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329.23-202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3部分:大型活动场所.pdf简介:
"DB31T 329.23-202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是一部关于中国上海地区针对重点单位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标准。该标准的第23部分专门针对大型活动场所,其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安全风险评估:对大型活动的规模、性质、参与人数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范的关键点。
2.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规定了必须安装的安防设备,如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身份验证系统等,以及设备的布局、性能和联网要求。
3. 系统运行管理:强调了系统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活动期间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安全问题。
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定了对活动现场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监控数据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以保护参与者的隐私。
5. 培训与演练:要求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合规与监督:明确了大型活动场所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要求。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旨在确保大型活动场所的安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防范能力,保障公众安全和活动顺利进行。
DB31T 329.23-202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3部分:大型活动场所.pdf部分内容预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系统设计和施工 4.1总体要求 4.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3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4.4出人口控制系统 4.5安全检查系统 4.6安防控制室..….. 4.7实体防护装置 备案、验收和运行保障要求 参考文献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大型活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备案、验收和运行保障的要习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其他类似活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文件执行。
DB63/T 1365-2015标准下载GB/T 33170.1、GB/T 33170.2、GB/T33170.3、GB/T 33170.4、GB/T 33170.5、GB50348界定的本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 交付使用。主办方应根据大型活动实际情况专项设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向有关主管单位申报备案 和验收。 4.1.2大型活动应在举办前按GB/T24353、GB/T27921、GB/T30146、GB/T33170.1、GB50348等标 准的规定·落实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工作要求。 4.1.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 施工和验收等,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4.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或 认证合格。
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 交付使用。主办方应根据大型活动实际情况专项设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向有关主管单位申报备案 和验收。 4.1.2大型活动应在举办前按GB/T24353、GB/T27921、GB/T30146、GB/T33170.1、GB50348等标 准的规定·落实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工作要求。 4.1.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 施工和验收等,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4.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或 认证合格。
表1大型活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
4.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2.2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出人口安装的摄像机应固定焦距和方向,且朝向一致。院区与外界相通的出人口安装的摄像 机应一致向外。 b)摄像机监视区域应无遮挡,监视图像应避免出现逆光现象。 c) 摄像机安装支架应稳定、牢固,安装位置不应易受外界干扰、破坏。 d)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不宜大于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 不置大于45°。 e)摄像机工作时,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机获取清晰有效图像的要求,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 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 f 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士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 预置设定状态。 g)电梯轿厢摄像机监控图像应能盖轿厢、避免逆光,系统应具有楼层显示功能。 h)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4.2.3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
表2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
4.2.4摄像机的水平分辨力不应低于700TVL。在环境照度不低于501x的条件下,系统图像质量主 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2011规定的评分等级4分的要求,相应的系统技术指标除符合GA/T121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3的要求。
4.2.5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对图像的监视 和记录回放效果。字符设置应符合GA/T751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 在士30s以内。 4.2.6应配置单台或多台显示终端对视频图像进行单屏多画面或单画面轮巡显示,应配置用于回放调 阅的客户端及显示终端;切换监视或轮巡显示同步时间不应大于1s,画面停留时间应在5s至30S 之间。 4.2.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与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联动,当触发报警时,安防控制室 的图像显示终端应能自动联动切换出所对应和或关联部位、区域的视频图像,并根据联动视频图像的数 量,自动调整显示窗口、显示终端。触发报警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s,单个触发报警联动对应视频图像 的能力不应小于4个。 4.2.8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对系统所有图像进行实时记录。数字录像设备应符合GB20815一2006中 Ⅱ、Ⅲ类A级的要求,图像信息应以大于或等于25帧/s的顿速保存,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和系统运行、系 统备电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视频监控图像保存时间除特殊规定外,不应少于30d; b)系统应保持24h开启状态; c)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少于2h。 4.2.9系统应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自动校时和时钟同步。 4.2.10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实现运动目标检测、遗留物检测、物体移除检测、绊线检 测、入侵检测、逆行检测、徘徊检测、流量统计、密度检测、目标分类以及声音检测、报警联动等一种或多 种实时智能分析功能及应用,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30147的有关规定。 4.2.11系统应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实现对出人口及安全防范风险评估确定主要通道等出 人及过往人员的人脸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应用,提供联网集中数据服务、与上级部门系统交互等功能;系 统应采用基于多维数据信息融合、自动预警、人工核验等工作模式,实现人流异常的监测预警功能。系 统应完整记录、保存活动期间产生的各类数据,并在活动结束后30d内提供信息调阅。 4.2.12系统应采用数据结构独立的专用网络(可采用VLAN的独立网段),应对系统中所有接人设备 的网络端口予以管理和绑定,单层设备之间电口的传输距离不应大于75m。 4.2.13应具有视频安防监控数据导出防泄密功能,对数字录像设备的USB端口采用可通过授权刷卡 认证的防泄密USB防插拔设备予以绑定管理;通过互联网直接与其他应用实现实时联网的,其技术要 求还应符合GB/T22239一2019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和上海市相关规定。 4.2.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GB50198一2011、GB50395和GA/T367 的有关规定。
4.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4.3.1人侵探测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人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防 护区域,但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防护区域以外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
4.4.1车辆数据采集应能获取所有进出车辆的时间、牌照、颜色、照片(含全景)等基本信息 网集中数据服务、与上级部门系统交互等功能,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4.4.2RFID人员、车辆、物品定位管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检查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899、GB15208(所有部分)、GB15210、GA871
GB/T 20258.2-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000 1∶10000比例尺DB31/T329.23—2021
要求。 4.5.2 安全检查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4.6.1视频安防监控、人侵和紧急报警的终端设备,以及出人口控制系统的报警信号输出终端均应设 置在安防控制室,应具有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显示的功能。 4.6.2安防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应配备保安专用防护器械和消防专用设备、器材、 装备。 4.6.3安防控制室宜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符合规定的其他场所。安防控制室面积不宜少于20m² 安防控制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内的,应设有防盗安全门或金属防护门与门卫值班室相隔离。 4.6.4安防控制室内应配置送排风空调设施,室内主要工作区域照度不应低于2001x,温度宜为 18℃~28℃,相对湿度宜为30%~70% 4.6.5安防控制室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GB50348、GB50394、GB50395和GB50396—2007 的相关规定。
4.7.1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13432016的规定,阻挡能力等级不应低于 GA/T1343一2016规定的B1,应提供与上级平台进行集中数据交互、应用等功能,其他技术要求应符 合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4.7.2防盗安全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7565一2007的规定,防盗安全门的防护能力不应低于 GB17565一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安全级别,金属防护门防护能力不应低于GB17565一2007规定的乙 级防盗安全级别。
4.7.3金属防护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少于2mm的金属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金 属棒)、单根横截面不应少于8mm×20mm的金属板组合制做;防护栏与防护栏间距不应大 于100mmX250mm。 b)金属防护栏应采用直径不少于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c)用于窗体或门体防护时,单个防护栏空间最大面积不应大于400mm×100mm。 d)用于实体周界封闭时,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2200mm,防护栏的竖杆间距不大于150mm, 1m以下部分不应有横撑,采用钢筋混凝土地梁高度不应小于300mm,且不易攀爬。 7.4采取开启限位措施窗户开启的最大间隙不应大于110mm,粘贴防暴薄膜的膜厚不应少于 275mm。 7.5防盗保险柜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0409一2019的规定,防盗保险柜的防护能力不应低于 B10409:2019规定的B30防盗安全级别。防盗保险柜安装应采用不少于12mm的膨胀螺丝与墙或 面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防盗保险柜背面应靠墙安放。 7.6大型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应采用可移动金属栅栏、注水塑料制壳体障碍物等可移动隔离设 .设置人流引导通道,应能有效防止因人群拥挤、失序而造成的踩踏、挤压等失序现象。
2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pdf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GA/T75和GA308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方案备案
装调试、初验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及第4章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5.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保障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建立有效的运行保障体系。安 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即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器材, 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