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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62-2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pdf简介:
GB/T 8162-2008《结构用无缝钢管》是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形状、重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质量、尺寸公差和表面缺陷等方面的要求。这一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工程结构用的无缝钢管,如桥梁、建筑、机械、石油、化工、电力等领域。
无缝钢管是通过热轧或冷拔工艺制成的管材,其内部没有焊缝,具有高精度、强度高、韧性好、耐腐蚀等特点,可以满足高强度和高精度的结构需求。GB/T 8162-2008标准对钢管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如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等有严格的规定,以确保钢管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总的来说,GB/T 8162-2008是指导无缝钢管生产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规范结构用无缝钢管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T 8162-2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pdf部分内容预览:
钢管的外径(D)和壁厚(S)应符合GB/T17395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外径和壁厚的钢管
4.2.1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1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
JB/T 9956.1-2020 鳄鱼式剪断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pdf.2.2 热轧(挤压、扩)钢管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热轧(挤压、扩)钢管壁厚允许偏差
4.2.3冷拔(轧)钢管的墅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冷拔(轧)钢管壁厚允许
4.2.4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生产表1、表2、表3规定以外尺寸允 差的钢管。
管的通常长度为3000mm~12500mm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范围长度交货。范围长度应在通常长 度范围内
4.3.3定尺和倍尺长腹
.3.3.1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 4.3.3.2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4.3.3.2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4.3.3.3钢管的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mm,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述 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a)外径不大于159mm,5mm~10mm; b)外径大于159mm,10mm~15mm
外径不大于159mm,5mm~10mm b 外径大于159mm,10mm~15mm
4.5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 壁厚公差的80%
4.6.1公称外径不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5mr;公称外径大于60mm的钢管,管 端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公称外径的2.5%,但最大应不超过6mm。钢管的切斜见图1所示。
4.6.2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4.7.1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17395的规定,钢 的密度取7.85kg/dm。 4.7.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偏差应符 合如下规定: a)单支钢管:士10%; b)每批最小为10t的钢管:士7.5%
单支钢管:士10% b) 每批最小为10t的钢管:士7.
5.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优质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699中10、15、20、25、35、45、 20Mn.25Mn的规定。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1591的规定,其中质量等级为 A、B、C级钢的磷、硫含量均应不大于0.030%。 合金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 牌号为Q235、Q275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麦5Q235、Q275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残余元素Cr、Ni的含量应各不大于0.30%,Cu的含盘应不大于0.20%。 当分析Als(酸溶铝)时,AJs≥0.015%
化学感分(质仓分数)/%
5.1.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他牌号的钢管。 5.1.3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 的规定。
5.1.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他牌号的钢管。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 经供需双方协商,钢也可采用较高要求的其他方法冶炼。需方指定某一种冶炼方法时,应在合同中 注明
用连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钢锭也可直接用做管
5.2.3钢管的制造方法
6.3.1 热轧(挤压、扩)钢管应以热轧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要求热处理状态交货时,应在合 注明。 5.3.2 冷拔(轧)钢管应以热处理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骼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轧)钢管也可以冷拔(轧)状态交货
5.4.1.1优质碳索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牌号为Q235、Q275的钢管,其交货状态的拉伸性能 应符合表6的规定。 5.4.1.2合金结构钢钢管试样毛坏按表7推荐热处理制度进行热处理后制成试样测出的纵向拉伸性 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合金钢钢管的力学性能
GB/T 81622008
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辩火土20C,低温回火土30C,高温回火土50C 含翻锅在淬火前可先正火,正火温度应不高于其淬火温度。 按需方指定的一组数据交货;当需方未指定时,可按其中任一组数据交货。 含铬锰钛钢第一次淬火可用正火代替。 于280℃~320C等温辩火, 拉伸试验时,如不能测定屈服强度,可别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代替R:
以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交货、且壁厚不大于5mm的合金结构钢钢管,其布氏硬度应符 规定
5.4.3.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牌号为Q235、Q275的钢管,当外径不小于70rmum,且壁厚不小于 6.5mm时,应进行冲击试验,其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的冲击吸收能量和试验温度应符合表6的规 定。冲击吸收能量按一组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应不 低于规定值的70%。 5.4.3.2表6中的冲击吸收能量为标准尺寸试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当钢管尺寸不 能制备标准尺寸试样时,可制备小尺寸试样。当采用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其最小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 收能量要求值应为标准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乘以表8中的递减系数。冲击试样尺寸应优先选 择尽可能的较大尺寸。
设8 小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递减系数
.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其他牌号、质量等级也可进行夏比V型 冲击试验,其试验温度、试验尺寸、冲击吸收能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由10、15、20、25、20Mn、25Mn、Q235、Q275、Q295、Q345钢制造,外径>22mm~400mm,并 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离应符合表9的规定。 压扁后,试样上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0Mn、25Mn、Q235、Q275、Q295、Q345钢制造,外 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 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表9钢管压扁平板间距离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弯曲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 角度为90°,弯芯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弯曲后试样弯曲处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目视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 度应不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5部分:弯曲试验 反复弯曲 GB/T 4909.5-2009》,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偏差所允许的最小值。 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采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无损检验,或其他方法进行无损检验: a)按GB/T5777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检验,人工缺陷尺寸:冷拔(轧)管为L3(C10),热轧(挤压 扩)钢管为L4(C12); b)按GB/T7735的规定进行涡流检验,验收等级A; c)按GB/T12606的规定进行漏磁检验,验收等级L4。
b.1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进行测量。 6.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目视检查。 6.3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
5.3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7.2组批规则 7.2.1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7.2.2若钢管在切成单根后不再进行热处理,则从一根管坏轧制的钢管截取的所有管段都应视为 一根。 7.2.3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 盘不应超过如下规定: a)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400根; b)外径大于351mm:50根; c)其他尺寸:200根。 7.2.4当骼方事先未提出特殊要求时,10、15、20、25、35、45、Q235、Q275、20Mn、25Mn可以不同炉号 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管组成一批。 7.2.5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则单独列为一批,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可并人 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和同一规格的相邻一批中。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2102的规定
T/CHTS 10027-202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技术指南.pdf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