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在线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混凝土结构防护用成膜型涂料
Film-forming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protection
JG/T 335-201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1-11-25
实施日期:2012-05-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浙江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巴斯夫化学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大达化学有限公司、天津市成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亚科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挺宇、惠云玲、赵铁军、侯学力、岳清瑞、李伟华、苏卿、田惠文、赵羽习、万小梅、丁铸、郭小华、吴志刚、任雪梅、涂玉波、曹风华、丁示波、顾涛、赵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结构防护用成膜型涂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防护用成膜型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24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 5210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 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T/T 695-2007混凝土桥梁结构表面涂层防腐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混凝土结构防护用成膜型涂料 film-forming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protection
能够在混凝土基材表面形成保护膜,阻滞外部腐蚀介质进入,防止混凝土结构受腐蚀破坏,延长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的涂料。
3.2
单一涂层 single coating
由一种涂料形成的涂层。涂层可由环氧树脂类、丙烯酸类、聚氨酯类、氯化橡胶等成膜而成。
3.3
复合涂层 composite coatings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涂层形成的涂层。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按涂装工艺分为:单一涂层,代号为D;复合涂层,代号为F。
4.2 标记
产品按混凝土防护涂料-标准号-分类顺序标记。
示例1:
单一涂层成膜型涂料,标记为:混凝土防护涂料-JG/T 335-D
示例2:
复合涂层成膜型涂料,标记为:混凝土防护涂料-JG/T 355-F
5 要求
5.1 涂料性能
涂料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涂料物理性能
序号 | 项目 | 指标要求 | ||
1 | 容器内状态 | 粉体 | 均匀、无结块 | |
液体 | 色泽呈均匀状态,内部无沉淀、无结块 | |||
1 | 细度/μm | ≤100 | ||
3 | 涂膜外观 | 涂膜平整,颜色均匀 | ||
4 | 干燥时间/h | 表干时间 | ≤4 | |
实干时间 | ≤24 |
5.2 涂层性能
涂层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涂层性能
序号 | 项目 | 指标要求 |
1 | 耐候性 | 人工加速老化1000h气泡、剥落、粉化等级为0 |
2 | 耐碱性 | 30d无气泡、剥落、粉化现象 |
3 | 耐酸性 | 30d无气泡、剥落、粉化现象 |
4 | 附着力/MPa | ≥1.5 |
5 | 碳化深度比/% | ≤20 |
6 | 抗冻性 | 200次冻融循环无脱落、破裂、起泡现象 |
7 | 抗氯离子渗透性[mg/(c㎡·d)] | ≤1.0×10-3 |
.
6 试验方法
6.1试验准备
6.1.1 混凝土试件制备
a)混凝土用原材料:水泥应符合GB 175-2007规定的42.5级硅酸盐水泥;砂石应符合JGJ 52规定;水应符合JGJ 63规定。
b)水灰比0.6、水泥用量360kg、Ⅱ区中砂、5mm~25mm连续级配碎石,砂率36%~38%。
c)混凝土试件制作及养护应符合GB/T 50081的规定,试件标准养护28d后取出应在试验室内自然干燥7d。
d)每个混凝土块的任一个非成型面,用砂纸打磨并清理干净,如有气孔,涂刷封闭漆后用无溶剂环氧涂料填补,24h后用砂纸打磨平整并清理干净,备用。
e)混凝土试件的数量及尺寸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试件的数量及尺寸
序号 | 项目 | 混凝土试件尺寸 | 混凝土试件数量 |
1 | 耐碱性 | 100mm×100mm×100mm | 3块 |
2 | 耐酸性 | 100mm×100mm×100mm | 3块 |
3 | 碳化深度比 | 100mm×100mm×100mm | 6块 |
4 | 抗冻性 | 100mm×100mm×400mm | 3块 |
6.1.2 试验条件
涂料的养护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6.2 涂料性能
6.2.1 容器内状态
容器内状态试验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打开容器,用调刀或搅棒搅拌,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则评为“搅拌后均匀无硬块”。双组分涂料应分别进行检验。
6.2.2 细度
细度试验应按GB 1724的规定进行。
6.2.3 涂膜外观
涂膜外观试验应按下列进行:样板在散射阳光下目视观察,如果涂膜均匀,无流挂、发花、针孔、开裂和剥落等涂膜状态,则评“正常”。
6.2.4 干燥时间
干燥时间试验应按GB 1728的规定进行。
6.3 涂层性能
6.3.1 耐候性
耐候性试验应按GB/T 1865规定进行,结果应按GB/T 1766的规定进行评定。
6.3.2 耐碱性
耐碱性试验应按JT/T 695-2007附录B中的B.1进行。
6.3.3 耐酸性
耐酸性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试验采用3块100mm×100mm×100mm的混凝土试件,将涂料按照使用要求涂装试件侧面,养护7d后进行试验;
b)将试件放入pH值为3的硫酸溶液中,涂料涂层面朝上,其中试块约95mm浸泡在pH值为3的硫酸溶液中,5mm在大气中,浸泡30d;
c)试件取出晾干后应观察有无起泡、剥落、粉化等现象;
d)试件的气泡、剥落、粉化等级应按GB/T 1766的规定进行评定。
6.3.4 附着力
附着力试验应按GB 5210的规定进行。
6.3.5 碳化深度比
碳化试验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试验采用6块100mm×100mm×100mm的混凝土试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在其中3块暴露面上涂覆防护涂料产品,其余各面均涂无溶剂环氧涂料,若该涂层有针孔,尚应加以密封,养护7d后进行试验;
b)试验仪器和试验步骤应按GB/T 50082-2009中第11章进行;
c)碳化深度比应按式(1)计算:
C=C1/C0 …………………………(1)
式中:
C——碳化深度比,%,精确至0.1%;
C1——涂覆防护涂料混凝土碳化深度,单位为毫米(mm);
C0——未涂覆防护涂料混凝土碳化深度,单位为毫米(mm)。
6.3.6 抗冻性
抗冻性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试验采用3块100mm×100mm×400mm的混凝土试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在暴露面上涂覆防护涂料产品,其余各面均涂以无溶剂环氧涂料,若该涂层有针孔,尚应加以密封,养护7d后进行试验;
b)试验仪器和冻融循环步骤应按GB/T 50082-2009中4.2进行;
c)200次冻融循环结束后应观察有无起泡、剥落、粉化等现象;
d)试件的气泡、剥落、粉化等级应按GB/T 1766的规定进行评定。
6.3.7 抗氯离子渗透性
抗氯离子渗透性试验应按JT/T 695-2007附录B中的B.2进行。
.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检验项目
7.2.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内状态、细度、涂膜外观、干燥时间和附着力。
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表1和表2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d)原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
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与抽样
7.3.1 出厂检验应以1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t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7.3.2 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整桶样品,逐桶检查外观质量。然后按GB/T 3186的规定,取一份2kg样品用于检验试验。在每批产品中,按GB/T 3186规定取样。
7.4 判定规则
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则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满足技术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按GB/T 9750规定进行。
8.2 包装
按GB/T 13491规定进行。
8.3 运输
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勿接近热源、火源,保持包装完整无损,并应符合国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8.4 贮存
8.4.1 产品宜贮存在10℃~25℃的仓库内。
8.4.2 产品在原包装、密封适宜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的有效贮存期不应少于6个月。