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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pdf简介:
GB/T 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是中国国家标准(GB/T)中的一项规定,它详细规定了优质碳素结构钢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和形状、表面质量、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以及验收规则。该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机械、建筑、桥梁、车辆、船舶等领域的结构件。
优质碳素结构钢是一种常见的碳素钢,它的主要特点是含碳量较低(一般小于0.3%),含硫、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也较低,因此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焊接性能,强度、韧性、塑性和加工性能较好。这种钢主要用于制造需要承受较大压力或冲击的结构件,如轴、齿轮、连杆、梁、柱等。
需要注意的是,GB/T 699-1999标准已被新标准GB/T 699-2016《优质碳素结构钢》所取代,后者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更为严格,性能指标有所提升。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对GB/T699一1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此次修订对下列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 标准名称改为“优质碳素结构钢”; 一适用范围扩大到可提供直径或厚度大于25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 增加“订货内容”一章; 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按GB/T702一1986或GB/T908一1987标准的规定; 增加钢产品标记代号和牌号的统一数字代号; 40号以下牌号(除08F以外)的碳含量的范围缩小了0.01%; 钢的磷、硫含量和低倍组织按冶金质量等级分为三级; 以热轧或热锻状态交货的钢材,力学性能如供方能保证时,可不作检验; 表3的注2中,将75、80和85号钢的淬火冷却介质由“水冷"改为“油冷”; 取消“断口"检验项目; 取消非金属夹杂物的合格级别。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699一1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冶金部信息标准研究院、重庆特殊钢公司、上海浦钢集团公司、大冶特 有限公司、邯郸钢铁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栾燕、唐一凡、唐志柏、陈长西、孙萍、滕长岭、赵关信。 本标准1965年1月首次发布,1988年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或锻制的优质碳素结构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或厚度不大于25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棒材。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提供直径 或厚度大于25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棒材。 本标准所规定的牌号及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锭、钢坏及其制品
6.1牌号、代号及化学成分 6.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1.1钢的硫、磷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6.1.1.2使用废钢冶炼的钢允许含铜量不大于0.30%。 6.1.1.3热压力加工用钢的铜含量应不大于0.20%。 6.1.1.4铅浴淬火(派登脱)钢丝用的35~85钢的锰含量为0.30%~0.60%;铬含量不大于0.10% 镍含量不大于0.15%,铜含量不大于0.20%;硫、磷含量应符合钢丝标准要求,
6.1牌号、代号及化学成分 6.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1.1钢的硫、磷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6.1.1.2使用废钢冶炼的钢允许含铜量不大于0.30%。 6.1.1.3热压力加工用钢的铜含量应不大于0.20%。 6.1.1.4铅浴淬火(派登脱)钢丝用的35~85钢的锰含量为0.30%~0.60%;铬含量不大于0.10% 镍含量不大于0.15%,铜含量不大于0.20%;硫、磷含量应符合钢丝标准要求,
6.1.1.508钢用铝脱氧冶炼镇静钢,锰含量下限为0.25%砂石地基施工工艺.doc,硅含量不大于0.03%,铝含量为 0.07%。此时钢的牌号为08A1
注:表1所列牌号为优质钢。如果是高级优质钢,在牌号后面加"A”(统一数字代号最后一位数字改为"3”);如 果是特级优质钢,在牌号后面加“E"(统一数字代号最后一位数字改为“6");对于沸腾钢,牌号后面为“F (统一数字代号最后一位数字为“0");对于半镇静钢,牌号后面为"b"(统一数字代号最后一位数字为“1")
1.1.6 1 冷冲压用沸腾钢含硅量不大于0.03%。 1.1.7氧气转炉冶炼的钢其含氮量应不大于0.008%。供方能保证合格时,可不做分析。 1.2钢材(或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一1984标准中表2的规定。
GB/T699—1999
6.6.1镇静钢钢材的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夹杂、翻皮和白 点。供切削加工用的钢材允许有不超过表面缺陷允许深度的皮下夹杂等缺陷。 2输润低位织织应管金市+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8 2 脱碳层 根据需方要求,对公称碳含量大于0.30%的钢材检验脱碳层时,每边总脱碳层深度(铁素体 层)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应在合同中注明组别
6.9.1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得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 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6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对直径或边长大于 140mm的钢材,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得多于2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 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6.9.2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深度不超过表7规定的局部缺陷
根据需方要求GB/T 6809.12-2021 往复式内燃机 零部件和系统术语 第12部分:排放控制系统.pdf,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有下列特殊要求的钢材:
a)缩小或修改表1规定的化学成分范围; b)直径或厚度大于250mm的钢棒; c)检验钢的晶粒度; d)检验钢的显微组织; e)用塔形试样检验发纹; f)加严力学性能指标; g)可进行V型缺口冲击试验(指标由供需 h)其他。
8.1.1钢材的质量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8.1.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必要时,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 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或验收。
钢材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炉(罐)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或同 处理制度(炉次)和同一表面状态的钢材组成。
钢材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8的规定。 8.4复验与判定规则 8.4.1钢材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GB/T17505—1998标准的8.3.4.3的有关规定执行。金属夹杂物的 检验结果允许以坏代材、以大代小。
钢材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8的规定。 .4复验与判定规则 3.4.1钢材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GB/T17505—1998标准的8.3.4.3的有关规定执行。金属夹杂 检验结果允许以坏代材、以大代小。
钢材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规定
自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9月26日以质技监标函2000]171号文批准,自2001 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第6.1.1.4条“铅浴淬火(派登脱)钢丝用的35~85钢的锰含量为0.30%~0.60%;铬含量不 大于0.10%,.。” 应改为“铅浴淬火(派登脱)钢丝用的35~85钢的锰含量为0.30%~0.60%;65Mn和70Mn钢的 锰含量为0.70%~1.00%,铬含量不大于0.10%,。” 二、第6.5.1条“顶锻用钢应进行顶锻试验边坡支护专家论证施工方案,并在合同中注明热顶锻或冷顶锻。” 应改为:“顶锻用钢应进行顶锻试验,并在合同中注明热顶锻或冷顶锻。热顶锻后的试样为原试样 高度的1/3;冷顶锻后的试样为原试样高度的1/2。顶锻后试样上不得有裂口和裂缝。” 三、第8.4.1条“钢材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GB/T17505一1998标准的8.3.4.3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属夹杂物的检验结果允许以坏代材、以大代小。” 应改为: 8.4.1钢材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GB/T17505—1998标准的8.3.4.3的有关规定执行。 8.4.2如供方能保证钢材合格时,对同一炉(罐)号的钢材或钢坏的低倍、力学性能和非金属夹杂 物的检验结果允许以坏代材、以大代小。 四、表3的注2中“...70、80和85号钢油冷……”改为“…….75、80和85号钢油冷….”。 五、表8中第12项的“超声波检验“的“取样数量”由“逐根”改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