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2073-2022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pdf简介:
DB11T 2073-2022是中国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名为《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沥青路面的厂拌热再生技术,这是一种将废弃或磨损的沥青路面进行再利用和再生的过程,通过专业设备和技术,将旧沥青混合料破碎、加热、拌合后,重新压实回路面,以提高路面的性能和耐用性。
具体规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再生材料的选取与质量控制:对再生骨料、油石比、再生剂的选用标准,以及再生混合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2. 设备和工艺流程:对厂拌热再生设备的性能参数、工艺流程设计、操作方法等提出详细要求。 3. 施工工艺:包括混合料的拌合温度控制、再生层的厚度、压实度等施工参数的规定。 4. 安全与环保: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噪声污染控制等提出指导。 5. 质量检测与验收:规定了再生路面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方法。
这个标准对于规范和提升北京市及类似地区的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施工技术,保障工程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DB11T 2073-2022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2.1.2沥青再生剂rejuvenating agen
在沥青拌和厂将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破碎、筛分,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矿料、新普通沥青、 剂等加热拌制的沥青混合料
在沥青拌和厂将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破碎、筛分,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矿料、新改性沥青、 剂等加热拌制的沥青混合料
2.1.6厂拌热再生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hotcentralplantrecycledSMAmixture
在沥青拌合厂将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回收料皖2021JZ142 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硅墨烯保温免拆模板墙外保温系统构造.pdf,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玄武岩粗集 填料、新改性沥青、或再生剂等加热拌制的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RA一初育再生剂。 RAP一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ZAC一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分为粗型和细型两类。 ZSMA一再生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RecycledStoneMatrixAsphalt(或Warm StoneMasticAsphalt)之 略语。 ZATB一再生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
3.0.1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在气温不低于10℃的条件下 施工,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其他等级公路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在气温不低于5℃的条件下施工,不 得在雨天、路面潮湿、强风及以上条件下施工。 3.0.2RAP掺量宜小于50%,当RAP掺量大于30%时,宜使用温拌剂。 3.0.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类型应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隙率划分,并应符合表3.0.3的 规定。
表3.0.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类型
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类型与适用层位宜符合表3
表3.0.4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类型与适用层位
3.0.5再生沥青层施工前基层及下承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及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ITGE40的规定
沥青层施工前基层及下承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5再生沥青层施工前基层及下承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6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宜采用信息化技术。
4.1.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沥青结合料应根据工程技术要求选择70号沥青、90号沥青、聚合物 改性沥青等。 4.1.2沥青结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沥青 结合料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的规定执行。
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沥青结合料应根据工程技术要求选择70号沥青、90号沥青、聚 生沥青等。 2 沥青结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合料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的规定
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 填料不宜使用回收粉
4.3.1沥青再生剂类型的选择及添加量应根据RAP中沥青老化程度、沥青含量、RAP掺配比例、沥青再 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再生沥青的耐老化性能等,经试验确定。 4.3.2沥青再生剂类型及技术要求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沥青再生剂类型及技术要求
注:薄膜烘箱试验前后黏度比是指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后黏度与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前黏度的比值
4.3.3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中使用的沥青再生剂宜能提高老化沥青的延度。
4.4.1RAP使用前应经过预处理,RAP的回收、预处理和储存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4.2RAP检测项目及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RAP检测项目及质量要求
注:RAP掺量小于20%时,可不检测RAP中沥青的性能指标,RAP中的粗集料可只检测其针片状含量
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5.1.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 中热拌沥青混合料设计的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以及试拌试铺验证的三个阶段进行。 5.1.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采用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方法,采用其他设计方法时应按照 本规范进行性能验证。 5.1.3厂拌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RAP应从预处理后的RAP料堆取代表性的材料,
5.2.1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以RAP中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作为级配设计依据。 5.2.2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ZAC类)、厂拌热再生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ZSMA类) 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ZATB类)的矿料级配范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5.3.1厂拌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5521附录D 进行。 5.3.2RAP掺量应按RAP的老化程度、RAP矿料级配变异情况、沥青混合料类型、拌和设备类型、再生 层位及交通等级等,经试验确定。条件允许情况下宜提高RAP掺配比例。 5.3.3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RAP中经抽提回收的沥青25℃针入度(0.1mm)宜大 于200。 5.3.4当RAP为普通沥青混合料时,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中RAP掺量宜不超过20%,当RAP为改性沥 青混合料时,再生改性沥青沥青混合料中RAP掺量宜不超过30%。 5.3.5厂拌热再生SMA混合料的RAP掺量宜不超过25%。
5.3.1厂拌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5521附录D 进行。
1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ZAC)
不易击碎的集料及重载交通的路段,可将击实次数增加为
Z 公称最大粒径大于19mm的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 见范》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技术要求
5.4.3公称最大粒径等于或小于19mm的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表5.4.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技术标准
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施工
6.1.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 6.1.2试验段长度宜为200m~500m,宜在直线段上铺筑。 6.1.3通过试拌应确定拌和机的各料仓分配、上料速度、RAP及集料加热温度等工艺流程和参数。 6.1.4通过试验段铺筑应确定摊铺速度、温度、松铺系数、压路机类型、数量、组合、碾压温度、速度和 遍数等施工工艺及参数。 6.1.5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明确有关事项和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T/CEC 213-2019标准下载,拌和厂和施工单位应 就各项试验内容编制完整的试验路总结报告。 6.1.6在施工前,应清扫下承层表面的杂物和浮料,
6.1.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 6.1.2试验段长度宜为200m~500m,宜在直线段上铺筑。 6.1.3通过试拌应确定拌和机的各料仓分配、上料速度、RAP及集料加热温度等工艺流程和参数。 6.1.4通过试验段铺筑应确定摊铺速度、温度、松铺系数、压路机类型、数量、组合、碾压温度、速度和 遍数等施工工艺及参数。 6.1.5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明确有关事项和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拌和厂和施工单位应 就各项试验内容编制完整的试验路总结报告。 6.1.6在施工前,应清扫下承层表面的杂物和浮料。
6.2.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应配备RAP冷料仓不少于2个,以及RAP的配料装置和计量装 置。 6.2.2使用间歇式拌和机且当RAP掺量大于10%时,应增加RAP烘干加热系统,且RAP烘干加热滚筒 出料口应安装测温装置。 6.2.3烘干加热滚筒应确保RAP不与火焰直接接触,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粘料的装置。 6.2.4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燃烧器的供热能力、RAP烘干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 力的要求。 6.2.5应配备独立的RAP热料暂存仓,热料暂存仓应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并宜具有料位检测装置。 6.2.6沥青泵、管道、喷嘴应经常检查,保持畅通。 6.2.7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应按配合比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等原 材料比例控制计量。使用再生剂等外加剂时,应配备存储、计量、喷洒装置,宜采用质量计量,计量精 度宜为士0.3%
6.2.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应配备RAP冷料仓不少于2个,以及RAP的配料装置和计量装 置。 6.2.2使用间歇式拌和机且当RAP掺量大于10%时,应增加RAP烘干加热系统,且RAP烘干加热滚筒 出料口应安装测温装置。 6.2.3烘干加热滚筒应确保RAP不与火焰直接接触,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粘料的装置。 6.2.4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燃烧器的供热能力、RAP烘干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 力的要求。 6.2.5应配备独立的RAP热料暂存仓,热料暂存仓应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并宜具有料位检测装置。 6.2.6沥青泵、管道、喷嘴应经常检查,保持畅通。 6.2.7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应按配合比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等原 材料比例控制计量。使用再生剂等外加剂时,应配备存储、计量、喷洒装置,宜采用质量计量,计量精 度宜为士0.3%
6.3.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放料先后顺序宜为集料、RAP、新沥青、填料,再生剂宜先与 RAP混合,干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5s以上,总拌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10~15sg
6.3.2拌和过程中目测发现RAP过热、碳化时,应将其废弃。目测发现RAP有起泡现象时,应重新对其 加热,烘干水分。
TB 10301-2020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18页)TB10301-2020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温度应符合表6.3.5的
表6.3.5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生产温度(℃)
6.3.4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