安全等)。 3.2.2具有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包括社区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尤 其是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清单),外来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清单等。 3.2.3具有社区居民危房和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包括针对各类灾害的居民危房清单,社区内道路, 广场、医院、学校等各种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公共建筑物安全隐患清单等)、治理方案和时间表等。

3.2.4应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用各种符号标示出灾害风险类型、灾害风险点或风险区的空间分布及名 称等,标示出灾害风险强度或等级、灾害易发时间、范围等,并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利 完善。 3.2.5应编制社区综合应急避难场所示意图,标示出应急避难场所名称、地点、可容纳避难人数和避难 路线等信息:应急避难场所应明确标示出物资发放、临时安置、医疗救护、治安管理等功能分区

3.3.1应制定社区救灾应急预案,预案应结合社区灾害隐患、脆弱人群、救灾队伍、救灾资源等实际情 况;应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应制定符合 社区自身灾害隐患特点的救灾应急预案启动标准,标准应简单明了,便于社区居民理解;包含所有工作 人员的联系信息,所有脆弱人群的信息以及对口帮扶责任分工等,并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社区自身实际 及时修订完善。 3.3.2定期开展社区救灾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活动密切联系实际,针对性强,目标明确,可检验预案的 可操作性;具有针对各类脆弱人群或外来人员的演练内容;社区居民参与程度高,社区内企事业单位、 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多方广泛参与。 3.3.3开展社区救灾应急演练效果评估,演练活动过程有文字、照片、音频或者视频记录;进行社区居 民满意度访谈或调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落实改进方案等

3.4.1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图书馆、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设置防灾减灾专 栏、张贴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经常开展多种形式(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的居 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3.4.2定期印发国家和地方相关防灾减灾资料以及符合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材料。 3.4.3组织社区管理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居民参加防灾减灾培训。 3.4.4组织社区管理人员、居民等经常与其他社区进行防灾减灾经验交流。

3.5.1通过新建、加固或确认等方式JC∕T 812-1989(1996) 泡沫石棉,建立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明确已有和新建的应急避难场所位 置、可安置人数和管理人员等信息,配备应急食品、饮用水、衣被、照明、厕所等基本生活用品和设施 3.5.2明确应急疏散路径,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 快速找到应急避难场所。 3.5.3设置专门的用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空间和设施(安全宣传栏、橱窗等)。 3.5.4社区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工具(如铁楸、担架、灭火器等)、通讯和广播设备(如喇叭、 对讲机、有线广播或无线广播、警报器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 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居民家庭配备针对社区灾害特点的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如逃生绳、 收音机、头盔、口罩、手电筒、口哨、灭火器、常用药品等

3.6居民减灾意识与技能

3.6.1居民清楚社区内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及其分布,知晓本社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路径。 3.6.2居民掌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包括在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不同灾害 (地震、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火灾等)发生后,懂得避险自救、互帮互救等基本技能。 3.6.3居民应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防灾减灾活动,包括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和演练,安全 隐患点排查和灾害风险图编制等活动

3.7社区减灾动员和参与

3.8.1社区应建立综合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制度,有相关人员日常管理、防灾减灾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措施 等。 3.8.2社区应定期对灾害隐患排查、防灾设施建设、应急预案修订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3.8.3社区应定期对综合减灾工作开展考核,对工作不足之处有具体改进措施。

社区应建立规范、齐全的社区综合减灾档案以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审核、评估等创建过 方便查阅,有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档案信息。

3.10.1在社区减灾工作部署、动员过程中,具有有效的调动居民和单位参与的方式方法。 3.10.2在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中,有可供借鉴的独到做法与经验,如利用本土知识和工具,进行灾害监测, 预警和预报,有独到的做好社区外来人口减灾教育的方式方法等。 3.10.3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综合减灾工作,如建立社区网站、社区网络等。 3.10.4社区引入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灾害保险工作等。 3.10.5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中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22日).pdf,突出地方特色,如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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