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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206-2-2023水运工程桩基施工规范.pdf简介:
JTS206-2023《水运工程桩基施工规范》是中国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发布的一部关于水运工程中桩基施工的技术性标准。这部规范主要针对水运工程中的桩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等环节,对桩基的制作、钻孔、灌注、接桩、检测、验收等过程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导,旨在保证水运工程桩基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桩基的设计原则:对桩基的承载力、稳定性、抗震性、耐久性等有明确的规定,同时考虑环境因素和施工难度。
2. 施工工艺:详细描述了各种桩基施工方法(如钻孔灌注桩、打入桩、旋挖桩等)的操作步骤、技术参数和质量控制要点。
3. 质量控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方法,如桩身完整性检测、承载力检测等,以及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
4. 安全与环保: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保要求,以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5. 应急处理:对于可能出现的施工问题和事故,给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这部规范是水运工程桩基施工的权威指南,对规范行业的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JTS206-2-2023水运工程桩基施工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统一水运工程桩基施工的技术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水运工程中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组合桩、灌 注桩和嵌岩桩等施工与质量控制。 1.0.3水运工程桩基的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0.1为统一水运工程桩基施工的技术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水运工程中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组合桩、灌 主桩和嵌岩桩等施工与质量控制。 .0.3水运工程桩基的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0.1桩基PileFount
DB62/T 4136-2020 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pdf单桩基础或桩与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
桩 Foundation Pile
Foundation Pile
2.0.3成桩PileForming
采用锤击、振动或静压等方法将桩沉人
2.0.6水冲锤击沉桩PileJetting
3.1.1桩基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资
(1)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冲淤、水情等工程环境资料; (3)工程地质报告; (4)桩承载力、成桩控制要求和必要的试桩资料等; (5)有碍沉桩或成孔的障碍物探测报告; (6)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等施工条件资料; (7)施工区域警戒、标识、禁止抛锚带缆等规定的资料。
(1)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桩基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掌握周围环境、管线等障碍物、水文气象条件和不良地质条 件等影响因素; (2)制定成桩测量控制方法,复核平面控制网点和水准点; (3)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复核桩位图、桩结构图; (4)验算打入桩的桩身结构强度、沉桩时土阻力和沉桩施工荷载,核验沉桩控制 标准; (5)选用合理的施工船机设备,制定防浪、避风措施,落实避风锚地; (6)根据桩位平面布置图、邻近构筑物资料,结合工程要求和施工条件,分析施工前 后工序对基桩质量的影响; (7)评估沉桩振动对岸坡稳定、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影响,制定防护、迁移 措施。
3.1.3.1复核验算应考虑下列工况: (1)预制桩吊运; (2)预制桩沉桩; (3)悬臂单桩尚未夹桩; (4)整体结构形成前基桩的其他工况
3.1.3.2复核验算应考虑下列作用:
(1)基桩的自重力和浮托力; (2)施工期的水流、冰凌和波浪作用
(3)沉桩应力、沉钢护简应力; (4)上部结构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心荷载; (5)使用工程桩搭设施工平台时,平台自重力、平台堆载、施工机具重力等和施工中 机械产生的振动荷载。 3.1.3.3覆盖层不满足嵌岩桩稳桩要求时,成桩前应制定稳桩方案、进行验算。 3.1.4打人桩施工应采取降低沉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措施,灌注桩施工应采取环境保护 楷施,城区施工宜对施工场地、通道进行硬化。
3.1.5沉桩前,应分析振动和挤土等对岸坡或邻近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下列有利于岸坡 和邻近建筑物稳定、减少沉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施工措施: (1)合理安排沉桩顺序,间隔跳打,限制沉桩速率; (2)采取重锤轻打、低频锤击等措施: (3)采用预钻孔沉桩; (4)水上沉桩时,软土岸坡采取削坡减载,低潮位停打; (5)陆上沉桩时,设置应力释放孔,降低地下水位,释放地层超孔隙水压力。 3.1.6成桩前施工区需挖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1挖泥前应实测挖泥区泥面高程、水深,绘制平面图和断面图。 3.1.6.2挖泥应满足设计、施工工艺和工序的要求;挖泥出现异常影响岸坡稳定时,应 采取减缓开挖坡度、加固地基等措施。 3.1.6.3采用开挖面作为桩施工作业平台时,应验算开挖面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定。 3.1.6.4挖泥后应对泥面高程、承载力等进行核验。 3.1.7成桩后施工区需挖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挖泥施工前,应制定减少桩体位移的施工措施,必要时应对工程桩采取加强 措施。 3.1.7.2挖泥施工前,应按施工工艺、工序验算挖泥引起的桩体位移量。 3.1.7.3成桩定位提前量宜根据地质条件、开挖顺序、开挖深度和地下水位等综合 确定。 3.1.7.4在有锚碰结构的板桩墙挖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拉杆预张拉。 3.1.7.5挖泥施工时,应控制挖泥顺序、速度和方向,不得超挖、碰桩。 3.1.7.6挖泥后应进行挖泥高程和范围核验。 3.1.8成桩后施工区填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填土施工应控制由此引起的桩基位移和沉降,并应按设计要求分区、分层回 填,分层厚度不宜过大。 3.1.8.2回填土的承载力、沉降控制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3.1.8.3锚碳板桩墙后回填,填土顺序、高度、速度应与锚碳拉杆安装相协调。 3.1.8.4填土后应进行施工核验。 3.1.9在岸坡上采用锤击或振动沉桩时,应对岸坡和邻近建筑物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 况应及时处理
3.1.5沉桩前,应分析振动和挤土等对岸坡或邻近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下列有利
3.1.8成桩后施工区填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填土施工应控制由此引起的桩基位移和沉降,并应按设计要求分区、分层回 填,分层厚度不宜过大。 3.1.8.2回填土的承载力、沉降控制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3.1.8.3锚碳板桩墙后回填,填土顺序、高度、速度应与锚碳拉杆安装相协调。 3.1.8.4填土后应进行施工核验。
3.1.10地质条件复杂或缺乏沉桩经验时,宜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场
3.1.1IU地质条件复杂或缺之机桩经验时,直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沉桩, 试沉桩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验穿过桩端设计高程以上的硬土层、沉排或抛石棱体等的可行性; (2)测试桩端进人持力层的深度和最后贯人度; (3)验证沉桩设备性能、桩身结构强度与地质条件适应性; (4)通过高应变法测试桩的竖向承载力。 3.1.11试沉桩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1试沉桩应选择在具备较详细地质资料的位置进行,且数量不宜少于2根。 3.1.11.2桩型、规格宜与工程桩一致。 3.1.11.3试沉预制桩宜进行高应变监测。 3.1.11.4沉桩记录内容与格式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3.1.12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灌注桩时,宜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 行试成孔。 3.1.13水上沉桩完成后,应根据现场水流、波浪情况及时采取夹桩等稳桩措施。 3.1.14在已沉设的桩上不得系缆,已沉桩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灯等。 3.1.15沉桩遇土层异常情况时,应分析研究处理,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探。 3.1.16钢管桩采用牺牲阳极保护时,阳极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6.1阳极块应牢固地安装在钢管桩上,钢管桩与阳极块电路应焊接。 3.1.16.2沉桩前安装阳极块时,阳极块与钢管桩的连接强度应充分考虑沉桩振动的 影响。 3.1.16.3采用水下电焊安装阳极块时,应清除钢管桩表面杂质,保证焊缝质量,并采 取必要的监控措施。 3.1.17桩吊运和沉桩过程中防腐层破损应及时修补。
3.2.1成桩施工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的有关规定 成桩前应建立测量平面与高程控制网、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施工平面坐标系宜与工程设计坐标系一致,施工高程基准和深度基准应与工 程设计的高程基准和深度基准一致。 3.2.1.2利用已有工程控制网进行施工测量时,控制网等级应满足工程施工质量的 要求。 3.2.1.3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进行施工定位和放样时,应转换为施工坐 标系。 3.2.1.4施工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形网、导线、导线网或GNSS网等形式进行布设。 侧量控制网、点设置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定期复测、校核,复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半年;施 工平面控制网等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施工乎面控制网等级
GB 50402-2007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注:①表中各级网的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TS131)的有关规定:
3.2.2成桩施工测量方案应根据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网、点布设情况,基桩定位精度要求 现有定位仪器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沉桩船舶技术性能等编制。 3.2.3定位测量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3.2.2成桩施工测量方案应根据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网、点布设情况,基桩定位精度要求
(1)验收高程和平面控制网、点; (2)探测沉桩区域水深、水下地形; (3)根据岸壁陡缓情况布置位移、沉降观测点;观测点位置、理设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的要求; (4)根据建筑物离岸距离和控制网等级,确定定位方法、选择定位仪器和装置; (5)根据陆域和水域测量控制点位置、桩位平面布置图,计算定位参数,绘制定位图 和数据表; (6)施工期超过1年时DB51∕5067-2010 四川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陆域建测量墩,水域建测量平台; (7)检验与校正定位所需的仪器设备,并做记录。 3.2.4施工水准点应布设在地层稳定、受施工影响小,不易发生沉降和位移的位置,数量 不应少于2个。 3.2.5施工高程控制点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精度要求,其中码头、船坞、船台、船 闸和滑道施工高程控制应按三等水准进行测量。 3.2.6在常规水准测量较困难的测区,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或GNSS高程 侧量,建立四等、图根高程控制网。 3.2.7控制测量基准站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基准站应架设于控制点上,控制点的高程系统应具有四等水准及以上的 精度。 3.2.7.2数据链天线架设高度应满足基准站与流动站间差分数据传输的要求,有条件 时尽可能往高处架设。
3.2.8.2两次观测之间.流动站应重新初始化:作业过程中出现卫星信号失锁,应重新
3.2.8.2两次观测之间.流动站应重新初始化:作业过程中出现卫星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