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25.6-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生态环境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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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31/T 025.6-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生态环境工程.pdf简介:

DB1331/T 025.6-2022 是关于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的关键质量指标体系的标准,其中生态环境工程部分主要是指在雄安新区的建设中,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生态环境工程的简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态保护:该部分强调在雄安新区的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好原有的自然环境,如湿地、森林、水源等,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 绿色建筑:通过实施绿色建筑标准,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减少建筑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3. 环境治理:对新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如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确保新区的环境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4.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生态基础设施,如雨水收集系统、绿色交通系统,提升新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 智慧环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环境监测、预警和管理,实现环保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6.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对在生态保护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补偿,激励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总之,雄安新区的生态环境工程致力于建设一个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新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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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engineering

2.0.9郊野公园countrystylepark

2.0.11湿地公园 以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和多样化的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具有生态保护、科普教育、 湿地研究、生态休闲等多功能、具备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2.0.12防护绿地 因环境、交通和基础设施等限制而确定的,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 地,不包括组团隔离林带。(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的防护绿地) 2.0.13生态保育ecologicalconservation 为促进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稳定存续、自然资源保护培育而采取的工程建设 管理行为。 2.0.14生态修复ecologicalrestoration 对生态系统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区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的过程和活动。

3.0.1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要求。3.0.2 城市应建构与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相适应的绿地系统,确定公园 绿地、防护绿地、生态保护绿地规模和布局

1新建城区内公园应均衡布局Q/GDW 1210-2014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pdf,老旧城区应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公园数量和 面积,优化布局; 2应分级配置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应因地制宜配置游园; 3应合理配置植物园、动物园、体育健身公园等专类公园; 4应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的区域建设郊野型公园

3.0.4高标准营造新区绿地公园系统,各级公园应整体达到500米月

3.0.5项目用地应保持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以及 区域生态系统的连贯性;项目用地应采取措施,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开展生态补偿 和修复工作;项目用地场地设计应与原来地形、地貌相适应,保护和提高土地的 生态价值,设计布局与现状保留树木有机结合。

和修复工作;项目用地场地设计应与原来地形、地貌相适应,保护和提高土地的 生态价值,设计布局与现状保留树木有机结合。 3.0.6项目用地应保护湿地和地表水系,严禁破坏区域水系,保持地表水的水 量和水质;项目场地设计应结合具体情况合理设计下凹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 等雨水下渗设施,营造良好的水纹生态,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50%;室外活动场 地、道路铺装的选择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应选择透水性材料和透水铺装构造, 透水铺装率不应小于70%。 3.0.7承担蓄滞洪功能并与水体相邻用地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不应在行洪通 道内设置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3.0.8项目场地设计应合理确定屋顶绿化率,公共建筑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应小 于50%。

3.0.10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和引种驯化后在当地适生的 植物,并应结合场地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应合理选择乡土植被,本地的植物 指数大于等于70%。 3.0.11城市建设应保护场地内的古树、名木、大树不受影响,维护现有绿化建 设成果。(不得大拆大建)应保护绿地的自然土壤结构,减少对自然土层不必 要的破坏

3.0.12项目场地土壤有害重金属含量不应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土壤质量不良时

应进行土壤改良或更换种植土。园林绿化工程种植土和肥料不得污染水源

3.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对园林绿 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3.1.2种植土壤的厚度应满足所种植植物的生长需求,种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对园林绿 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3.1.2种植土壤的厚度应满足所种植植物的生长需求,种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种植植物类型及种植土壤的厚度(cm

付合下列规定: 1护栏高度应大于1.05m;当园路和活动场地的临空高度大于24m时,护栏 高度应大于1.10m。 2护栏的构造应防止儿童攀爬;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间净距应小 于0.11m。

3.1.6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3.2.6 的规定

3.1.6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3.2.

表3.1.6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

3.1.7防滑地面工程对于保证人身安全至关重要。光亮、光滑的地面,因雨雪 天气造成的室外湿滑地面极易导致伤害事故,需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 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的规定。

3.2.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峻工后,养护管理期不应少于2年。

3.2.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峻工后,养护管理期不应少于2年。 3.2.2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方案制定完善,实施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植物生

.. 3.2.2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方案制定完善,实施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植物生 长健壮,保存率达98%。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设计形态。新补植树 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保护措施,成活率达98%以上。

长健壮,保存率达98%。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设计形态。新补植树 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保护措施,成活率达98%以上。

3.2.3园林植物应定期养护,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污染水源,禁正使用剧毒、 高毒农药,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使用农药。 3.2.4工程质量验收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行道树成活 率应达到98%以上,花卉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8%。

3.2.5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表3.2.5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2.5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3.2.6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表3.2.6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3.2.7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表3.2.7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3.2.8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2.8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3.2.9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表3.2.9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3.2.10对园林绿化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利用,不应随意丢弃、焚烧废弃物。宜采 用“落叶化土、还肥于林”的生态循环方式,对废弃物处理后循环利用

4.0.1城市公园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四类。公园分级设 置规定见表401

置规定见表4.0.1。

表4.0.1公园分级设置规定

4.1.1综合公园应具有休闲游憩、运动康体、文化科普和儿童游戏等功能,并 应设置相应的功能分区。综合公园布局应至少设置两个及以上出入口,方便出入。 4.1.2公园绿地面积应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大于 10.0m/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大于100%

4.1.1综合公园应具有休闲游憩、运动康体、文化科普和儿童游戏等

4.1.3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各类地表水排水坡度宜符 合下表4.1.3的规定

合下表4.1.3的规定

表4.1.3各类地表排水坡度(%)

注:游憩绿地适宜坡度宜为5.0%~20.0%

4.1.4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 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措施

4.1.5公园用地比例应以公园陆地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应符合表4.1.5的 规定

公园用地比例应以公园陆地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应符合表

JB/T 13587.2-2019 高速五轴联动定梁龙门加工中心 第2部分:技术条件.pdf表4.1.5公园用地比例

A<50管理建筑<1.0<1.5<0.5<0.5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4.0<12.5<3.5<2.5园路及铺装场地10~2210~2010~2010~2050≤绿化>75>70>80>75A,<100管理建筑<1. 0<1.5<0.5<0.5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3.0<11. 5<2.5<1. 5园路及铺装场地8~185~155~158~18100≤绿化>80>70>80>75A;<300管理建筑<0.5<1. 0<0.5<0. 5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2.0<10. 0<2.5<1. 5园路及铺装场地5~185~155~155~15A,≥300绿化>80>75>80>80管理建筑<0.5<1. 0<0.5<0. 5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1. 0<9. 0<2.0<1. 0园路及铺装场地5~155~155~155~154.1.6公园内绿化用地比例应大于陆地面积的65%,广场内绿化用地比例应大于35%。4.2社区公园4.2.1社区公园宜与养老院、小学、幼儿园等临近设置,应避免设置于高速公路或快速干道旁,避免车行交通带来的噪音、空气污染以及交通安全隐患。4.2.2社区公园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老年人游憩活动设施。园内绿化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应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4.2.3社区公园和游园的单个出入口宽度应大于1.8米。4.3专类公园4.3.1植物园应创建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应注重收集和展示本植物区系内乡土植物资源、迁地保护珍稀濒危植物和经济植物,并应满足物种多样性的要求。4.3.2植物园的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4.3.1植物园的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陆地面积A(hm)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建筑用地比例(%)5≤A,<1010~20<6.013

注:展览科普建筑面积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3

4.3.3动物园设计应符合功能性原则GB∕T 8075-2005 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满足饲养繁育、动物保护、科学研究、 科普教育和休闲观赏、安全卫生、环境优美的要求。

4.4.1游园用地最小宽度应天于12m;游园的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 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中不对游人开放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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